[2] 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北京,中华书局,1955,重印《二十五史补编本》)卷一(页1249)云:“秦虽闰位,然实后世郡国之祖。” [3] 《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一四《地理志》上,页406。 [4]欧阳忞《舆地广记》(上海,商务印书馆,1939,《国学基本丛书》本)卷一“秦四十郡”条,页10~16。 [5] 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明末汲古阁刻《津逮秘书》本)卷一“秦四十郡”条,页25b~26a。 [6] 方回《古今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据《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影印《四库笔记小说丛书》本)卷四“泗川监平、泗川守壮”条,页164~166。 [7] 《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1956)卷七秦始皇帝二十六年胡三省注,页236。 [8]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清末民国初年间石印本)卷一《州域形势》一,页14b~16a。 [9]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排印《潜研堂集》本)卷一六《秦四十郡辨》,页253。 [10] 说详陈芳绩《历代地理沿革表》(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丛书集成新编》本,第91册)卷首目录,页300~301;卷四,页334。 [11] 说详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疑》卷一,页1249~1252。下文引述全氏观点,凡不注明者,均出此。 [12] 说详王国维《观堂集林》(北京,中华书局,1959)卷一二《秦郡考》,页534~542。下文引述王氏观点,凡不注明者,均出此。 [13] 说详谭其骧《秦郡新考》,原刊《浙江学报》第2卷第1期,1947年,此据作者文集《长水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上册,页1~12。下文引述谭氏观点,凡不注明者,均出此。 [14] 谭其骧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撰写“秦郡”条目,谓:“近年来,史学界讲到秦郡时有的采用谭其骧说,有的仍用《晋志》或王国维说。”但这只是谭氏的谦逊说法,事实上,稍显专门一些的历史地理著述,绝大多数都是采用谭其骧的研究结论,如同谭氏弟子葛剑雄在为谭其骧《长水粹编》(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0)所撰前言(页7)讲述的那样:“此文可谓三百年学术争论的总结,因为对本文的结论学术界基本不再有异议。”谭文初题作《秦郡》,刊发于《复旦学报》1982年第5期,此据作者文集《长水集续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页64~68。不过,当今学术界对谭氏此说,也有极少数个别人,一直持保留态度,此可举述谭氏弟子周振鹤为代表。2004年秋冬之际,法兰西远东学院特别邀请周振鹤,在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发表关于马伯乐(马司帛洛,H.Maspero)秦汉象郡研究的专题演讲。周氏在讲演中明确谈到,秦始皇三十六郡问题,“至今依然聚讼不已”。另外,史念海也认为,关于秦郡,“实际上问题还没有解决,还有待后学的继续努力”,说见《中国历史地理学的渊源和发展》,原刊《史学史研究》1986年第1期,此据作者文集《河山集》六集(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97),页23。 [15] 清人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排印《丛书集成》本,卷一七,页139~140)中论述说,因《汉书·西南夷传》载庄蹻略巴、黔中以西而王滇,王氏以为黔中较巴更为荒远,从而推测,其“略通置吏,仅十馀岁而秦已灭,则黔中之属秦,已当始皇三十年以后,去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亦已久矣,自不当在三十六郡数内”。王氏所说差误过甚,清人沈家本已有辩驳,此不赘论。沈说见所撰《诸史琐言》(北京,中国书店,1990,影印《沈寄簃先生遗书》本,下册)卷六,页95。 [16] 金榜《礼笺》(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续修四库全书》第109册影印清乾隆游文斋刻本)卷一《地理志分置郡国考》,页23~24。下文引述金氏观点,并出此,不再另行标注。 [17] 梁玉绳《史记志疑》(北京,中华书局,1981)卷四,页163~164。 [18] 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排印《国学基本丛书》之《洪北江诗文集》本)卷一○《与钱少詹论地理书一》,页251~252。下文引述洪氏观点,并出此,不另注明。 [19]赵绍祖《读书偶记》(北京,中华书局,1997)卷八“秦郡”条,页107~108。下文引述赵氏观点,并出此,不另注明。 [20] 刘师培《左盦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刘师培全集》第三册影印宁武南氏校印本)卷五《秦四十郡考》,页59~60。下文引述刘氏观点,并出此,不另注明。 [21] 钱穆《秦三十六郡考》,原刊《清华周刊》第37卷第9、10期合刊文史专号,1932年,此据作者文集《古史地理论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页205~217。又钱穆《秦三十六郡考补》,原刊《禹贡》半月刊第7卷第6、7期合刊,1937年,此据《古史地理论丛》,页218~222。下文引述钱氏观点,凡不注明者,均出此两文。 [22] 本文所论秦郡的界域,如无特别说明,一般均暂承用谭其骧《秦郡界址考》以及谭氏主编之《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第二册的结论。诸郡所辖界域,其中很大一部分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秦郡界址考》原刊《真理杂志》第一卷第二期,1944年,此据作者文集《长水集》上册,页13~21。 [23] 《史记》卷四○《楚世家》,页1737。 [24] 《资治通鉴》卷七秦始皇二十四年并胡三省注,页231。 [25] 梁玉绳《史记志疑》卷二二,页1027。 [26] 《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卷二八上《地理志》上,页1588。 [27] 《水经·沂水注》,据王先谦《合校水经注》(上海,中华书局,民国排印《四部备要》本)卷二五,页21。 [28] 《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卷一○六中《地形志》中,页2556。 [29] 《元和郡县志》(北京,中华书局,1983)卷一一,页301。案郯郡系秦廷由薛郡分置,汉始改郯郡为东海郡,说亦见《太平御览》(北京,中华书局,1960,影印宋本)卷一六○引《十道志》,页779。 [30] 《水经·泗水注》,据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卷二五,页3b。 [31] 《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页1957;又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页2067。 [32] 傅嘉仪编着《新出土秦代封泥印集》(杭州,西泠印社,2002),页93。 [33] 《淮南子·时则训》并高诱注,据何宁《《淮南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98)卷五,页436。 [34] 《庄子·逍遥游》并唐成玄英疏、陆德明《释文》,据郭庆藩《庄子集释》(北京,中华书局,1961)卷一,页2~3。 [35] 案《太平御览》卷三七地部(页174)引《淮南子》此文,“夏晦”二字即径作“夏海”,所引高诱注则作:“夏海,大海也。” [36]《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页1957。 [37] 《汉书》卷三一《陈胜传》,页1792~1793。 [38] 《史记》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者年表》,页801~802。 [39] 案杨宽《战国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附录一《战国郡表》(页541),谓:“秦的河东郡治所在临汾,秦戈铭文有称‘临汾守’的。”说明这种惯行用法,是由秦时沿承而来。又《汉书》卷一下《高帝纪》下(页60~61)载“韩王信等奏请以故东阳郡、鄣郡、吴郡五十三县立刘贾为荆王”,曹魏时人文颖注云:“吴郡,本会稽也。”清人何焯则在《义门读书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据《四库全书》文渊阁本影印《四库笔记小说丛书》本,卷一五,页189)中阐释说:“当以会稽治吴,故亦得称吴郡。”其情形正如同东海(晦)与郯、南郡与江陵以及河东与临汾之间的关系一样。 [40] 金榜释秦嘉等“将兵围东海守庆于郯”事,以为“是时未有东海郡,史家以今名追书之。而秦有郯郡治郯,是其据证”,所说似不足信从。 [41] 周振鹤《西汉政区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附篇第二章第二节《项羽西楚国封域》,页255~25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