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北史》卷54,《斛律金传附子羡传》,记羡临终叹云,与此同。 ②《北齐书》卷17,《斛律金传附子光传》。 ③《北齐书》卷54,《斛律金传及子光附传》;《北史》卷54,斛律金传并子光附传。 ④《北齐书》卷9,《后主斛律后传》;《北史》卷14,后主皇后斛律氏。 ⑤《资治通鉴》卷170,《陈记》,光大元年五月辛已条胡注。 ⑥(8)(10)《北史》卷47,《祖莹传附子珽传》,《北齐书》珽传阙、据此补文。 ⑦《北齐书》卷54,《斛律金传附光传》;《北史》本传与同。 ⑨唐长孺:《读史释词》北朝的兵条,载《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中华书局1983年版。 (11)《北齐书》卷20,《高昂传附弟季式传》;《北史》本传与同。 (12)(18)《北齐书》卷21,《高乾传附弟昂传》,《九史》本传同。 (13)《资治通鉴》卷157,梁武帝大同三年正月条。 (14)《北齐书》卷21,《高乾传附弟慎传》,《北史》本传同。 (15)《北齐书》卷13,《清河王岳传》;《北史》本传同。 (16)《北齐书》卷21,《封隆之传》;《北史》本传同。 (17)《北齐书》卷13,《清河王岳传》;《北史》本传同。 (19)《北齐书》卷21,高乾传后附东方老等人事。 (20)《北齐书》卷23,《崔传》,《北史》。 (21)《北齐书》卷21,《封隆之传附子子绘传》。 (22)《北史》卷54,《斛律金传附子羡传》,此条史料不见予《北齐书》本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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