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浙江“砍社”事件初探(2)
二、“砍社”真相 1954年秋收后,全国农村出现了建国以来最为紧张的局面,浙江省的形势尤为严峻。这年秋前,全省农业合作社总共才3298个,12月初猛增至39356个,到次年4月,又增加到53114个,再加上一些自发社, 合计达55000多个。短短半年内,增加16倍多。 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的比例由1954年秋前的1.9%猛增至近30%。(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1-12页。)就合作社的发展速度而言, 浙江是全国发展最快的省份。如此快的发展速度,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严重的急躁冒进和强迫命令。首先,在建社过程中,许多农村干部严重违反自愿原则,把不入社的个体农民划入另册,施加政治和经济的压力,强迫他们入社。吴兴县委宣传部长在该县善连区召开的全区斗争富农大会上宣布:“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办社。不入社,跟他们(富农)一样!”“有的乡的农民怕重划成份,痛哭哀求入社,不入社与地主、富农在一起,不好过日子。 ”(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 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1页。)个别地区甚至提出“斗争富裕中农, 向中农进攻”的口号。在粮食的统购统销中,不少地方对单干农民的产量估计偏高,派购偏重,在统销中又限制供应。在巨大的压力下,许多农民说:“不用讲合作化是光明大道,就是死路一条也只得去。”(注:1955年2月浙江省委扩大会议总结提纲。)其次,违反互利原则, 任意侵害中农利益,造成中贫农关系紧张。这集中表现在压低土地评产,有的压低了20%-30%,有的县规定不分土地好坏,都按一个等级定产,少数县甚至出现了土地分红不够交农业税的情况。“绍兴县有一个社要求办高级社,就是为了土地报酬过低。农民称不够交农业税的社是‘特级社’,不如办高级社便宜。”(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2页。)另外,入社的耕牛、 农具折价一般低于市价10%-20%,归期又很长,有的甚至长达60年、100年。 还有一些贫农以为合作化就是合伙平产,因而建社后先吃中农投资,后吃国家贷款,严重压抑了入社农户的投资、生产积极性。(注:林蕴晖、顾训中:《人民公社狂想曲》,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3页。 )再次,浙江的粮食购销工作也存在着严重问题。1954年全省统购粮食完成计划的112%。据当时浙江农工部长吴植椽提供的数字, 浙江农民种子口粮每人每年至少需要540斤,但1954年完成统购后, 实际每人只剩477斤。有的农民说:“搞别的工作,共产党总有个路线, 搞粮食就没路线了。”“共产党把我们当鱼鹰,脖子一压,大鱼小鱼都吐光了。”(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3页。) 浙江省在合作化和粮食购销中出现的错误,严重影响了党群关系,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给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造成严重后果。由于收购了农民的种子粮甚至是口粮,个别地区出现了粮荒、甚至饿死人的现象。据浙江农工部统计,因粮食收购而饿死的达134人。 “除温州地区好一些外,其他地方统销很紧张,金华、建德、嘉兴专区更严重。”“衢州地委副书记去开化县一个村子了解,全村72户,只有3户有饭吃, 农民吃树皮、草皮,脸色青肿。开化县126个村, 这样情况严重的有39个。”(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3页。)由于在办社中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新成立的合作社巩固困难,难以生存,直接影响当年的春耕生产。据统计,成立后维持不下去的合作社,约占总数的10%。“嘉兴县有一个社共56户,经常下田劳动的只有七八户。社长天天叫,等齐了人才下田。捻河泥,船漂出去30 多里没人管。鄞县发现社的耕牛‘旅行’30多里,更有耕牛绳子自己绕脖子‘自杀’死的。”农民批评这些社说:“做起活来,像日本佬放火;走起路来,像文秀才祭祖;吃起饭来,像上山爬土;评起工分来,像武松打虎。”1955年2月底,全省垮台的合作社只有19 个,3月底就增加到264个。(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2页。)更有甚者,全省部分地区, 还出现了抛荒、逃荒现象。金华的兰溪、龙游、义乌等5 个县抛荒面积达数千亩。开化县虹桥区一个乡有70户逃荒。(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23页。) 对浙江农村1955年初的严峻形势,当时,除中央农村工作部直接派人到浙江了解情况外,国务院财经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等部门都先后向中央反映浙江农村的严重局面。3 月下旬,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谭震林、农工部长邓子恢和在京的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一起研究浙江问题。3月24日, 农工部根据毛泽东的“停、缩、发”的三字方针和中央的有关指示,拟订了《中央农村工作部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认为,浙江农村形势的紧张,“除粮食工作之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猛,步子迈得过大过急(从千分之六发展到百分之三十几),也是促成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意见》建议:“对合作社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应主动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在《意见》的最后,对压缩合作社提出了内部掌握的具体要求:“能巩固好三万个社,保持10%以上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继续合作下去,虽然走了一小段曲折的道路,仍应承认是伟大的收获。”(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18页。)这就为后来在整顿过程中, 追求压缩数字,解散收缩了一些不该解散的合作社提供了依据。3月25日,《意见》以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名义发给了浙江省委农工部。 《意见》发出后,邓子恢因公出国访问。谭震林继续召集中央书记处二办和农工部的负责同志研究具体对策,江华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决定,派农工部秘书长杜润生和书记处二办副处长袁成隆一道赴浙江,传达和解释《意见》。与此同时,谭震林和江华还分别打电话,把会议精神传达给了浙江省委。 浙江省委在接到中央农工部的《意见》后,立即召开省委会议。会上,杜润生提出了解决紧张局面的意见:“要巩固的全力巩固,要收缩的坚决收缩,防止一哄而退,但必须坚决收缩。”当时主持浙江省委工作的霍士廉同志在作会议总结时说:“为了缓和紧张局面,应采取什么方针?采取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4页。)这表明, 浙江省委接受了中央农工部的建议。4月11日,杜、 袁两人在杭州联名向中央农工部和中央书记处二办发了《关于浙江省农村情况的报告》。认为,“浙江省农村紧张状态确未平息,若干地区正趋向于高度紧张。”因此,“必须赶快下马”。一是“下粮食之马”;二是“下合作之马”,(注:《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上册,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319-320页。)在随后召开的全省县委书记会议上,霍士廉代表省委表示:“为了集中力量办好能够办好的合作社,并使领导上能腾出手来领导互助组和个体农民进行生产,就必须贯彻‘全力巩固,坚决收缩’这条方针。”(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4-15页。) 会后,各县都召开了县委和各级干部会议,传达县委书记会议精神。同时,各县派出干部深入重点乡,进行典型实验。在此基础上,全省的“收缩”工作才全面展开。到5月下旬,全省转组和解散了14623个合作社,转退的农户335918户。另外,在13260个合作社中,有125103 户退社。(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5页。)截止7月,全省合作社总数为37500个, 在社农户879000 户, 分别比4 月减少了15600个和432000户,入社农户由占全省农户的近30%降为17.8%。 (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6页。) 5月中旬,浙江省委召开了第18次扩大会议, 基本肯定了前一段的整顿工作,再次强调要贯彻“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会后,整顿合作社的工作转入了巩固阶段。主要抓了改进生产管理,规定合理劳动定额;调整社内政策,妥善处理贫农和中农的关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培训办社骨干;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等项工作。7月, 省委召开互助合作会议,会后全省普遍开展了以贯彻互利政策和初步改善经营管理为重点的巩固合作社的工作。据10月28日的统计,经过整顿的合作社占总数的88.8%,正在整顿的只占7.94%。(注:《中国农业合作史资料》1987年第2期,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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