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社会关系与社会转型的困境 在中国近代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始终是一个最为核心的问题,或许,在二者的结构和互动关系之中,便隐藏着中国现代化始终难以克成的谜底。发展是现代化的永恒主题,也是近代社会转型的目标和方向。然而,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广泛的社会动员、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和社会利益的重新调整。要成功地推行现代化,实现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社会系统必须创造出新的政治体系,即用国家行为来推动社会和经济变革,为现代化廓清道路。其次,实现现代化的第二个条件,是该社会系统必须有能力将新兴社会势力成功地吸收进政治体系之中,造成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动,由此获得经济要素之外的现代化动力。正是在这一意义上,国家(政府力量)与社会(民间力量)构成推动现代化进程的最有力的杠杆,而能否在二者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关系,遂成为各国现代化成败的关键。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这条主线看,中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之所以显得困难重重,步履维艰,首先便在于缺乏一个国家之外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社会始终笼罩在国家的阴影之下,没有发展出自己的独立形态。 自秦汉以来,中国“霸王道杂之”,发展出一套高度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形成一个在行政意义上分工细密、强有力的帝国体系。在这一帝国体系中,君权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统驭一切,乃终极之权威。同时,这一帝国体系又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体制,儒家思想提升为国家意理,渗透到国家制度之中,君主不仅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且是作为教主的“圣王”,负有解释法律、教化社会的责任。 相对于高度发达的国家行政系统,承载和支撑国家组织的社会系统却相对发育不全,基本上没有从国家概念中剥离出来。由于实行“政教合一”,中国传统政治观念中,完全不存在西方式的“耶稣的归耶稣,凯撒的归凯撒”这种政治理念,也不存在类似西方教会的社会组织形式。尽管从理论上说,存在一个与“政统”相并行的“道统”,但又如余英时先生所说:“道德是没有组织的,道统的尊严完全要靠它的承担者--士本身来彰显”[①g]。其次,在“普遍王权”的观念下,国家权力具有不受限制、不受阻碍的特征,通行无阻地贯彻于都市社会之中,这样,中国也就不存在西方式的相对独立的“自治城市”,更谈不上享有政治特权和相当自由度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一如马克斯·韦伯的分析: 和西方不同的是,中国以及所有东方的城市,都没有政治的自主性,东方的城市并非(西方)古代那样的“城邦”,也没有中世纪那样的“城市法”,因为它不是一个拥有自身政治特权的“共同体”。城市里没有西方古代出现的市民阶级[②g]。 相对于城市社会,中国广大乡村的民间社会虽然较少受到王权的直接控制,行政官僚体制仅延伸到县一级,但却间接地由“普遍王权”的政治基础--绅士加以控制。绅士本身即暂时居于乡间的“准官僚”。换言之,乡村民间社会亦缺乏政治意义的独立性。况且,中国乡村社会主要是由封闭的宗族组成,实质上是处于高度分散的无组织状态,缺乏凝聚成一个“社会”(而非“社群”)的统合能力。对这种君权至高无上、国家控制社会、不允许任何社会反抗势力存在的政治结构,唐德刚先生准确地概括为“国家强于社会”的模式,认为这正是维持中华“宇宙帝国”“一延两千余年,没有发生基本改变”的症结所在。 这样,从社会的一头看,中国虽能发育出一个高度成熟的小农经济社会,却与资本主义和工业化社会无缘,缺乏向现代工商社会转型的社会组织基础。近代资本主义之所以发生于欧洲,显然既与欧洲中世纪政治结构中“政教分立”、城市与国家的二元对立等历史传统有关,同时又与14至17世纪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科技发展等一系列社会大变动有关。简言之,是王权式微、社会束缚松动、自由意识伸张、市民社会兴起等“一揽子”(package)变化的结果。英国之所以成为工业化的策源地,有人也提出关键不在于生产本身,而在于社会和政治结构的因素。反观中国,虽然自古不乏商业、交换和区域市场,也不乏流转各地的商人,明清时期,甚至商业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以至不少人认为已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然而,由于缺乏独立于国家之外的社会,缺乏来自社会本身的经济冲动与变革活力,缺乏能够加以配套(package)的社会条件,因此,所谓资本主义和工业化启动始终只是水中月、镜中花,可望而不可即。 缺乏一个相对独立、充满活力的民间社会,不仅使传统中国社会难以发展出资本主义,而且由于市场发育的不充分,社会契约关系不普遍,中间社团组织的缺乏,法律意识和商品意识的淡薄,更直接造成中国社会接纳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困难。许多初期的新式企业都带有官办色彩或办得走了样,均与中国社会缺乏现代化的物质和制度准备有关。 近代许多先进的启蒙者,已经看到中国近代社会建设的必要性,故力倡地方自治与建设乡村社会。20世纪初年,康有为在其着名的《公民自治篇》中,力陈变法当从地方自治入手,以立国本:“今吾中国地方之大病,在于官代民治,而不听民自治也。救之之道,听地方自治而已。”[①h]梁启超也把地方自治看作是争民权之“第一基础”,主张“民权之有无,不徒在议院参政,而尤在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之力强,则其民权必盛,否则必衰。”[②h]着名绅商人物张謇亦强调“国家之强,本于自治”[③h],身体力行地倡导“村落主义”,建设乡土社会,曾谓:“窃謇抱村落主义,经营地方自治,如实业、教育、水利、交通、慈善公益诸端。”[④h]这些均为提升乡村社会水平的具体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晚清城市社会中,随着自治的呼声日高,通过创设商会、商团、教育会、救火会、市民公社等社会组织和团体,逐渐形成了“市民社会”的雏形,把“独立社会”的营造推向了实践阶段。晚清市民社会雏形的形成直接受惠于19世纪以来在沿海通商口岸所掀起的商业革命[⑤h]。新的经营和管理方式(如股份制)极大地刺激了经济增长,并使市场趋于活跃。新的产权和契约关系为经济活动和财富增殖提供了一个自由度足够大的空间,并由此奠定了市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在社会等级意义上,新兴资产阶级化绅商阶层占据了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中心地位,成为市民社会的直接缔造者和操纵者[⑥h]。 在组织建构上,晚清市民社会系民间社团的集合体。其具体组织形式,在若干通商大埠中显得比较明晰,在一般中小城镇则相对模糊。从史料中看得比较清楚的,一是以自治公所(初为总工程局)为主轴,以商会为后盾,进而联络各新式社团、公司、商号的上海市民社会的雏形;一是以商会为中枢,依仗纵横交错的民间社团、公司、商号的网络,尤其通过市民公社一类基层自治组织,触角伸及社会各个角落的苏州市民社会的雏形;而天津、广州、汉口等地的市民社会雏形似更接近于苏州模式。晚清市民社会雏形实质上是国家权力机关之外的社会权力体系--在野的市政权力网络。在自治职能上,这一网络拥有不完全的市政建设权、商事裁判权、地方治安权和工商、文教、卫生以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管理权[⑦h]。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晚清市民社会雏形与欧洲近代早期市民社会的区别,不能等量齐观,因为它们毕竟联系着两种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环境。哈贝马斯着作中所论证的,乃是欧洲资产阶级市民社会如何成功地占领了欧洲专制王权遗留下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从而演化成近代资本主义民主社会[⑧h]。在托克维尔(De Tocqueville)看来,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也始终呈紧张甚至对立的状态,市民社会必须通过各种自由结社,用“独立的眼”来监视国家,以防止专制政府的侵扰[①i]。然而,考察晚清史实,中国早期市民社会雏形建成的初衷,却并不是与专制国家权力相对抗,而毋宁说是协调民间社会与官方的关系,以民治辅助官治。1908年底由宪政编查馆和民政部共同奏定的《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其第一条即规定:“地方自治以专办地方公益事宜,辅佐官治为主。按照定章,由地方公选合格绅民,受地方官监督办理。”作为晚清市民社会中间组织的商会一类社团,往往一开始就包孕着民间和官方的二重因素,成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纽带和中介,同西方民间社团那种纯自治的性质大不相同。这不能不影响到中国式市民社会的性质和特点。 晚清市民社会雏形在民国初期又有进一步发展。至20年代初,上海商人甚至提出“国民自决”口号,由商会出面直接组织“民治委员会”。这表明随着近代社会转型的加剧,中国市民社会雏形又有了进一步发展,如果循此下去,其政治影响力将可观。然而,中国市民社会并没有最终成形,更不可能肩负起建设民主国家的重任。1927年蒋记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家的权力得到空前增强,在频繁的内战和抗日战争环境中,中国政治进一步走向集权化,国家重新控制了社会,市民社会被排挤到了边缘,很难发挥制衡国家权力的作用,民主政治在中国仍属遥遥无期之事。 以上较多地论述了近代社会转型中社会所扮演的角色问题,是否国家政权方面的转型就容易得多?或者说中国传统政治结构包含着较多的可现代化因素,因而较易于实现其近代转型呢?历史的回答是否定的。事实上,现代型国家建设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难题。在历史资源上,中国传统官僚体制所能维持的,实际上只是较强的政治统治,简言之,即集中在“治人”或“人治”上,在经济发展方面,国家的财政汲取能力和经济管理职能都是十分薄弱的。这在自然经济为主的小农经济社会中或许尚能应付自如,但在“商战”激烈的近代社会,就显得有些左支右绌,无法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了。 1800-1900年,中国经济明显处于衰退过程中,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一直在下降,18世纪中国的总体经济实力恐怕还在欧洲各国之上,但到1860年中国占世界制造业总产出比例跌到19.7%,到1900年仅为6.2%。大约在1860年英国超过了中国;1880年美国超过了中国;1900年德国、俄国和法国相继超过了中国,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国力仍呈下降趋势[②i]。中国近代的衰落有着多方面的复杂原因,但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具有现代化意识的国家政权(主要指中央政府)则是中国迟迟不能发动工业化的重要原因。辛亥革命前后,中国一直处在一种“国家危机”或“权威危机”(authority crisis)之中,不论是改革派还是革命派一直都在努力探索一种新的国家形式。辛亥革命及民国的建立,意味着传统集权官僚体制崩溃,但却并不标志着新型现代国家体制的建立。民国实质上是一个“军绅政权”[③i],新的中央政府仍徒具形式,在“共和”的招牌下,国家实际陷于军阀割据和长期分裂状态,长期的政治衰退导致现代化迟迟走不上轨道。由于辛亥革命后建立现代型国家的任务并未实现,所以继起的国民党和共产党都把重建国家当作最主要的目标。1928年国民党政府虽然实现了表面的“军政统一”,但中国从没有真正统一过,中央政府的财力和精力大部分耗于连绵不断的内战和抗日战争之中,无力从事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国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亦随之陷入困境。 所以,中国近代社会转型的困境实际上源于国家与社会两个方面。中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缺乏一个统一的没有关卡和关税壁垒的国内市场,缺乏一个与现代社会生产相适应的法律保障制度,缺乏一个实现社会经济运行所需要的社会基础设施体系和社会组织体系,缺乏一个使经济长期发展的稳定社会局面,等等,单从“市民社会”营造或国家政权建设方面去考虑,均无法获致满意的解决,而只能从二者的互动关系中找到一种平衡的解决方案。也就是说,从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进程的实际情况出发,我们既需要一个强大的有经济指导和运作能力的政府,同时又需要一个充满活力和主动性的民间社会,把政府和民间的力量紧紧结合在一起,以达成最佳的配合效应。 注释: ①a参见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 ①b钱乘旦:《第一个工业化社会》,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3~14页。 ②b同上,第50页。 ③b金耀基:《中国的现代化》,《港台及海外学者论近代中国文化》,重庆出版社1978年版,第22页。 ④b《复奏海防事宜疏》,《李文忠公奏稿》卷二十四。 ⑤b同上。 ⑥b《郭嵩焘日记》光绪五年闰三月十九日,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校点本。 ①c见钱存训《近世译书对中国现代化的影响》,《文献》1986年第2期。 ②c见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第14页。 ③c梁启超:《西学书目表后序》,《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中华书局1988年重印版。 ①d沈大德、吴廷嘉:《黄土板结--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探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②d陈独秀:《东西民族根本思想之差异》,《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8~29页。 ③d参见金观涛、刘青峰《兴盛与危机》,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④d李大钊:《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原因》,《新青年》第7卷第2号(1920年1月1日)①e章长基(John k.Chang):《中共统治前中国工业的发展》,芝加哥1969年版,第70~74页,引自郑竹园《中国经济现代化的进程及启示》,载《现代化研究》[台北]第1卷,1995年。 ②e转引自[日]富永健-《现代化理论今日之课题》,载《国外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 ①f见迪恩·柯尔《不列颠经济发展,1688-1859》,剑桥1962年版,第156页。 ②f见章开沅、罗福惠主编《比较中的审视:中国早期现代化研究》,第224页。 ③f同上。 ④f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述略》,载《中华学术论文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 ①g余英时:《史学与传统》,[台北]时报文化公司1984年版,第79页。 ②g韦伯:《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89年中译本,第77页。 ①h《公民自治篇》,《新民丛报》第6号。 ②h《问答》,《新民丛报》第6号。 ③h《拟领荒荡地为自治基产请分期缴价呈》,《张季子九录·自治录》。 ④h《呈报南通地方自治第二十五年报告会筹备处成立文》,《张季子九录·自治录》。 ⑤h参见郝延平:《中国近代商业革命》,加州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⑥h参见拙着《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⑦h同上。 ⑧h参见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性变迁》,MIT出版社英译本,1989年版。 ①i约翰·金主编:《市民社会与国家》,伦敦:Verso出版社,1988年版第55~62页。 ②i参见王绍光、胡鞍钢《中国国家能力报告》,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1-22页。 ③i参见加拿大华裔学者陈志让着《军绅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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