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廷湘(1948-),男,四川彭州人,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晚清以降,与世界众多后发展国家一样,中国提出了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创设现代民主制度以取代帝制和发展现代经济、改变人民生活方式的社会改造任务。孙中山在领导创建革命政党同盟会期间提出的政治纲领,无疑全面体现了当时中国历史转型的根本任务。但在同盟会创立并领导革命之际,由于清朝皇室迫于形势,仿行立宪而开放出一个带有资产阶级性质的“政治公共领域”,导致了中国政治空间结构的剧烈变化。在此过程中分化产生的不同利益集团使同盟会以革命方式创建民主共和国的道路变得十分曲折和复杂,并对革命党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成败产生了带根本性的影响。这些重大问题尚须从新的角度加以讨论。 一、清末中国政治空间结构的演变与革命党人的路径选择清末中国的政治空间结构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逐步形成。到甲午中日战争及其后庚子之变相继发生之际,面对列强的步步进逼,众多有识之士在社会达尔文主义理念影响下不仅形成了直接与列强竞争存种的强烈意识,而且形成了改造现存政治体制、经济形态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实现国家强盛和民族复兴的共同认知。新兴政治力量的组合及相因而生的其他利益集团的产生导致了中国政治空间结构的急剧转换。 在此政治空间中率先出现的新结构(实际政治力量,不包括晚清以来众多的思想理论建构者)是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党。1893年,孙中山组织“兴汉会”时,其纲领尽管还完全囿于传统反清势力的观念窠臼之内,①但其次年创立兴中会,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的盟约则表明孙并非历史上反清志士的同道,而是怀有改造传统中国为现代型国家理念的革新人士。同时也宣告他和他的同仁将作为创建一个新式国家的政治力量进入当时的政治空间。众所周知,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领导创建同盟会,进而制订了由他解释为三民主义的政治纲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就此产生。当时,中国尚不存在哈贝马斯所说的可以容纳政党活动的完整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指出,“‘政治公共领域’作为交往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公民公众能够以话语方式形成意见和意愿)的总体性”,是“规范民主理论的基本概念”。国家如果成为“政治公共领域”,那么由“具有批判意识的公民而造成的”政党和各种团体就可在其中争论“权力的分配”、“政党和议会党团”、“反对党与现政府之间新型关系的合法性”等“一系列‘政治问题’”。甲午战争以后,清王朝尽管一定程度地向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代言人开放了政治领域的话语权,对皇帝制时代“私人所有权”与“公共所有权”“融为一体”②(指皇家代表和控制一切政治权力和政治话语权力,不允许皇室以外的任何人拥有)的局面有所改变,但尚远未开放国家为“政治公共领域”,同盟会尚只能被“国家”视为“乱党”。 同盟会会员认同三民主义的政治纲领,其内部有政治“交往”存在,客观上类似于哈氏所谓“亚文化公共领域”。但是,在主观上,孙中山和他的同仁自始就不曾考虑同盟会只是要获取在现存国家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权,而是要取代清朝政府,把自己“组织内部的公共领域”转换为国家政治公共领域或者说“居于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同盟会实现这一目标遭遇到的障碍较之西方政治转型时期资产阶级政党“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③更为巨大。因为同盟会所要取代的满清王朝此时已不再将“私人所有权”与“公共所有权”完全“融为一体”,而作为绝对的皇权存在于中国的政治空间。尽人皆知,镇压戊戌变法的慈禧太后在遭遇庚子之变后也明确意识到改弦更张的必要。她于1901年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重申实行变法。谕令言,前此“学西法”,仅学其“语言文字,制造器械”一类“西艺之皮毛”,而未得“西学之本源”。因此,重行变法,须改革“法令”,破除“固习”,“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均在议改之列。④所谓清末“新政”即由此开始。清廷实施“新政”的主观意图自然在整固其统治基础,但是,在客观上,“新政”的推行却呈现出在一定程度上把清廷控制的国家改变为“政治公共领域”的意义。这个被既往论者仅视为清廷挽救垂死命运的改革并不是一个简单历史过程,它引起了中国政治结构的深刻变化,乃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辛亥革命的面貌与命运。 对未来产生巨大影响的改变首先体现在舆论公共领域的大体形成。新政上谕并未言及对舆论载体的政策,但新政一经开启,各类期刊随即大量创生。据丁守和主编《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的“不完全统计”,“从1900年至1918年,出版的各种刊物约有七八百种之多”。其中包括“资产阶级革命派和改良派的刊物”,“有关政治法律、文化教育、文学艺术、财政经济、学生、妇女、学术、自然科学”等类刊物。⑤单看上述统计,只能说明当时舆论载体的数量已十分可观,要做出作为其时中国政治空间主体结构的清朝政府已开放出有限的舆论“公共领域”的结论则还须作进一步分析。 由于年代久远,《辛亥革命时期期刊介绍》不完全统计的七八百种刊物大多已不复存世,或已不可翻阅,《介绍》仅选出二百多种加以介绍。据笔者统计,此书所介绍的二百多种刊物中,创办于1901年1月“新政”上谕发布至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即新政推行期间),且刊址在国内或主要在国内发行的刊物有82种,其中明确主张立宪的26种,一般政论21种,主张革命的15种,学术类5种,妇女刊物5种,教育类3种,文艺类3种,商务类3种,自然科学类1种。如按《介绍》收入的二百多种与不完全统计七八百种的比例推算,新政时期国内发行的期刊至少应在三百种以上,且这些期刊的绝大多数均是清廷新政领域的发言者。如考虑到其中在国内影响相对更大的上海《时报》、《东方杂志》和尚未收入《介绍》的天津《大公报》、上海《申报》等大报均倾向立宪政治,大体可以说,其时至少80%以上的舆论皆为清廷新政的话语载体。《申报》在1909年前虽为外国人所办,但刊载的主要内容仍为国人言论,且其中不乏政治诉求之作。1906年1月,该报刊出一篇题为《论中国整理财务极宜区别政务费皇室费》的评论言:中国既要预备立宪,就必须改变朕即国家之制,“先严政务费与皇室费之区别”。政务费为政府取自于民而为民行政之费,皇室费则是因其“为代表国家之机关”,国家根据“宪法之明文而给以之”定额。如果只求“形式上之立宪,而不于二者之间早示区别”,则“新政之敷设,徒足以骚扰”而已。⑥仅就此篇评论已可看出,《申报》确乎也是代表民众“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的发言者,是资产阶级式“政治公共领域”的话语权代表者之一。《申报》如此,大量持立宪政见和一般政论性刊物就更是当时政治空间中不同主体利益诉求的发言者。其他期刊,如妇女、商务、教育、文艺、科技类刊物虽不都直接发表政见,但代表各自的人群发表特殊利益诉求则无一例外。妇女报主张兴办“中国女学”,“扶植东亚女权”,“改良妇女社会”,提倡男女平等。⑦教育刊物倡教育改革,要求实行“义务教育主义”,“使全国人民悉受普通之教育”。⑧商业刊物主张“以工商立国”,明示对“国家一切商政”、“社会营业情形”、“五州各国商市竞争之现状”等都要加以评说。⑨自然科学刊物则倡导实行科学教育,以“唤起国民本有之良能,而求达于共同生活之目的”。⑩上述只是各类刊物中的部分举例,但它们的发言有代表性,表明其时的专业刊物大体均系各自群体的“意志和意愿”的话语代表。那些明确倾向立宪的刊物(11)亦并非与清廷政见完全一致,当时影响巨大的上海《时报》、《东方杂志》等即是如此。《东方杂志》为传播清廷“新政”舆论可谓不遗余力,但该《志》亦不乏对朝廷的指责之言。1907年,该刊一文指责“政府于专制”“取其实,而不欲居其名”;“于立宪”“则用其名,而惟恐蹈其实”,只欲以此“笼络人心”。(12)1911年1月,该刊一文在介绍西方政论家理论时亦言,“政权日重,政费日繁,政治机关之强大,实社会之忧”。“新政”中所添置诸多无用之机构与官设,已成为“政治”之“赘瘤”,而当局尤“张皇粉饰其因循”,如此则新政“所欲,尤缘木而求鱼”。(13)《时报》更在清廷预备立宪开启后,随时间推移,不断发出越来越强烈的“反抗现有的君主权威”的声音,到国会请愿运动高潮期,该报甚至鼓动立宪人士以“强硬从事”方式对抗清廷,集合“国民之能力,与政府决一胜负”。(14)对于发表各种利益诉求,乃至明确表示出与皇权对抗的“意志与意愿”的刊物,清政府也时有采取强硬政策加以查封之举,(15)但总体上尚属个别行为,并无一律禁绝之策,大多数刊物仍能出版。这些代表自己发表利益诉求话语权的存在,客观上在国内政治空间形成了一个类似哈氏所谓“政治公共领域”。在王朝的被动容许下,这个“政治公共领域”借助朝廷“新政”和“预备立宪”无意间提供的政治资源,一直作为当时国内话语权上“居于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而存在。其不仅代表各类有权利诉求的资产阶级“公众”发言,而且颇有扩大代表性的自觉意识与行动。1904年创办的《京话日报》指出,“近几年中国所出的报,大约也有百余种”,但在北京“寄卖的”仅有几种,且销量“均平扯算,也过不了两千张”。原因在于:“各报的文理太深”一般人“看不了”;“卖的价钱太大,度日艰难的人买不起”。因此,《京话日报》“决计用白话做报”,“且赔本贱卖”以扩大读者面,实现“开通内地风气,叫人人知道天下的大势”之目的。(16)《京话日报》的意向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1901年至1911年武昌起义前,全国各地皆有以白话扩大影响的报纸发行。据沈寂研究,当时“全国采用白话形式的通俗报很多,如杭州白话报、中国白话报、苏州白话报、宁波白话报、绍兴白话报等,不下数十种”。(17)白话报的大量发行,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影响面,也就在客观上进一步扩大了这个在话语权上“居于统治地位的公共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