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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孙中山晚年对西方社会哲学的批判与对儒家政治哲学的褒扬(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广东社会科学》 姜义华 参加讨论

从以上所列书目及其概略内容可知,孙中山对于以达尔文为代表的进化学说不是泛泛的了解,他不仅研读了进化学说一批大师的原着,而且在植物学、动物学、遗传学、优生学、古生物学以及天文学、地质学、人类学等和进化论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内通过广泛的涉猎,对进化学说作了相当深入的思考。他是将进化学说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方法论来接受的。孙中山说:“夫进化者,时间之作用也,故自达文氏发明物种进化之理,而学者多称之为时间之大发明,与牛顿氏之摄力为空间之大发明相媲美。”[(13)]赫胥黎说过:“《物种起源》一书已在生物学中掀起了一次巨大的革命,正如牛顿的《物界原理》在天文学中所掀起的革命一样;它所以能够作到这样,是因为它含有‘一种本质上新颖的创造性思想’。”[(14)]孙中山所称的“学者”,当包含赫胥黎在内;他的评论,也表明了他将进化学说是作为一种新颖的创造性思维加以接受的。
    正是基于这种进化学说,孙中山坚定不移地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宇宙,看待自然界,看待人类社会。他同意达尔文关于进化时期为划分:“其一为物质进化之时期,其二为物种进化之时期,其三则为人类进化之时期”。[(15)]关于人类社会的进化,他分成“吃果实”时代、渔猎时代、游牧时代、农业时代、工商时代,[(16)]又分成洪荒时代、神权时代、君权时代、民权时代,[(17)]或人同兽争、人同天争、人同人及国同国争、国内相争即人民同君主相争四个时期,[(18)]又分成由草昧进文明、由文明再进文明、自科学发明而后三个时期,[(19)]坐标不同,但都把人类历史看成由野蛮到文明、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
    1923年12月21日孙中山在广州岭南学生欢迎会上介绍达尔文的进化论时指出:“现在扩充这个道理,不但是一切动物变化的道理包括在内,就是社会、政治、教育、伦理等种种哲理,都不能逃出他的范围之外。”[(20)]事实上,就中国而言,影响最大之处,正是被广泛地运用于“社会、政治、教育、伦理”等领域的达尔文所确立的生物进化的“哲理”。
    达尔文的生物进化的哲理,概要言之,一曰生存斗争,二曰自然选择。生存斗争,指每种生物必须为生存而斗争,它包括三个方面:生物跟无机自然条件斗争;生物跟不同物种的斗争;生物与同一物种的斗争。由于同一物种对生活条件的要求相同,种内斗争在以上三种斗争中最为剧烈。自然选择,指在生存斗争过程中,对生存有利的变异的个体被保存,不利的个体被淘汰,通过这种“适者生存”的选择使生物更加适应于环境,从而促进生物沿着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方向发展。19世纪末,当达尔文的学说被介绍到中国来时,这一原理被概括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生物进化原理是否适用于人类社会?达尔文本人“相信人和其他动物是处在同一范畴中”。[(21)]认为“人和动物之间的智力差别,并不象没有思想的生物(植物)和有思想的生物(动物)之间的差别那样大。”[(22)]在宣传达尔文学说的两个最重要人物那里,对这个问题有完全不同的回答。海克尔认为生存斗争规律完全适用于社会领域,而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则认为人类的社会伦理意味着对自然法则的抑制,社会进展是人类以互亲互助抑制生物界的弱肉强食、优胜劣败。在他们之后,社会学、政治学、教育学及伦理学中,一直存在着这样两种不同的观点。
    当严复译述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时,切取了其中进化论这一面,而舍弃了伦理学那一部分,所以译名定为《天演论》。严复在《天演论》中,还大量引述斯宾塞的论点。斯宾塞是近代社会学的一位重要奠基者,与达尔文相友善,也是一位进化论者。但是,正如达尔文在《自传》中所述,“他处理每一个问题的演绎方法和我的思想体系完全相反”。[(23)]斯宾塞认为生存竞争的规律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任何形态。他认为,在生存竞争中能够获胜的将是适应于特定目的的竞争者,低等与高等、退化与进步的界定则取决于此。在严复全力提倡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真正影响于中国思想界的,其实与其说是达尔文主义,毋宁说是斯宾塞主义。
    孙中山接受达尔文进化学说,所依循的基本上是赫胥黎的思路,而不是海克尔的思路,同斯宾塞主义更有着原则的歧异。1908年9月孙中山在驳斥《南洋总汇报》侈谈自然规律时指出:人之初生,穴居野处,这叫作自然人;及其进化,由猎而牧而耕而织,则人事进化;“其进化之程度愈高,则离天然愈远;及至历史之时代,则人事渐繁,而理乱兴衰之事毕现”。他特别责问对方引赫胥黎之《天演论》以自饰,“尔不怕为赫胥黎所笑乎?我问尔:赫胥黎所着之书共有几种?赫胥黎所主张之学说为如何?即尔所奉之《天演论》之译本,其原意有无为译者所牵强附会?尔能一一答我乎?”他并指出,赫胥黎之书当译作“进化”而不应当译作“天演”,因进化“有天然进化、人事进化之别”,“人事进化与天然进化有相因的,亦有相反的也”。[(24)]足见他对赫胥黎的着作确实花了功夫,天然进化与人事进化的区别更说明了他所接受的是赫胥黎一系的理论。正基于此,他断言:“物竞争存之意已成旧说,今则人类进化,非相匡相助,无以自存。”[(25)]“天演淘汰为野蛮物质之进化,公理良知实道德文明之进化。”[(26)]
    查上海孙中山故居英文藏书,可以了解孙中山对天然进化与人事进化异同一直非常关注,对这个问题持续作了研究。
    值得注意的首先是与孔德、斯宾塞齐名的社会学创始人之一美国社会学家华德(L.F.Ward,1841-1913)的三部社会学着作:《社会学纲要》(Outlines of Sociology,纽约,1899年版),《理论社会学》(Pure Sociology,纽约,1916年版),与迪尼(J.Q.Dealey)合撰的《社会学教程》(A Text Boot of Sociology,纽约,1914年版)。华德的这些着作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不同意斯宾塞的物竞天择宿命论,认为互相冲突的宇宙能通过共力作用而互相结合,在一个逐渐进化的序列中将发展为谐调的物理、生物、心理、社会关系,在社会进化中人的精神因素能够改变人类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建立更为美好的社会。
    英国社会学家霍布豪斯(L.T.Hobhouse,1864-1929)也有三部着作为孙中山所收藏,它们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伦敦,1911年版),《不开化民族的物质文明与社会制度》(The 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Institutions of the Simpler Peoples,伦敦,1915年版),《道德的演变》(Morals in Evolution,纽约,1916年版)。霍布豪斯认为,发展存在于通过一系列的合成作用而扩大的和谐之中。他的这几部着作论证了合成作用的进行,有待于互相冲突的各种因子的解放,以及它们形成不同类型的结构。他主张将自由主义与集体主义统一起来,既发挥个人的潜力,又进行全面的合作,既防止放任主义,又避免官僚主义。
    第三位值得注意的学者是基德(B.Kidd,1858-1916)。故居中有这位英国社会哲学家的三部着作:《社会进化》(Social Evolution,纽约,1895年版),《西方文明原则》(Principles of Western Civilization,纽约,1902年版),《热带地区的控制》(The Control of the Tropics,纽约,1908年版),基德的这三部代表作都坚持集体制约是社会进步的主要条件,认为人类具有追求理想的倾向,它具体体现在宗教中,因此,人类和社会的进化应当和宗教结合起来。
    故居中也有一些宣传斯宾塞观点的社会学着作,甚至有戈宾诺(J.A.Gobineau,1816-1882)的《人种不平等论》(The Inequality of Human Races,伦敦,1915年版)这种鼓吹白种人优越论的着作。
    于此,我们便可大体了解孙中山1919年明确提出“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的学理基础与思想渊源。
    上述物种与人类进化原则完全不同的论述,见之于《孙文学说》:
    物种由微而显,由简而繁,本物竞天择之原则,经几许优胜劣败,生存淘汰,新陈代谢,千百万年,而人类乃成。人类初出之时,亦与禽兽无异;再经几许万年之进化,而始长成人性。而人类之进化,于是乎起源。此期之进化原则,则与物种之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27)]
    论者多以为孙中山这一论点源于克鲁泡特金。孙中山在《实业计划》“结论”中曾说:“后达文而起之哲学家之所发明人类进化之主动力,在于互助,不在于竞争,如其他之动物者焉”。[(28)]这里所说的“后达文而起之哲学家”,论者也多指为克鲁泡特金。查上海孙中山故居藏书,有一册克鲁泡特金的《一个革命者的回忆》(Memoirs of a Revolutionist,波士顿、纽约、1899年版),克鲁泡特金的代表作《互助:一个进化的因素》即通常所说的《互助论》则未见。当然这部着作也完全可能为孙中山携去广州乃至被焚毁,孙中山完全可能读过这部着作,至少他不会不熟悉这部名着。但是,孙中山强调只有人类方才以互助为原则,而克鲁泡特金则强调不论在生物界还是在人类社会,竞争都不是规律,只有互助才是他们进化的基本法则;[(29)]孙中山坚持社会国家为互助之体,克鲁泡特金则认为,国家、法律及一切政府的存在,都同各个渺小的个体彼此间的互助合作不相容。两人的主要观点如此南辕北辙,孙中山的主张似乎并非源于《互助论》,他所说的“后达文而起之哲学家”似乎也并非指克鲁泡特金。
    倒是赫胥黎《进化论与伦理学》中的相关论述与孙中山的主张颇为切近。赫胥黎将人类社会的进化过程视为一种伦理过程,物种进化的特点是紧张而不停的生存斗争,伦理过程却要“所有的人相亲相爱,以善报恶”,献身于“互助这一伟大事业”。[(30)]他1893年在罗马尼斯讲座讲演时指出:
    对伦理上最好的东西(即所谓善或美德)的实践包括一种行为的途径,这种行为的途径在各方面都是同在宇宙生存斗争中导致成功的那种行径对立的。它要求用“自我约束”来代替无情的“自行其是”,它要求每个人不仅要尊重而且还要帮助他的伙伴,以此来代替推开或践踏所有竞争对手;……它否定格斗的生存理论。……[(31)]
    关于法律和道德训诫,赫胥黎强调它们“是对社会中人们之间生存斗争的约束”,其目的是“遏制宇宙过程”。[(32)]孙中山论及人类今日犹未能尽守互助之原则时,认为原因在于人类本从物种而来,人类进化为时尚浅,“一切物种遗传之性尚未能悉行化除也”。[(33)]《进化论与伦理学》中也有同样论述:“社会的文明越幼稚,宇宙过程对社会进化的影响就越大。社会进展意味着对宇宙过程每一步的抑制,并代之以另一种可以称为伦理的过程。”[(34)]
    这些事实足以表明,孙中山“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的思想与其说是源于克鲁泡特金,毋宁说是源于赫胥黎。赫胥黎先前以生物学家、自然科学家知名于世,晚年转向哲学,《进化论与伦理学》英文原版收录有五篇论文,是他晚年的重要哲学着作,赫胥黎也因此被认作哲学家,孙中山所说“后达文而起之哲学家”,更可能是指赫胥黎。极为有趣的是上海孙中山故居藏书中有一部《兰斯特罗斯论蜂箱及蜜蜂》(Langstroth on the Hive and Homey Bee,1913年版),又有一部《蜜蜂文化大全》(The ABC and XYZ of Bee Culture,1913年版),从东京丸善书店购入的书籍中,还有一部《蜜蜂的知识》(The Lore of the Honey Bees),一部《养蜂获利的秘密》(How to Keep Bees for Profit),过去不知孙中山为什么对蜜蜂如此感兴趣,亦无他本人养蜂的记录。读了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这个疑窦可豁然而解。赫胥黎认为,“在蜂群组成的社会中实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种共产主义格言的理想。在其组织内,生存斗争是受到严格限制的。”[(35)]研究蜂群社会,目的在于更好地了解人类社会,了解人类进化的伦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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