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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研究学术座谈会发言选登(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近代史研究》 刘大年/李文海/汪 参加讨论

在1923年6月23日,上海汇丰银行新厦落成典礼上,作为贵宾的英国驻沪舰队司令致辞说:英国的海军和贸易是联在一起的,“舰队力量的存在使这里的公众有了安全感,而汇丰银行的存在,又使舰队感到安全”。(Frank H.H.King:The History of 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Vol.3,p.140,1988年版)无独有偶,在1926年天津英国另一家大银行麦加利新厦落成之际,英国驻华大使夫人在揭幕式上的致辞,则径自把麦加利银行形容为“一艘巨大的金融战舰”。(C.Mackenzie:Realms of Silver,P.263,1954年版)从19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80年间,英国对中国由炮舰政策进到金融炮舰政策。今天,时间又过了近80年,在我们的学术论坛上,这个界限却又模糊了起来,“金融战舰”看不到了,看到的是外国银行在旧时代中国政府所谓“利用外资”上的正面效应。这不能不令人感到惊异。
    当然,我们并不是不加分辨地拒绝西方文明的引进,更不是盲目地否定西方文明的先进性。我们需要的是有区别地进行具体的分析。在这里,“有区别地”应该加上重点号。比如,租界是西方文明,但中国人民从根本上反对加以引进。银行也是西方文明,对于外国银行在旧时代中国的活动,我们也采取批判的态度。但是,与此同时,指出以下三点,加以界定,也是必要的。
    第一,就西方银行整体而言,现代资本主义银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现代银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人类的经济生活中,从非商品经济到商品经济,从无货币经济到货币经济,这是一个时代的跨越。而高度集中经营货币,充分发挥货币职能的现代银行的产生,又是时代继续前进的举步,也是一个时代的跨越。不能否认它在这方面的进步作用。
    其次,就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在本国产生的环境和条件而言,它最初的破土而出,也是一个时代的突破。最先进入中国的英国银行,在摧毁东印度公司的商业垄断方面,有着明显的进步意义。一直到麦加利银行东进的19世纪50年代,这一行动还被认为是对“专横”的东印度公司“死刑的执行”(Punch,1857年8月15日)。这家银行的创建人是谷物法的坚决反对者,他的活动代表着当时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发展自己的强烈要求。它代表着时代的进步,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进入中国的外国银行,既有一付掠夺中国的野心,又有一套开拓自身经营的本领。香港汇丰银行以250万银元起家,今天它的资产总值达到23000亿港币的天文数字。(汇丰银行1995年上半年营业报告)这当然是众多外国在华银行中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但是,作为一个总体而言,他们的确有一套开拓发展自我天地的经营手段,他们有新的离岸金融市场,新的投资方式,新的支付工具,新的金融技术,新的银行管理方法。所有这些,对于今天已经独立自主、对外开放、吸收资本主义先进管理方法、提高效率以加速四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中国而言,应有其借鉴的价值,这也是不言自明的。
    但是,所有这些,并不能否定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负面作用。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主要目的是掠夺中国,而不是帮助中国,它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它本国的利益,而不是为了中国的利益。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现实。
    大家都知道,外国在华银行都有在中国发行纸币的特权。绝大部分的在华外国银行都在中国发行过纸币,在他们中间有不少人认为,这对中国币制的改良有示范的作用。既然如此,英国为什么不在它强占的中国领土上让其他银行“示范”一下呢?为什么香港殖民当局一直到1895年还只授权汇丰和麦加利两家银行发行纸币,而禁止其他银行发行呢?为什么到了1913年又进一步颁布禁止外币流通条例呢?可见他们的论调是不攻自破的。面对这种论调,我们应该明确起来,这是对中国币制的破坏,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还可以拿外国在华银行的另一项重要活动作为一个例子:国家之间的相互借贷,属于正常平等的经济交往。但是,在旧时代的中国,外国向中国政府的贷款,也成为列强相互争夺的一项权益。因为一项贷款权的取得就包含着其他许多权益的攫取,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贷款优先权”的提出,就是一个明证。这一权利,在19世纪的70年代就已开始出现,1874年汇丰银行对中国政府的借款,就有过类似的规定。1895年的俄法借款,也规定半年以内,不许中国再借别国之款。到1911年的币制借款中,则明确规定,中国如续办借款,应“先与[本借款中之贷款]银行续借所需之款”。(《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1959年版,第709页)此后在1912年的克利斯浦借款,1913年的善后大借款中,都有同样的规定。贷款优先,渐成惯例。这成了捆在中国政府身上的一根绳索。更为离奇的是:一般借款,贷款人耽心的是怕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借款,而在旧时代的中国,到期不还,固然不行。而提前归还,也在不准之列。例如甲午战争后的两次英德借款,都规定,中国不得“加项归还”。这也就是不许中国提前“还清”。这种离奇现象本身,就表明着贷款的特权性质。总之,这种借款,是一种“灾难性”的借款,它“把中国推向毁灭的边缘”。(LO Hui-min:The Correspondence of G.E.Morrison,Vol.2,p.303,1978年版)这句话是82年前的一个英国人说的。尽管说话的人也是一个与外国对华贷款脱离不了干系的人物,但他却一语破的,道明了真相。而所有这些借款,都是经过外国银行之手的。在54年前出版的一部有关中国银行的西文著作中写道:“外国银行的繁荣,是建立在中国的不幸之上而不是幸运之上的。”(Frank M.Tomagna:Banking and Finance in China,p.118,1942年版)说这句话的是一位银行专家,这更是一语破的。
    以上分析,仅涉及金融一个方面。不言而喻,其它方面,如外国在旧时代中国的工矿、铁路、航运等方面的活动,基本上都可以适用,时间关系,不多说了。
    什么是历史科学的创新
    近现代史研究近年来的进展是明显的。广大史学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近现代史的研究纳入了科学的轨道;运用“古今中外法”对近现代史开展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的研究,研究领域不断拓展,并取得了一批有份量的研究成果,在近现代经济史、思想文化史、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关系史、中外关系史等过去研究不够的领域也都有很大的进步;广泛开展历史资料的征集、整理、考订、编纂工作,大量档案资料、回忆录陆续公开问世;并且遵循百家争鸣的方针,对一些问题提出了若干新的见解(其中有的属于开拓性的,是科学的创新;也有的是对以往正确观点的深入论证或是对以往某些片面观点的纠正;有的见解虽然需进一步推敲,但它们的提出,对于活跃思想,推进研究工作,也是有好处的)。这些情况,我以为是代表了近现代史研究工作的主流。
    在肯定近现代史研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我感到,我们也还不应忽视这个领域里出现的一些问题。
    近年来,有的论者企图从根本上改写中国近现代史。他们否认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联合压迫中国人民、阻碍中国社会进步的基本事实,否定中国人民的反侵略斗争,否定革命的必要性、合理性、进步性。他们打起反对激进主义的旗号,攻击革命只是“百年的疯狂和幼稚”,鼓吹“告别革命”论。鼓吹这种观点的人自己也讲得很明确,他宣传反对激进主义等等的目的是为了“消解主流意识形态”,亦即马列主义的指导地位。还有人说马克思主义是外来的异种文化,其在中国的传播使中国的民族精神、民族生命丧失了安立的场所,所以我们现在的任务就是要重兴儒学来代替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大陆取得正统地位。我认为,这些观点,不是单纯的学术研究的问题了。实际上,他们是在表达一种政治观点,一种政治意见,一种政治情绪。这些观点的提出,对于历史科学的前进丝毫无补,而在政治上却十分有害。试想,如果革命从根本上要不得,那么,革命的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还要得要不得呢?
    由于一些人否定革命的观点,从否定林则徐抗英到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乃至新民主主义革命这样一些观点,都是在创新的名义下提出来的,所以我想对有关创新的问题谈一点看法。
    毫无疑问,科学研究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没有创新也就无所谓科学研究了。就历史科学而言,历史本身也总是要被不断认识的。因为当人们站在新的时代高度上回顾以往的历史道路时,对一些问题就可能比过去看得更准确更深刻。经过一段时间,当历史运动的矛盾充分展开之后,人们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也会比过去更清楚。同时,许多文献资料陆续被挖掘整理出来,也使我们有更好的条件对过去的历史做出更加接近实际的判断。所以,历史科学是需要创新的。胡乔木讲过,历史没有最后的一页。不光历史本身没有最后的一页,就是人们对历史的研究也不能说有最后的一页,因为还是要不断认识。在这个意义上讲,历史研究没有创新就没有生命力。但是历史科学怎么样才能够真正的创新?我觉得第一条,还是要遵循科学的历史观、方法论。第二条,我们并不是在平地上起高楼,不是把现有的东西简单地都推倒。我们还是要在前人研究的积极的成果的基础之上再往前进。第三条,我们尤其要尊重历史的事实,应该通过研究事实得出切合实际的结论。要知道,新和旧本身并不是判断是非的一种标准。新的观点是否就一定对?旧的观点是否就一定错?新和旧本身不是辨别真理的标准。认识是否属于真理,要看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我们所以要创新,就是希望把我们以往的认识里面那些不符合客观实际的东西改掉,或者把我们还没有认识的东西加以认识,并不是说观点只要新就是好,只要旧就是坏。过去党中央有一个文件,专门讲我们不能用新旧的范畴来代替正确与错误的范畴,我认为这是很对的。
    我们来看一看,现在有些人的所谓创新是怎么一回事呢?
    首先,他们的历史观本身就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比如有人讲,革命是绝对的坏,改良是绝对的好。我们能不能用这种标准来判断历史呢?人类历史的发展本身就是量变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交替。在一种情况下,改革和改良起着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作用;在另外一种情况下,社会矛盾达到极度尖锐的程度,不推翻旧制度,社会就不能前进了,那个时候就必须要革命。所以究竟应当革命还是改良,这不能有先验的标准,要看当时在什么历史环境之下,哪种方法和手段能够真正推动社会前进。现在有人无条件地否定革命,而把改良绝对化,这种研究历史的方法完全是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的,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历史上不同质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他们以为只要把他们的公式套到历史上去,一切问题都可以得到解释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创新,而是在从根本上取消历史研究。显然,这种所谓的“创新”是不值得提倡的。
    第二,他们也不是尊重前人,尊重以往史学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不是从已经达到的高度出发再向前攀登,而是用一个简单判断把以往的研究成果一概否定,然后提出他们自己的看法。而被他们否定的观点,实际上在当年倒确实大都是属于创新的观点,因为这些观点是根据充分的史实,在批判了反动统治阶级的御用文人和西方殖民主义者鼓吹的有关观点之后提出来的。现在有人把被马克思主义者否定的观点又拣起来了,还说这是他们的创新。其实他们并没有为历史科学增加什么新东西,他们不过是回到了过去被马克思主义者否定的观点上去罢了。这又算得是什么发明创造呢?
    第三,这些观点不是在充分研究了事实以后得出的结论,而是先有结论,然后找例子来证明。过去曾经轰动全国的《河殇》,对于中国历史、外国历史,说了一大堆胡话,并在一段时间里受到过广泛的称赞。但是我听说北京大学历史系,无论老年教师、中年教师、青年教师,并没有什么人对它表示赞成的。为什么?因为这些老师是研究历史的,他们了解并尊重最基本的历史事实。现在鼓吹“告别革命”的那几个人的情况与当年《河殇》的作者相近。他们什么都敢议论,但他们无论对中国革命史或外国革命史,其实都没有作过什么系统的研究。他们论证问题的方法,主要是举例子。确切一点说,就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这种方法,距离科学研究,何止十万八千里!列宁早就说过,“社会生活现象极其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个论点”。玩弄实例,这不过是一种儿戏,甚至连儿戏都不如!
    总之,个别人提出的所谓“创新”的观点,根本不是什么学术创新。这一点,我认为有必要加以如实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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