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原始社会观预设了人类由自然状态朝向社会状态的进化方向,认识不到人类逐步脱离自然界的进化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实践和组织逐步发展的过程。这一预设不符合20世纪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成果。这些成果表明,人类从来就是群居的社会动物,原始社会是结构复杂、礼仪丰富的群体。比如,人类学家马歇尔·莫斯的《礼品》一书说明,即使在生产经济水平很落后的条件下,原始部落之间也存在着赠送和回赠礼物的复杂交换关系,这不单纯是互通有无的经济交换,也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联系的纽带;人类的交换关系从一开始就是复杂的社会关系。 退一步说,即使我们承认社会随着生产和经济关系的发展而逐步进化,也得不出结论说,经济始终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原因。唯物史观所说的经济决定性原因是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在考古学领域,“归根结底”的意义是史前时代的起源状态,经济归根结底的决定作用发生在国家起源时期,经济原因的解释力是初步的,也是有限的。从原则上说,一个群体的经济发展达到了能够供养生产人员的水平,生产状况达到了能够集中管理的规模,就具备了国家产生的条件。至于国家产生和发展的途径、国家的结构和主要功能,那不是最初的经济因素所能决定的,而是经济因素与政治的、军事的、思想的、宗教诸因素的合力所决定的。 由于对不同社会因素的侧重,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分为两派。一派侧重于经济的因素,认为劳动分工和区域经济的分工合作、技术发展、商业贸易往来、对农田水利等公共资源的管理等经济因素,导致了国家的诞生[16]。另一派强调,武力征服、政治兼并和思想观念融合对于政治国家形成,起决定性作用[17]。考欧(Michael Coe)进一步区分了两种类型的国家:主要因为经济因素而形成的国家由不同的单位自然连接而成,被称为“有机国家”(organic state);主要因为政治因素而形成的国家由一个核心扩展而来,被称为“单系国家”(unilateral state)。 考古学家发现,史前埃及的中央集权国家符合单系国家的特征,而在公元前3000年之前的美索布达米亚地区,多城邦并立,没有一个权力中心,这些城邦符合有机国家的特征[18](P54-60)。必须指出,经济因素对这两个类型国家的起源有着归根结底的决定性作用。单系国家的形成虽然依靠的是非经济的力量,但一个核心单位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聚集起扩张所需要的军事、政治或思想的力量。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经济和政治的原因在国家形成过程中交织在一起。主要由于经济上原因形成的有机国家也离不开政治上的原因,一个经济共同体只有在形成了独立的武士、统治者或祭司之后,才能行使政治权力,而成为有机国家;有机国家形成后,也可以如同单系国家那样,借助军事的和政治的力量扩张。另一方面,主要由于政治上原因形成的单系国家,只有依靠经济合作和商业贸易往来等经济力量,才能维持和继续扩张政治权力。 中国史前社会的结构和性质虽有特殊性,但不应该以此否认其社会结构的复杂性。有人用“亚细亚生产方式”或“水利资源的集中管理”来解释“东方专制主义”的起源和性质。用某种单一的经济原因来解释中央集权国家的兴起,并不完全适用于中国史前时代的国家起源,而且把国家在中国出现的时间大大推迟。有考古证据显示,在中央集权的国家形成之前,中国的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结构复杂的社会组织,这些社会组织或有单系国家的特征,或具备有机国家的特征。应该承认国家在中国史前时代已经存在。看不到复杂社会和国家的存在,对考古证据和文化遗物意义的解释就会失去社会实践这一重要维度,陷入自然主义的观察和感性直观的理解。 以上四种理论,除了进化论是生物学的正确理论之外,其他三种理论的正确性在各自领域是有疑问的。且不管这些理论在各自领域是否正确,利用它们对考古证据和文化遗物的意义所做的“文化进化论”的解释,是不能令人信服的,不能成立的。 3.告别实证主义的解释模式 中国考古学在抛弃了“传播论”的模式之后,如果还要告别“文化进化论”的模式,那么,它是否需要其他可供选择的理解模式呢?站在实证主义的立场上看问题,考古学是一门实证科学,它只相信经验证据所证实的客观事实,预先设定一个解释经验材料的模式是主观的先入之见,会阻碍对客观事实的观察和理解。出于这一理由,西方考古学在告别了“传播论”和“文化进化论”的模式之后的一个时期,曾经相信实证主义的科学解释模式是考古学惟一正确的方法论。 在中国,疑古派按照实证主义的精神,要求信史必须具备古籍记载和考古发现“双重证据”。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上古史记载写于春秋到秦汉之间。疑古派主要通过文字考据证明,除了少数关于殷商和周代的记载能够得到甲骨文、青铜器铭文或天文学的验证,从炎黄到大禹的历史是不可信的神话和虚构;至于《史记·五帝本纪》记录的帝王系谱,更是秦汉之间人的伪造。但疑古派并没有经验证据来建立他们心目中的信史。顾颉刚坦白地说:“我知道要建设真正的上古史,只有从实物上着手的一条路是大路,我的现在的研究仅仅在破坏伪上古史的系统上而致力罢了。”[19](P50) 疑古派用来衡量上古史记载真伪的标准符合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证实原则认为,经验证据是真实可靠的,而语言命题有主观任意性,因此必须用经验证据来决定命题的意义,没有经验证据的命题没有意义。疑古派和实证主义者一样,相信实物证据是确凿的客观存在,而文字记载则可能出自想像或幻想,因此必须把考古证据作为判断文字记载真伪的最后权威。 疑古派虽然要求不偏不倚的客观证据,但实际上它有自身的解释模式,自觉或不自觉地预设了一些理论前提。疑古派的一个前提是,上古时代文化落后,不可能有上古史记载的发达文明。徐复观批评说:“顾颉刚们疑古派所作的以翻案为主要目的的考据,实际上都是在‘这些典籍上记载了的东西,在纪元前七百年之前,一千年以前,我们的先民不可能作到的’一前提之下,所附会出来的。”[20](P355)或者说,疑古派有一个“文化进化论”的前提,即认为上古文化是简单、低级、蒙昧的。 疑古派预设的另一个前提是,经验证据是实物,实物比语言文字更加真实可靠。因此,他们要求文字记载必须要有实物证据。疑古派好像是按照“有罪推定”原则断案的法官,他们首先断定古人喜欢伪造文书,要求今人为古籍拿出经验证据,如果拿不出证据,那么古籍就是伪造的。这一判断犯了逻辑上“默证”(argument from ignorance)的错误:我们现在所不知道的,就是不真实的。徐旭生批评疑古派“太无限度地使用默证。这种方法就是因某书或今存某时代之书无某史事之称述,遂断定某时代无此观念。”[21](P23)对于不可能有同时代文字证据的史前事件,疑古派要求拿出实物证据,认为实物证据是检验文字记载是否真实的可靠权威。这种想法来自一个实证主义的前提:经验证据决定语言命题的真伪或意义。 在中国,“文化进化论”与实证主义的方法论并存,两者相互影响,相互支持。这不仅表现在“疑古派”的主张,而且表现在,实证主义与前面所说的“镜像反映论”有着共同的认识论基础。现在,已经没有多少人相信疑古派的结论了,但与“文化进化论”结合在一起的实证主义仍然有强劲的势力。20世纪80年代,“新考古学”刚传入中国,有一种批评的声音,说新考古学和反摩尔根学派对考古学界冲击很大,“新考古学的实质,就是模式论”,“做结论,不能从模式出发,只能从材料出发”,“研究者只是材料的代言人”,“让材料牵着鼻子走,才是科学原则的根本原则”[22](P217,215,247)。 说新考古学的实质是模式论,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新考古学强调的理解模式,对于考古学是完全必要的。没有这一模式,即使拥有现代的考古技术和仪器,即使被发掘的遗物的数量在不断增长,科学仪器仍然不能测定这些文化遗物所代表、象征或体现的意义。理解模式则能够通过关于社会结构和生活实践的假说,解释它们的意义;这些解释是否合理、联贯等问题又反过来检验理解模式是否正确。 考古哲学从材料与理论的关系中理解模式的意义。考古学的材料是遗址、遗物。从科学哲学的观点看,这些遗址、遗物并不是“纯客观”的事实,而是“理论依赖”(theory-laden)的经验材料;就是说,对这些经验材料的观察、整理、分类和概括不可避免地受一定理论的影响或“污染”。问题不在于要不要理论,而在于有没有理论自觉,需要什么样的理论。考古学对文化遗物的观察和解释对理论依赖的程度更大、更显著。我们把观察、解释考古材料不可或缺的理论称为理解模式。理解模式不是先验的,也不是形而上学(广义上用这个词)的哲学思辨,而是从已知的科学理论概括出来的假说。理解模式的假说性质首先表现在,它与现有的经验证据不相矛盾,并能更好地解释现有的和未来的经验材料。其次,理解模式是暂时的,多元的;它们中的每一种随时接受经验的检验,具有较高的可证伪度。不同的理解模式并存,它们既相互补充,又相互竞争。没有一个理解模式是永恒的,现有的理解模式或被经验证据所证伪,或被修改,让位于未来的新模式。 由于上面的原因,理解模式不是教条。“受足教条主义之苦的中国学者”不应对理解模式抱有反感,应该反感的倒是把一种模式当做惟一的、永恒真理的教条主义做法。摩尔根的理论本来是可以不断接受经验检验的假说,但如果把它奉为不变的真理,只看到与它符合的材料,忽视、曲解或从根本上否认与之不符合的材料,那就不是“被材料牵着鼻子走”,而是被“摩尔根学派”牵着鼻子走了。 4.建构新的考古学理解模式 新考古学引起了对理解模式的批判性反思和自觉选择,在此之后,霍德等人提倡的“解释考古学”,对理解模式的“文本”意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学思考。考古学与其他实证科学一样,以实物为经验证据,语言文字仅仅起辅助作用。但是,考古学作为史前文化的研究,在中国有一个特殊性。中国古籍中有着关于史前时代的大量记载,中国考古学对史前遗物的解释不可能不注意到这些文字记载,这就遇到了实物材料与文字材料的关系问题。王国维提出的地下材料与书面材料相互参证的“双重证据法”是一个理想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实物材料与文字材料是不对称或不对应的,并且需要一定的解释才能发现两者的对应关系。因此,实物材料与文字材料的关系问题对于考古证据的理解和解释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实证主义认为实物材料决定文字材料的真伪或意义。解释学认为,实物材料只有经过解释才能成为证据,任何解释都要通过命题才能进行;实证主义的经验检验标准隐涵着这样一个悖论:如果说命题的意义由经验所决定,那么,解释经验的命题的意义又是由什么决定的呢?从解释学的观点看,文字材料经过分析整理之后也可以成为证据,我们对文字材料的理解也是一种经验;另一方面,实物本身并不是经验,它们只有在被理解之后才能成为经验证据。文字证据与实物证据对于我们的经验有着同等重要性。但是,文字证据与实物证据这两种经验都不是独立于命题的,在此意义上,两者又都是“文本”。 当今的“解释考古学”认为,考古发现的遗物和文字记载的历史都是“文本”(text)。文本只有在一定的“语境”(context)中才有意义,文本的语境是过去、现在和将来相互融合的“视域”(horizon)。按“视域融合”的观点看,史前的遗物不仅是那时候人的思想活动的产物,而且反映了他们对社会、环境或“生活世界”的理解,他们的理解既是对过去的解释,也被他们之后的人们所解释。理解活动代代相传,每一时代的解释都不能离开相传至今的过去的解释,现在进行的解释也向未来开放。 根据上述解释学原理,可以得到两点结论:第一,我们现在只有通过过去的文本,才能理解史前遗物的意义;第二,我们要根据立足现在和向未来开放的要求,对过去文本的意义重新加以解释。按第一点,我们现在必须通过现存的上古史记载来理解史前考古证据意义;按第二条,我们现在不能跟从古人相信的三皇五帝的历史来解释史前遗物的意义。这两条看似不一致的要求如何相统一呢?“理解模式”的概念可以把两者统一起来。如果有一种观察过去事件的“望远镜”,那么,理解模式就是这样一台望远镜。它是我们观察过去的事件所必需的,它用过去的经验材料制成,但制造这台仪器的方法却是现在的技术,它的维护、使用方法在未来会不断地改进。我们用这架想像中的“望远镜”比喻,说明下面两个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