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考古学的理解模式是被命题表述的理论假说。这种假说既与最早的关于史前时代的文字记载有关联,也与已知的实物证据(古代金石学的和现代考古学的实物证据)有历史连续性。并且向未来的经验证据(实物的和书面的证据)开放。 第二,考古学的理解模式不是现成的,而是建构的。它的建构既需要对历史遗留的文字材料的解释,也需要考虑现有的考古实物材料。建构的材料来源和方式是多元的,被建构的模式也因此是多元的。 我们用实例来说明以上道理。中国考古学界有两个关于史前时代的著名理论:一个是徐旭生在20世纪40年代提出的“上古三大集团”的理论,另一个是苏秉琦自80年代以来提出了“文化区系类型”理论。在我们看来,这两个理论都是用来观察和解释中国史前材料的考古理解模式,但一个是根据文字证据建构的,另一个是根据实物证据建构的。 徐旭生在分析先秦时期传说的史料的基础上,得出结论:“我国古代的部落分野,大致可分为华夏、东夷、苗蛮三集团--仔细分析也未尝不可以分为六部分;因为西北方的华夏集团本来就分为黄帝、炎帝两大支……近东方的又有混合华夏、东夷两集团文化,自成单位的高阳氏(帝颛顼)、有虞氏(帝舜)、商人。接近南方的又有出自北方的华夏集团,一部分深入南方,与苗蛮集团发生极深关系的祝融等氏族。……这三个集团相遇以后,开始互相争斗,此后又和平共处,终结完全同化,才渐渐形成将来的汉族”[21](P3-4)。 苏秉琦根据中国各区域发现的史前遗址的器物的整理、分类和概括,把中国新石器时期的文化遗址分为六个区系:以燕山南北为重心的北方,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以陕西、晋南和豫西为中心的中原,以太湖地区为中心的东南部,以洞庭湖地区和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以及以鄱阳湖到珠江三角洲一线为中轴的南方;六大区系中的三个属于欧亚大陆文化圈,三个属于环太平洋文化圈。[23](P120,69) “上古集团”和“史前区系类型”这两个理论虽然有不同的来源和证据,但两者都运用了比较分析和谱系分类的建构方法。关于上古史的文字记载年代久远,内容庞杂,包含着很多相互矛盾的、甚至怪异的内容,使人难辨真假。徐旭生对大量的文字材料做了去伪存真的考证,去粗存精的概括,以及由表及里的比较分析,终于梳理出华夏、东夷和苗蛮三大集团的来龙去脉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苏秉琦以各区域的典型器物为“块块”,以各种文化系为“条条”,在空间与时间的坐标上,勾画出不同文化类型之间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结构关系。 这两个理论的结论是等值的,两者相互对应,相互参证。“上古三大集团”的理论使我们见到了不同类型文化遗物的属主,他们是一些部落集团。仰韶文化是华夏集团的创造,山东的大汶口文化属于东夷集团,而江浙的河姆渡文化和良渚文化以及长江中游的屈家岭文化和石家河文化是苗蛮集团的势力范围,龙山文化和后来的中原龙山是混合华夏和东夷文化的文化类型。考古学家严文明说,这六个文化区的关系好似“重瓣花朵式的向心结构”;“这五个文化区都紧邻和围绕着中原文化区,很像一个巨大的花朵,五个文化区是花瓣,而中原文化区是花心。各文化区都有自己的特色,同时又有不同程度的联系,中原文化区更起着联系各个文化区的核心作用。……它与古史传说中各个部落集团经常迁移、相互交往乃至发生战争的记述是相呼应的。”[24](P258) 有一种意见,认为用实物材料建构的理论比用文字材料建构的理论更具体,更真实可靠(注:如邵望平认为:“以传说治史是软弱无力的,只有现代考古学才能担负起重建上古史的重任。”见“考古学区系类型理论带来的史学变革”,《苏秉琦与当代中国考古学》,科学出版社,2001.)。这未免低估了“上古三大集团”理论对于考古学的理解模式的作用。面对考古发掘出来的遗物,即使我们知道了它们的文化特征和类型,也常有“见物不见人”的感慨,要真正做到“透物见人”,就必须借助考古学以外的学科的知识。正如俞伟超所说:“考古类型学的自身能力,本是只为确定各考古文化的时、空位置及其相互关系;有关考古学文化中所见社会面貌的研究,则是依靠其他理论概念和方法来进行的。”[25](P6)“上古三大集团”的理论所起的作用,正是“使考古文化的时空关系转化为一个历史的框架”,在这个框架中,考古遗物获得了社会历史意义,它们不再只是物质文化的载体,而且与上古史记载的经济、政治、军事和宗教等事件相对应,重现了史前各部落集团的生活和历史。比如,在一个遗址中发现的以前不同遗址的文化特征的并存和融合,它们的历史意义何在?通过上古史记载的帝王谱系关系,我们可以知道,这些遗物的相同和差异反映了上古各部落之间既相冲突、又互交往和融合的状况。 我们把“上古集团”和“史前区系类型”这两个理论当做理解模式,既肯定了它们对于观察和解释史前材料(包括文字的和实物的材料)的指导意义,但是也提醒人们注意它们的科学假说性质。这些理论与其他科学假说一样,已经并还将继续接受经验的检验,它们与我们现在已知的经验或解释基本吻合,但这并不等于说它们没有缺陷,不需要被新的经验或解释所丰富、修改,我们也不必否认它们在未来被证伪的可能性。一个新的理解模式只有保持面向未来的开放形态,才不至于变成新的教条。 5.如何用文字材料建构考古理解模式 徐旭生说,他的一理论依据上古史中传说材料整理而成,“整理以先毫无成见,所仅有的就是我国近20余年史学界中所公信一点观念:我国有记录开始时候也同其他民族的历史相似,这就是说它是复杂的,合成的,非单一的。”[21](P3)但实际上,他所依据的观念并不只是这“一点”,他有一套分析、批判和理解上古史材料的方法论。现在把这套方法论揭示出来,对于我们用文字材料建构理解模式,具有示范意义。 徐旭生说:“在早期发展的各民族中,它们最初的历史总是用‘口耳相传’的方法流传下来的。又经过数千百年,文字逐渐增多,才能用它们记录当日经过的重要事迹。”但此时的文字还十分简单,“只能记事,不便于记言”。“此后文字的使用越广泛,所发现的传说的事迹就越丰富。最后才会有人把它们搜集,综合整理,记录。这件工作,在各民族里面,总是比较晚近的事情。”[21](P19)就是说,口耳相传的历史时期是传说时代,上古史记载是后人对前人口耳相传的历史的搜集、综合整理和文字记录,而不是后人的凭空想像或虚构伪造。 徐旭生还说,关于传说时代的文字记载虽然有史料价值,但可靠性较差。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第一,心理学实验表明,“口耳相传的史实容易失真”;第二,对史前时代传说的记录和整理经历了长期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发生“错简,讹误,省夺,衍文,歧异,以及其他文字方面的问题”;第三,“当时的神权极盛,大家离开神话的方式就不容易思想,所以这些传说里面掺杂的神话很多”。“由于这些原因,所以任何民族历史开始的时候全是颇渺茫的,多矛盾的。” 徐旭生要求,对待那些过去仅被当作神话虚构、而实际上是历史传说的文字记载,应采取去伪存真的分析态度。他说:“很古时代的传说总有它历史方面的素质,核心,并不是向壁虚构的。”我们现在应该在不可靠的传说中找出真实的历史核心。他还要求,“现代的历史工作人根据当时的环境状况推测他所记录的可靠的程度。”[21](P20)就是说,即使不可靠的传说也不完全是臆造,而很可能是可靠传说的讹错,而造成讹错的原因也是有据可考的。他提出的这些要求,对于理解史前时代的模式的建构,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徐旭生认为,口耳相传的方式和神话是造成对上古史传说不可靠的原因。现在看来,这一观点并没有完全摆脱“文化进化论”的影响。认为口耳相传不可靠的信念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一种语言观。中国人有句俗语:眼见为实,耳闻为虚。把这句话应用于语言观,就会得到书写文字比口耳相传的言说更可靠、更真实的结论。语言学家索绪尔把这种根深蒂固的语言观称为“文字的暴政”。早在17世纪,帕斯卡就已经指出,虽然日常的口头传说经常出错,但日常传说的这一缺陷却不适用于上古史的口传历史,因为上古史的生活条件和现在不一样。他说:“当人们活得如此之悠久的时候,子孙们就可以长时期地和他们的父母交谈。但是,除了他们祖先的历史而外,他们又能交谈些什么呢?因而一切历史被归结到这上面来,而且他们又并不研究占据了今天大部分日常生活的种种科学与艺术。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各个民族都是特别小心翼翼在保存他们牒谱。”[21](P288)帕斯卡指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原始部落把世世代代口耳相传他们的历史当做部落的头等大事,部落中最有能力的人用毕生的精力和世袭的知识,来完成这一任务。这种情况下口耳相传的历史,与我们日常的口头说话方式相比,有着根本的不同。在日常语言的语境中所做的心理学实验的结果,只适用于后者,不适用前者。 倒是有一个事例,可以说明原始部落口传历史的可靠性。自传体小说《根》的作者哈里(Alex Halley)从祖辈那里知道,他的先祖昆塔·肯特是从非洲被贩卖到美国的奴隶。1967年,他到冈比亚河流域去寻根,在曼丁泰族的肯泰部落中,他遇到了一个73岁的老人,他是部落里的griots,其职责是靠记忆贮存部落历史。griots是全部落的活档案,他滔滔不绝地倾吐出家族世系中令人难以置信的各个细节,记得二三百年前谁与谁结婚,生了多少子女。讲到相当于1750年的时间时,这个griots谈到,奥摩洛家四个儿子中的长子到河边去砍柴,再也没有回来。这个从肯泰部落失踪的人就是昆塔·肯特。 当然,中国上古史传说在被文字记载下来之前,已经流传了数千年,不能像流传几百年的“活档案”那样精确。中国上古史记载是传说和神话的混合。徐旭生区分了传说与神话;他认为,神话是虚构,而传说是口耳相传很久的真实历史,传说中的神话成分,是神权统治编造的虚幻因素。但是,我们知道,关于上古史时代的传说与神话总是交织在一起的,与其人为地分别传说与神话,不如探求两者的共同来源,并进而从神话中读出与传说等值的历史信息。 缪勒使用比较语言学的方法,追寻神话发生的原因。他认为,原初民族在分化成支族之前,有着共同的语言;分化成支族之后,支族的语言有着共同的词根。在人类语言不断分化的过程中,原来共同语词的意义产生讹错、蜕变,转变成形形色色、稀奇古怪的东西,它们又被人的丰富想像力编织在一起,从而形成了文明时代各民族语言叙述的神话。 根据缪勒的观点,我们可以假定,传说和神话都是文字出现之前的口传叙事的意义变型。口传叙事的意义会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发生改变,也会在文字产生之后,把口头语言转变为书面语言的过程中发生改变,还会在书面语言的复制、保管和流传的过程中发生改变。总之,由于时间的久远,环境的变迁,最早的口传叙事转变成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古籍,其意义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我们看来,传说和神话都是更早的口传叙事的语义讹错的结果,只是讹错大小程度不同:传说是基本保持了原貌的口传叙事的文字记载;神话则是语义发生了重大讹错的口传叙事的文字记载。 不管语义讹错程度的大小,我们现在可以通过对神话传说进行解释、分析,追踪已经失去了的原初意义。比如,传说中的人类先祖活得年龄长得难以令人置信,《圣经·创世纪》系谱中的人的年龄多在七八百岁以上;中国古籍中的系谱跨越的时间长而世代少,如从黄帝至舜才八世,尧至禹才三世,他们的年岁都应在八百、一千年。显然,人的生理寿命不可能那么长,这些系谱听起来如同神话。据徐复观的解释,上古史时的姓并不是个人的姓,而是与氏族的氏不分的。一族始祖的姓氏也是全族人的姓;古帝的姓氏与国号也不分,如陶唐是尧的国家,夏后氏是禹的国家[20](P295-350)。按照这一解释,我们可以理解,系谱中的人名代表一个部落或氏族。后人不了解上古史的姓是氏族的名称,按照后来的习惯,望文生义,以为姓只是个人的名称,把姓氏所代表的家族或部落的由兴到衰的年代当做始祖个人的年岁。 认识到传说记载中产生语义讹错的原因,我们可以通过纠错的方法,从看起来不可信的文字材料中解读出可信的历史信息。现存的记载上古史的文字材料有两类;一是甲骨文和金文,一是先秦古籍。甲骨文和金文是“只能记事,不便于记言”的初级文字,它们真实地记载了当时(商周时代)的具体事件,而没有记载过去的上古史传说。但这些商周时期记录所反映的,毕竟是最接近于史前时代的观念,从此出发推测史前时代的观念,有较大的可靠性。先秦古籍中关于上古史的记载,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尚书》、《春秋》、《诗经》、《周礼》、《周易》和《国语》等书的记述,具有历史性,对上古史传说的记载较为可信。第二种,《孟子》、《墨子》、《庄子》、《荀子》和《吕氏春秋》等诸子书夹叙夹议,常常把各自的理论依附在上古史传说上,但这些附加成分是不难理解的,也是不难剔除的。最后一种,《山海经》、《离骚》和《穆天子传》等书有浓厚的神话色彩,需要恢复因文字讹错而改变了的语意,从神话中读出真实的历史信息。 这些古籍中的上古史传说可信程度虽然不同,但它们互相参照,能够使我们找出合理的去伪存真的读法。然后,我们再拿上古史传说的解读与考古材料相互参证,就可以建构一个关于史前文化的假说,以它为理解模式,解释更多的经验材料,使我们从起源处把握中国文化传统的基本特征。中国考古哲学应该利用地下的和文字的“双重证据”,建立史前时代中国社会生活的新模式。 【参考文献】 [1]Routledge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London,2000),“Archaeology,philosophy of”。 [2]“元考古学”一词源自L.Embree编的一本书,Metaachaeology:Reflections byArchaeologists and Philosophers(Boston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Boston,1992)。 [3]IAN HODDER,MICHAEL SHANKS,Interpreting Archaeology,Routledge,1995. [4]亨普尔。自然科学的哲学[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 [5]M.G.BURK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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