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在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各级政府仍然具有主导性地位,因为,维护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是政府职责所在。政府在推进民族关系发展,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度规范和宣传倡导正确民族观和利益观。 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需要不断完善区域自治制度,推进各民族自治地方及各民族群体的繁荣。中国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的大格局仍然以传统的聚居区为主,民族人口的居住分散化还只是一个大趋势,中国国家形态的发展、现有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关系的稳定并不意味着可以取消民族区域自治,任何要求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或称民族区域自治有害于国家统一的言论,要么不了解中国各民族历史关系的发展进程,要么就是太过于推崇美国的联邦制的优越性,要么是完全不负责任的臆想。无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现象的论断,还是从社会生活现实来看,可以预见,在整个社会主义发展时期,民族区域自治都不可能被取代,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繁荣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只能是更为完善,更符合统一多民族国家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包容多样性文化基础上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少数民族群体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是和谐民族关系构建的基础。关注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依据具体民族的实际确立发展目标和发展进程将更有利于实践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政府在提供广泛的公共服务的同时,应关注不同民族文化样式及其与环境间的协调,在确立发展目标上更具有可以满足本地人需要和文化样式的特性,否则将会在一个较短的时间里使民族文化发生断裂,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譬如,《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为民族工作制度创新目标和民族地区发展的目标给予了具体的量化,其量化的具体内容包括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民族自治地方“普九”人口覆盖率、少数民族婴儿死亡率、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种数和印数增长、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占在业人口比重增长和民族自治地方城镇化率,特别是11项工程必将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进程,而且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给予了应有的关注,但是,政府对民族地区生态环境关注程度仍然不高,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少数民族本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与全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也密切相关。 民族关系影响的广泛性要求民族工作覆盖面更具全局性,政府各部门都应了解、认识民族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并认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民族政策,否则政策往往停留在文本之上,无法真正造福于各民族群众,推进和谐民族关系的发展。此外,少数民族人口分布在全国分散趋势的出现,使得民族关系的影响早已超越了地区性范围,更具有广泛性,对此,《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要建立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全面开展面向少数民族的职业培训、就业咨询、急难救助、法律援助、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从长远来看,从民族关系和谐的角度出发,这一服务体系的建立的确十分必要,但是,具体机制尚不明显。与此同时,仅仅依靠政府无法完成这样关系广泛的服务体系,因此,政府应当动员各类社会机构,给予参与和提供此类服务的社会机构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推进社会在全面关注社会公平、公正的同时,关注各民族平等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目标,推进各民族交往的扩大和交往的有益化。 注释: ①司马义·艾买提:《中国民族工作的辉煌成就》,见《人民日报》199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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