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还有一些更为细微的“旧”问题,即“历史旧帐”的清理。这些历史“旧帐”主要分布于思想文化和实际社会生活两个不同层面。就思想文化方面而言,主要是大汉族主义、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思想的清理,由于民族压迫和剥削的客观存在,近代以来随着各民族的觉醒,民族权益意识的增强,民族主义思想得以传播,大汉族主义、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相互激荡,加深了民族间的隔阂、不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各民族确立了平等地位,特别是政府通过各种措施清理大汉族主义、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有利于清算思想文化领域的“历史旧帐”,大汉族主义和少数民族的民族主义不仅没有合法地位,也缺少了生存的社会空间。当然,这种思想的残余在各民族的某些成员中仍有传播,并对某些成员日常行动仍然能够起作用,因此需要警惕。此外,在社会生活层面主要是一些历史上传承下来的与民族歧视相关的称谓等行为,在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保证清理“旧帐”的有效性,为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平等、团结、互助民族关系的发展创造了必要条件。 中国当代的民族关系并非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其发展中必然受到“新旧”因素杂陈的双重影响,或者说,从某个角度而言,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扬弃”民族关系中陈旧的因素,克服“旧”问题,并不断追求新发展的进程。 二、民族关系产生的新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常态的、快速发展阶段,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发生了重大变化,民族关系也面临着很多新问题的挑战。这些新问题与中国社会的迅速发展,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状况变化,少数民族人口数量、人口素质的变化,少数民族权益意识的强化,甚至与经济全球化带动下的国际形势以及汉族在处理与少数民族关系中的行为方式等密切相关。民族关系新问题产生于社会环境因素和民族群体因素的一系列新变化,这些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社会整体发展为民族社会发展提供的新目标。经过改革开发的发展,中国社会整体发展已经向小康社会进发,就经济发展而言,“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99215亿元上升到2005年的182321亿元,平均每年以9.5%的速度递增,比“九五”时期平均增速高0.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达到22718亿元、86208亿元和73395亿元,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3.9%、10.7%和9.9%。人均GDP则由2000年的7858元(949美元)提高到2005年的13985元(1707美元)。人均GDP步入1000美元-3000美元的新的发展阶段,在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挺进的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各项社会事业得到发展,就业与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科技投入加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明显加强,文化等事业得到推进。 与全面发展形势相较,虽然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民族地区的发展速度加快,但仍然落后于发达地区的发展,据2004年“统计快报”统计的各地区GDP总量为163240亿元,总量超过10000亿元的省份增加到4个,依次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其中广东突破16000亿元,浙江突破10000亿元,山东超过江苏位居第二。全年全国GDP新增加近27701亿元,相当于2004年西部地区的GDP总量(27585亿元),成为1994年以来的又一个增量波峰。增加最多的省份依次是山东、江苏、广东、浙江、河南和河北,六省新增加的GDP都在1500亿元以上,增幅最大的山东超过3000亿元,相当于甘肃和贵州两省的GDP总量之和。总体来说,无论从发展能力、发展总量和发展效益来说,民族地区离发达地区都有相当大的距离,也就是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以全国的发展为基准来确定,相对而言,目标要求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就是说,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发展不仅在参照其历史发展状态,而且还应参照了全国发展状况提出发展要求,而发展能力仍然薄弱,无法加速向小康社会发展步伐。 --人口分布的分散性态势与少数民族权益保障基本制度的聚居特性之间的矛盾。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不断推进和稳定的社会发展,全国性的经济文化大交流导致大量人口的跨省区流动,由此也在更大规模迅速改变着少数民族主要居于特定区域和一些地区没有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局面。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国范围的人口大流动,各地区人口中少数民族成份在不同程度上有所增加,各民族人口在地域分布上进一步扩展。在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居住着所有56个民族人口的地区有11个,占31个地区的35.5%,居住着50--55个民族人口的地区有17个,占31个地区的54.8%,居住着49个以下民族的地区有3个。也就是说,少数民族人口散居化趋势和汉族人口更多进入民族地区的态势显现,因此,对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机制、民族关系调整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民族地区发展步伐加快与少数民族群体发展步伐缓慢的矛盾。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特别是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显著、文化教育发展不断取得成就。据西部办统计,2000-2005年,西部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6%,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7%,投资规模达1万亿元。但是,西部民族地区农村仍有1200多万的贫困人口,他们占了中国贫困总人口近半数,这部分贫困人口脱贫十分艰巨,因为,这些人口所分布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特点、人口基本素质和特定文化氛围等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尽管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部分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但是,脱贫实非一日之功,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贫困人口脱贫的关键并非单一的经济投入可解决,而是一个将环境、社会和劳动力资源开发综合起来的系统工程,任何企图通过单一性经济投入而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的想法大都会陷入投入循环无效而不能自拔的歧路。民族地区发展与少数民族群体发展关系的协调是一项更具挑战性的发展目标,在一个经济发展日益一体化,但是社会文化发展日益强调多元化的条件下,如何确定民族地区发展指标,如何看待和解决民族地区发展与少数民族群体发展问题便形成民族关系发展的新问题。 --经济目标突显与社会其他目标难以达成的矛盾。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特别是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模式的激发,民族地区发展的经济目标更加突显,换言之,民族地区要求加快发展经济的愿望更加迫切,在财力有限,经济基础薄弱的条件下,民族地区的发展追求目标便大多置于经济发展之上,而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关系一个地区持续发展的因素便常常受到冷遇,如环境生态问题、传统文化的现代化问题、民族教育发展的持续问题等等。我们看到随着科学发展观的强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在民族地区发展规划中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关照,但是在实际建设活动过程中,并不能真正遵守这些规划的目标。譬如,在谈到环境生态问题时,每个人都认为其十分重要,实际生活中牺牲环境而获得经济发展增速之事在民族地区十分常见。人人知道教育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性,然而现实却是尽管有很多民族地区都制定了教育发展方面的条例等法规,但是,教育投入却少有能达至法律规定的标准者,更为严重的是,随着教育对集约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的追求,对人口较为分散,教育基础薄弱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形成了强烈的冲击,边远农村山区牧区孩子寄宿可能带来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未被注视。凡此种种问题,我们的社会还缺少良好的、灵活的应对机制。如果不及时加以解决,对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将形成损害,并最终损害国家的整体发展。 --民族意识的强化与民族关系的良性协调。全球化、改革开放和社会包容性的增加,使得各民族的民族意识强化获得较大的空间,如果说在上个世纪末主要是少数民族由于其人口少、集中居住和特定的民族发展进程强化了其民族意识的话,今天则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民族意识都在增长和强化,这一现象值得民族工作部门和民族关系研究者的高度注意。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国家在民族地区十分重视民族观教育,无论是在学校和工作单位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的基本认识有较多的了解,但是,在汉族地区这样的教育极少,除了民族工作部门外很少有人了解和关注人类社会的民族现象,而今,大量汉族地区的知识分子和社会精英在强调汉民族意识,在这一过程中他们常常沿用清末民初的汉族=中华民族的概念,从而在思想和思想方法上常常提出与现有的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发展相左的思想。这对民族关系发展十分有害。我们知道,不同民族群体间的民族意识如果形成良性互动无疑会推动民族关系的良好发展,但是多数情况下,在强调本民族的民族意识时,强调的是本民族的利益,而排斥其他民族,甚至损害其他民族利益,引起民族冲突。因而,从民族关系发展角度来说,民族意识的非良性互动在当今的社会中已常见,如何加以管理和疏导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否则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 --注重社会公平、公正环境条件下的民族平等和民族政策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广泛地关注自身的权益,或者说保护自治权益意识大大提高,人们对社会公平、公正的要求也日益提高,由于转型社会特点,社会政策尚不能充分满足全体公民公平、公正的要求,对某一群体的优惠政策常常被视为对另一群体利益的损害,因而,正确确定民族政策对象、具体政策的公平和公正性,以及政策形成和执行程序的透明度等已提到日程。特别是一些针对少数民族的传统的优惠政策,如教育、干部等,对各民族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政策实施的深度、范围和目标都应有一个适应性的转变,因为,民族发展真正的薄弱点在于那些处于乡村而不能充分享有公共服务的少数民族人口,从一定意义上说,这部分人口发展问题得不到解决,便未真正解决好民族平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