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今浙江临安)人钱镠(公元852-932年)建立的吴越国,是五代时期十国之一。从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钱镠被朱温封为吴越王开始,吴越国历三代五王,到北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钱弘倜"纳土"归宋,前后70余年,是十国当中立国时间最长的国家。吴越国以杭州为国都,兼有"十三州一军"之地,境域范围相当今浙江省和苏南太湖流域,最盛时还包括福建的部分地区。对于浙江和苏南太湖流域地区唐末以来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历史学界,尤其是研究浙江地方史的学者,多认为吴越国之所以国运长久,能在恢复、发展唐末以来浙江及苏南太湖流域社会经济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主要是因为钱镠及其继承者们贯彻执行了"保境安民"的基本国策。笔者以为此说尚值得商榷。 一、"保境安民"的提出 "保境安民"一词是后起之说。不过,"保境安民"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早已有之,只是提法不同而已。 早在西周初期,周公在《毋逸》中即提出:"能保施小民,不侮鳏寡,故祖甲飨国三十三年。"[①]南北朝时期,萧梁潼州刺史杨乾运兄子杨略也说过:"今侯景初平,宜同心戮力,保国宁民,而兄弟寻戈,此自亡之道也。"[②] 五代时期,提出这一思想的统治者更多。例如,福建观察使王潮,"遣僚佐巡州县,劝农桑,定租税,交好邻道,保境息民,闽人安之。"[③]而唐李昪,当其臣下进谏出兵北伐后晋时,他却说:"吾少长军旅,见兵之为民害深矣。不忍复言。使彼民安,则吾民亦安矣,又何求焉!"后来"汉主遣使如唐,谋共取楚,分其地",李昪也没有同意,所以胡三省说:"史言唐主能保境息民。"[④]前蜀的王建,在其武成二年(公元910年)的劝农诏中也说:"爰念蒸民久罹干戈之苦,而不暇力于农桑之业。今国家渐宁,民用休息,其郡守县令务在惠绥,无侵无扰,使我赤子乐于南亩,而有《豳风》、《七月》之咏焉。"[⑤] 同样,钱镠在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的《镇东军墙隍神庙记》里也说过:"今则象轴焕新,龙纶远至,表勋名于万代,昭灵感于千秋。固当永葆皇灵,长垂幽赞。卫我藩室之地,遐请灾沴之源。保泰斯民,乂安吾土。烜矣赫矣,永作辉华。"当然,与王潮、李升、王建等人相比较,钱镠在这里主要是祈求神灵的保佑。不过钱镠另外也说过:"余于二十四得功,由石镜镇百总,枕甲提戈,一心杀贼,每战必克,大江以南十四州军,悉为保障,故由副使迁至国王。……余固心存唐室,惟以顺天而不敢违者,实恐生民涂炭,因负不臣之名。……十四州百姓,系吴越之根本。圣人有言: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又云:恭则不悔,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又云:省刑罚,薄税敛。"[⑥]言辞之间亦包含着不兴兵举,与民休养生息的意思。 由上述可见,避免兵举之事,保障地方安宁,与一方之民以休养生息的时机,以期达到"富庶自成于国霸"[⑦],乃是五代十国时期不少割据政权的统治者们的共同思想。作为既得利益者,在一时无法进一步拓展领地的情况下,这确实是他们的愿望。 首先对钱镠的思想和政策进行四个字的总结的是明朝末年的史郑鄤。他在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写了一篇悼念钱镠的纪文,题为"保民享国"。文云:"时中原多故,蜀王氏、吴杨氏、汉娄氏、闽王氏,皆窃大号,以龙衣王册进王。王拒不纳,恪守臣节,保全境土。当五季战争之场,而江以南,独得免于磷青白骨之苦,其福庇斯民甚厚。唐庄宗长兴三年,三寝疾,抚文穆曰:将士推汝,宜善守之。又曰:善事中国,无失大礼。"[⑧] 明确提出"保境安民"四个字的则是民国时期钱镠三十二世孙钱文选。他在1925年撰写的《重建表忠观正殿纪略》中说:"王祖'保境安民',垂为世德。"同年,钱文选在另一篇题为《重修西湖王祖祠纪》中又说:"时,济阳卢督子嘉盛倡'保境安民'之旨。"[⑨]这里所说的"济阳卢督子嘉"即卢永祥(字子嘉)。卢永祥为北洋皖系军阀,曾任淞沪护军使,1919年任浙江督军。为了对抗直奉军阀的"武力统一",卢永祥提出"联省自治"、"浙人治浙"(卢虽为山东济阳人,但自认原籍浙江宁波,并设法取得了进宁波卢姓族谱的资格),并在1920年7月1日指责苏军犯境并宣布派兵去南翔防堵的通电中,又提出了"保境安民"一词[⑩]。由于"保境安民"此说很适合当时一部分政客和军人保护一方地盘的需要,也适合普通群众期望社会安定、免受干戈之苦的心理要求,所以,一时之间,军政上下,都大谈"保境安民"。钱文选所说"时,济阳卢督子嘉盛倡'保境安民'",并追根溯源,提出钱镠"'保境安民',垂为世德",正是当时形势之下人们思想的反映。 自此以后,史学界奉"保境安民"之说者渐众。近年来又有学者将"保境安民"奉为吴越国的基本国策,并以"善事中国"、"勿废臣礼"、"不兴兵举"为其基本内容,尽管没有下过明确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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