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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东方北大讲演:曹操墓的发现与考古学(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文汇报》 齐东方 参加讨论

    二、考古学视域中的曹操墓
    
曹操墓发现之后,人们联想到了历史上关于曹操  “疑冢”的传说,怀疑这座墓是否就是曹操的疑冢。而事实上,到了宋代以后,“疑冢”之说才在诗文传说中出现,历史学不会把“疑冢”说当成真正的史实。曹操“疑冢”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考古学的定义是:考古学是研究如何寻找和获取古代人类社会的实物遗存,以及如何依据这些遗存来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一门学科。换句话说,考古学是以科学发掘为基础、通过实物研究历史的学科。
    考古学的基本理论方法是地层学和类型学。这里包含有三层意思:其一,如何用科学的方法寻找和获取资料;其二,考古学对象是古代遗留下来的实物遗存;其三,考古学的目的是研究人类历史。如果没有这样一个认知,很难在一个有效的平台上讨论严肃的学术问题。
    首先应该指出,不是所有研究古代遗物的学问,都叫做考古学。考古学是20世纪初由西方引入的新学科,是将西文的archaeol ogy翻译对应为汉语的“考古”,这与中国宋代以来也被叫做考古的金石学完全不同。
    如果仅就研究古代器物而言,早在春秋时,孔子就曾到太庙研究过古代器物,《左传》也著录过铜器,汉代还有人对铜器铭文进行过考释,西晋河南汲郡魏襄王墓出土大量的战国竹简,当时和后来的学者都不断考证研究。到了宋代,又出现了吕大临的《考古图》、王黻的《宣和博古图》等等一批著作,这类图书描绘古代器物的形状、尺寸、重量以及摹写铭文,编撰体例形成一定规范,由于以古代铜器、石刻为主要著录对象,当时先称“博古”,后称“金石”,也叫考古。金石学研究的对象是传世收藏品,并非经过科学发掘出土,也始终没有形成完整的现代学科体系。早在20世纪30年代,郭沫若就说金石学为“纸上杂货店”,“逃不出一个古董趣味的圈子”;考古学家李济把金石学与考古学的关系比喻得更透彻,即“炼丹学之与现代化学,采药学之与现代植物学”,意在表明两者之间无论是理论还是研究手段都有极大的区别。
    考古学与金石学或古器物学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前者能用科学的方法寻找和获取到准确可靠的实物资料。曹操墓得到确认的根据之一,即带有“魏武王”文字的石牌、兵器等,是否可能是有人故意藏在里面的?这一疑问就直接关系到考古学是怎样进行发掘的问题。如果了解考古学,就会知道这种可能即便有,也骗不了考古学家。
    考古学基本理论方法中的地层学,正是为了能科学地获取地下埋藏的遗物,保证遗物的真实可靠性而出现的方法。所谓地层学,就是在进行发掘时,根据土质、土色等确定不同的层位。举个例子:在一个遗址中,汉代人活动留下了堆积,以后唐朝人活动又留下一些堆积,再后来宋朝人也留下一些堆积。考古发掘时,根据土质、土色和包含物可以清楚地发现不同地层,不同的地层也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时代。人们在参观考古工地或者看到考古报告的图片时,经常会看到遗迹剖面画出不同的线,就是表示不同的层位,这在考古发掘中非常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常识。按照这个规程进行考古发掘,不存在某人能够把一件东西放到遗迹中而辨认不出来的。墓葬也是一样,即便被盗扰过的墓,考古发掘完全可以把不同时期被扰乱的堆积和原来的状态区别开来,据此分析遗迹反映的历史信息。在曹操墓的发掘中,有三件石牌是在一个漆器下面发现的,古代的漆木件只要一动,就会荡然无存了,因此三件石牌没有移位。
    如果假设某人把一个造假的文物埋到遗址或墓葬中,如同上面的例子,要把一件物品埋到东汉的文化层中,只有挖开宋、唐文化层,而埋入后再回填必然留下痕迹,土质、土色都会有变化,这种情况在考古学上叫做“打破关系”,即后来的人为活动打破了宋、唐地层,考古学家不会因为这件物品在东汉文化层的深度而认为它就是东汉的遗物,因为打破的开口会在唐、宋、现代土层之上,这件物品应该属于现代,这在考古学来说是基本常识。
    考古发掘获得的正是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遗存可以有不同解释,但不必怀疑考古学获取材料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考古学与挖宝、盗墓有天壤之别。掌握发掘技术需要严格的训练和科学的头脑。科学发掘出土的文物和传世收藏品不同,有地层学依据,不存在真假问题。因此,不能以传世文物为标准来确定科学发掘出土文物的真伪,相反,传世文物的真伪鉴定,通常要靠发掘出土品来比较鉴定。
    也许会有发掘时出现失误,以及出土文物的年代没有直接证明的情况,这时,考古学的另一个方法“类型学”就显得重要了。简单地说,“类型学”是研究物品样式、特征的学问。因为任何物品都具有造型、纹样、颜色、材质、工艺等特点,很多物品是沿着一定的轨道演化的,“类型学”就是在器物演变序列中判别物品的年代。考古“类型学”并非仅仅是研究个体器物的方法,它是通过对包括遗迹、遗物、遗痕在内的“遗存”形态加以排比,来确定遗存的时间与空间关系。即便某件出土文物是前所未有的发现,缺乏以往演变序列的标尺,但由于是科学发掘,出土文物都有载体和环境,还经常与其他遗物具有共存关系,大量信息的综合,仍然会保证考古学家正确判定遗存性质的概率。
    如果了解了“类型学”方法,就会知道曹操墓出土墓志铭的可能性极小,甚至可以说不会有墓志铭。中国古代丧葬活动中,西汉到东汉的高级贵族一般是在墓前立碑,魏晋时期开始严禁,后来有的人将墓前所立的碑,改换形态后埋入墓中,再后来变成了方形、石质、带盝顶盖的墓志铭,这已经是南北朝以后的事了。至于刻有“黄豆二升”、“刀尺一”等文字的石牌,当然不是仓库里的说明牌,而是汉代墓葬中常见的“遣册”,即随葬物品清单,上面书写着物品的名称及数量,有时可以与实物对照,有时是象征性的,这在以往发掘的汉代墓葬中不止一次发现。
    曹操墓发现之后,人们联想到了历史上关于曹操“疑冢”的传说,怀疑这座墓是否就是曹操的疑冢。这个问题涉及到史料学或史源学了。首先应该看到,在早期正史记载中,曹操是东汉丞相、魏国国王,死后的安葬并没有秘密进行,曹操的儿子曹丕在其《武帝哀策文》一文中对出殡情景有生动描写,曹操第三子曹植的《诔文》也能看出曹操的丧葬活动是公开的。直到唐代,太宗李世民路过邺城曹操墓,曾作《祭魏太祖文》,唐代《元和郡县志》也记载了曹操墓的位置。十分明确的是,唐代之前对曹操墓的地点认定很清楚。所谓“疑冢”,起自北宋王安石《将次相州》诗:“青山如浪入漳州,铜雀台西八九丘。蝼蚁往还空垄亩,骐麟埋没几春秋。功名盖世知谁是,气力回天到此休。何必地中余故物,魏公诸子分衣裘。”此后的人们叠加演绎,元人杨涣《山陵杂记》云:“曹操没,恐人发其冢,乃设疑冢七十二,在漳河之上。”到了明代,李贤等撰《明一统志》在“彰德府”记“曹操疑冢”条:“在讲武城外,凡七十二处,森然弥望。高者如小山布列,直至磁州而止。”可以看出,宋代以后,“疑冢”之说才在诗文传说中出现,历史学不会把“疑冢”说当成真正的史实,“疑冢”说不过是后来的、靠不住的民间故事或野史传说。另外,考古学针对传说中漳河岸边的疑冢或七十二疑冢进行过实地考察,查明是北朝的大型古墓群,已经发掘的都是实实在在的北朝墓。曹操“疑冢”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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