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对台谏系统的监控网络中,君权是整个监控网络的中心,所有监控权的终键都归君主操纵,所有对台谏系统和台谏官的监控、纠督、制维,最终都只对君主负责,由君主裁断。这样就在制度层面上出现了悖论:宋代统治者将台谏系统纳入中枢权力结构的用意,在于使其对君权、相权都拥有监察权,构成分权制衡格局,制约君权的滥用和失误;然而,台谏监察权最终仍须听命于君权,对君权失误的制约只有在君权不失误的条件下才能维持和见效。由于君权依旧踞于独尊的地位,只要君主一旦认为台谏的监察权是一种不堪忍受的束缚,或者只要君权在调节监控网络的整个过程和有关环节上一有失误,台谏监察权便会失去最后的保证,分权制衡态势便无法长久稳定地保持。 即以宣谕型诏令而言,君权便经常用以干预台谏系统的正常运作。大体说来,徽宗以前的宣谕型诏令还很少有君命至上的味道,往往表现君主向台谏协商通融的调节倾向。徽宗以后,宣谕型诏令则成为君主玩谏的惯伎。政和时,御史中丞蒋猷论宦官童贯不应建节,徽宗下宣谕之诏敷衍:"当为卿杜来者。"[75]有人论南宋宣谕之弊说:"厌其(指台谏)强聒,求以箝之,乃有所谓宣谕者,""有宣谕使言者,有宣谕使不得言者。"[76]宣谕型诏令对台谏系统的监控带来的只有负面影响:首先,宣谕型诏令本身就与宋代业已确立的台谏对君权的独立言事原则是根本冲突的,是对台谏监察独立原则的粗暴践踏;其次,在宋代敕令格式的法制体系下,前代君主的特殊性宣谕往往成为后代君主援据的家法,使台谏系统的运作失去稳定一贯的制度凭依。 在台谏升迁黜罢上的权归君主、君权独运,也使监控机制隐伏着深刻危机。只有君主自觉地好言用谏,正确地陟黜奖惩,监控机制方能良性运行。反之,君主倘存拒谏玩谏之心,滥用进退迁黜之权,不仅监控机制,甚至整个台谏系统和分权制衡格局都可能遭受破坏。仁宗时谏废郭后,英宗时反对濮议,都有大批言官因人君私忿而被黜逐出台谏圈。仁英尚称从谏之君,其他君主则更是"言官忤旨,至形词色","易置不常,殆如传舍"。[77] 宋代台谏监控机制中君权的独尊,与分权制衡的立法精神是根本冲突的,在实际运作中则难免造成独尊的君权在最终监控键上的操纵失误。而君权的失误便为相权染指并进而控制台谏系统开启了方便之门,上文述及的相权对台谏的寻隙伺机罢出补外、明为迁宫阴夺言职、进擢朋附引诱后来等等手法,无一不是以君权对台谏系统的监控失误为前提的。至于权奸之相察京、韩侂胄以假借御笔移易台谏作为控制言官的虎皮,秦桧以弹去执政补以言官作为独揽相权操纵台谏的权术,秦桧、韩侂胄以每除言路必兼经筵作为交通台谏窥伺君主的途径,史弥远、贾似道以检审副封付出言章作为专断言路的手段,也无不以君权失控为契机,从君主手中窃取了对台谏系统的最后监控权,导致了台谏系统的全面危机和分权制衡的最终倾覆。 宋代出现以台谏、宰执、君主三方构成的分权制衡的初步格局,本身是封建政治制度与统治思想上成熟的表现。然而,由于封建君主政体局限,君权在制衡结构中依然未能退出独尊的地位,未能如西方近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那样,将自身和其他各方都真正定位在完全对等、独立的制衡基础上。于是,宋代分权制衡的尝试绕了个怪圈,仍回到了君主专政的起点上。唯其如此,一旦君权对台谏系统的监控出现难以避免的失误时,相权对台谏系统的反制衡,乃至权相将分权制衡的雏型结构一举颠覆而专擅朝政,依旧是可能的和现实的。宋代政治史的演化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注释: [1]参见拙文《宋代台谏言事制度述论》、《大陆杂志》89卷5期。 [2]《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以下称《要录》)卷67绍兴三年八月乙已。 [3]《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称《长编》)卷172皇祐四年正月丙寅,《宋史》卷20《徽宗二》。 [4]《宋会要辑稿》(以下称《宋会要》)职官55之4、10。 [5]《宋史》卷170《职官十》。 [6]《长编》卷504元符元年十二月乙未。 [7]《两朝纲目备要》卷7。 [8]参见《玉海》卷118《考课·唐御史黄卷》、《宋史》卷263《张昭传》。 [9]《宋会要》职官17之5,《长编》卷180至元三年八月乙未。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