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权主义,是近代以来先进的中国人创立的第一个比较完备的、有民族特色的民主主义学说,充分反映了上一个世纪之交中国人的民主觉醒意识和要求实现政治民主化(也就是政治现代化)的根本愿望。百年之后的今天,当我们研究和讨论孙中山先生的民权主义的时候,不能不首先怀抱一种同情与敬意。 一 民权主义与民族主义、民生主义并称为三民主义。这三大主义始终并立并行,是孙中山先生用以指导革命实践的理论基础。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将把民权主义从三民主义中单列出来加以讨论。 民权主义是一种民主政治学说。当它于1905年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之初,还只是一个具有号召性的革命纲领,并没有多少内容,后来才逐步得到充实与丰富,发展为一种主义或学说,特别是1924年孙中山先生在广东作了六次民权主义讲演,对民权主义作了尽可能系统、完整、准确的说明。如果说民权主义是孙中山先生融贯中西而“创获”的,那么,它在提出和完成阶段融贯中西的侧重点是不尽相同的,具体说来,在提出阶段主要是“规抚”西方欧美民主思想而来,在完成阶段则“因袭”了不少中国传统儒家民本思想资料。从而,在民权主义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了从“步法泰西”到“中西合璧”的趋向。 也就是说,孙中山先生不是从民本起步,走向民主,而是相反,他首先取法乎欧美民主,然后返观传统儒家民本,发现其与民主相通的价值和意义,融会贯通民主与民本而创立民权主义(注:民权主义、民主、民本三个概念在本文中是作如下处理使用的,民主、民本是民权主义的来源,而民主来自欧美,民本来自中国传统儒家。当然,这种分别未必尽当,有时,在孙中山先生那里,民主与民权是相同的。)。这一做法应该是后进的中国实现政治民主化的理性选择。政治民主化与经济工业化,是中国近代化(也可称作现代化)的两大主题,而中国社会的内部资源显然缺少了点什么,既不能适时启动、也不能有力推动中国近代化(注:中国近代化是在外部压力下启动的,又是靠“引进”推动其向前发展的,不但引进了声光化电、技能工艺之类,而且还进一步请来了德先生(democracy)和赛先生(science),因为经济工业化需要赛先生的指导,政治民主化需要德先生的指导。政治民主化不一定是中国社会的必然要求,却一定是中国近代化的必然要求。因此,在中国,不谈近代化则已,谈近代化必及政治民主化。)。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为了求得政治民主化的实现,孙中山先生本着取法乎上的原则,放眼世界,将目光转向了先进的欧美民主,参考其经验,斟酌其章法,择善而从,创立了民权主义,以为中国政治民主化的指导思想。他说:“中国人的民权思想都是由欧美传进来的。所以我们近来实行革命,改良政治,都是仿效欧美”[1](P758)。应该说,在政治民主化的问题上,向先进学习,仿效欧美,这在当时不仅是现实的需要,也是学理上的需要。不然的话,中国政治民主化将如俟河之清,不知要等待多少时日。当然,孙中山先生是一个有大气魄的革命家,不会以“仿效欧美”,跟在欧美后面亦步亦趋为满足,他说: 我们……所主张的民权,是和欧美的民权不同。我们拿欧美已往的历史来做材料,不是要学欧美,步他们的后尘,是用我们的民权主义,把中国改造成一个“全民政治”的民国,要驾乎欧美之上。[1](P757)孙中山先生取法乎欧美民主,不是照抄照搬,而是将欧美民主视作砖瓦一类的材料,用来建筑民权主义的大厦,目的在于以民主政治改造中国,使之驾乎欧美之上,恢复我们曾经有过的汉唐气象或泱泱大国之风。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的一以贯之的梦想,也是孙中山先生的执著追求。 另一方面,在一个习惯了专制两千年、习惯了“天子圣明,臣罪当诛”的话语的社会里,人们反而不太习惯于初来乍到的民主,视民主为陌生疏离,甚至于视民主为洪水猛兽,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在孙中山先生看来,这正需要“先知先觉者”出来做觉世牖民的宣传工作,告诉人们民主不全然是舶来品,民主在中国是“有其思想而无其制度”: 中国进化比较欧美还要在先,民权的议论在几千年以前就老早有了。不过当时只是见之于言论,没有形于事实。现在欧美既是成立了民国,实现民权,有了一百五十年,中国古人也有这种思想,所以我们要希望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乐,顺乎世界的潮流,非用民权不可。[1](P701-702)在中国实行民主政治,一是顺应世界潮流,一是将古人已经说出而没有做出的,薪尽火传,由我们今天说出并做出。这原本是自然而然的事,并无非常可怪之处。所谓中国古人已有的“民权的议论”,实际是指传统儒家的民本学说。孙中山先生十分珍视这一民本学说,视之为民权主义的思想渊源,他不止一次地说过:“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孟子便主张民权”[1](P701),“孟子实为我等民主主义之鼻祖”[2](P1851),等等。似乎他当时不过是将早已失坠、中断了的儒家民本学说重新拾起,加以引申、发挥、改造,使之适应新的时代,实现与现代民主思想的对接,以为他的民权主义的真正根柢、基础。应该承认,孙中山先生比较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孙中山先生创立民权主义,因为要取法乎上,就不得不外察世界潮流,引进欧美民主,不得不照着欧美民主讲,因为要立足于本国,又不得不内审风土人情,远绍儒家民本传统,不得不接着儒家民本讲。“照着讲”有变通,“接着讲”有发展。套用一句古语,对儒家民本“接着讲”,可以称作“祖述民本”,对欧美民主“照着讲”,可以称作“宪章民主”。孙中山先生的“中西合璧”的民权主义正是由“祖述民本,宪章民主”而来。换一个角度看,在民权主义那里,引进的欧美民主由于被“嫁接”到儒家民本之上而有了落脚之地,固有的儒家民本则由于借得欧美民主的风帆而有了新的发展,二者各得其所,相互为用,达到了一种协调与和谐。 我们说民权主义是欧美民主和儒家民本的“中西合璧”,不等于说欧美民主和儒家民本两者可以等量齐观,各占民权主义的半璧江山。如果我们再进一步作定量分析的话,则不难看出,在民权主义中,以“宪章民主”的成份居多、为主,而以“祖述民本”的成份显少、为次。至于究竟作四六开还是三七开,则不易判定。不过,有学者认为“民权主义十之八九是‘步法泰西’”[3](P1790),则恐怕是将其中的比例估计得过高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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