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随着日本军部独裁和“总体战”体制的形成,以1937年卢沟桥事变为开端,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日本军国主义者久有的称霸野心,也随着这场战争而急剧膨胀。1938年11月3日,日本政府发表了“第二次近卫声明”,提出要“以日满华三国合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建立连环互助的关系为根本”,建立“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构想,开始正式登场。(注:[日]安部博纯:《“大东亚共荣圈”构想的形成》,载《北九州大学政法论集》第16卷第2号,1989年1月。) 1940年初,根据军务局长武滕章的建议,日本政府委托国策研究会着手研究《综合国策十年计划》,以后又转交企画院继续研究并在同年6月制订了这一计划。(注:[日]《大本营陆军部·大东亚战争开战经纬》,载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编《战史丛书》,韩日新闻社1973年版,第335至338页。)该计划由四个部分构成,即“第一,基本国策;第二,外交及国防;第三,内政事项;第四,日满华事项”。特别在“第一,基本国策”中,该计划明确提出了以下三个目标:“一、布皇道于八紘,通过民族共荣,万邦共和,求得人类福祉的增进和世界新文化的生成发展。此乃肇国之理想,我民族担负之使命。”“我国的最高国策是以帝国为核心,以日满华的牢固结合为主干,建设大东亚协同经济圈,以达到国力的综合发展。”“我协同经济圈的范围,是东西伯利亚、内外蒙古、满洲、中国、东南亚细亚诸邦和印度及太平洋。”(注:[日]吉川隆久:《昭和战中期的综合国策机关》,吉川弘文馆1992年版,第148至149页。)不难发现,这里所谓的“协同经济圈”,已经具有了含义特定的“大东亚共荣圈”的雏形。 1940年7月19日,即第二届近卫内阁正式成立前夕,近卫文麿和将就任新一届政府陆军大臣、海军大臣、外务大臣的东条英机、吉田善吾、松冈洋右,举行了一次特别会议,史称“荻窪会谈”,就日本的基本国策达成了共识。7月22日,近卫内阁正式宣告成立。7月26日,内税会议根据《综合国策十年计划》和“获窪会谈”的精神,制定了《基本国策纲要》,针对当时的局势,提出了作为国策基本方针的“建设大东亚新秩序”的构想,即“皇国之国的根本,是以八紘一宇之肇国大精神为基础,迎接世界和平的确立”,“是建立以皇国为核心,以日满华的牢固结合为主干的大东亚新秩序。”同时,根据7月27日政府大本营联络会议提出的《顺应世界形势变化之时局处理纲要》,规定“大东亚”的范围,除了通常人们所理解的日满华以外,还包括“南方”,并提出了“利用形势的变化把握良好的机遇,推进对南方行使武力”的方针。(注:[日]《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原书房1965年版,第435至438页。)至些,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构想基本形成。同时这一纲要还表明,日本已正式将“南进”政策提上了议事日程,开始了向南进体制的战略转变。 “大东亚共荣圈”作为专用名词的首次出现,是在1940年8月1日日本外相松冈洋右会见记者,正式发表《基本国策纲要》时。当时,松冈洋明确宣布,要“确立以日满华为其一环的大东亚共荣圈”。(注:[日]矢野畅:《“南进”的系谱》,中央公论社1975年版第156页。)此后,“大东亚共荣圈”这一提法,开始陆续出现于各种文件。例如,在同年8月27日的内阁会议上拟定的《小林特派使节携行对荷属印度交涉方针案》,以及在同年10月3日的内阁会议上通过的《日满华经济建设纲要》中,均明确写道,要“确立以日满华为中心、有南洋加入的大东亚共荣圈”(注:[日]《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440页。);“迅速发展以日满华经济的综合增长为基础的大东亚共荣圈”。(注:[日]石川准吉:《国家总动员史·资料编·四》,三铃书房1976年版,第1085页。) 综上所述,无论是“经济协同圈”、“大东亚新秩序”、“大东亚共荣圈”,还是以后的“大东亚经济圈”、“生存圈”、“生活圈”等,虽然提法各异,但其本质,却是始终不变的,事实上,它们所包含的地域范围的类似,也说明了这一点。 那么,日本军国主义者试图建立的“大东亚共荣圈”,究竟包括那些地域呢?据笔者考察,它所包含的地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国际局势及日本对外关系、外交方针的变化,它的区域范围也发生了一些不甚明显,但却是不可忽略的变化。 按照1940年6月制订的《综合国策十年计划》,“协同经济圈”的范围是东西伯利亚、内外蒙古、满洲、中国、东南亚细亚诸邦和印度及太平洋。这一范围,是“大东亚共荣圈”的初始范围。 1940年7月底至8月上旬,为了给日本正在实施的南进战略出谋划策,实现称霸“大东亚”的野心,小矶国昭撰写了一系列“意见书”,提出了建立“大东亚经济圈”的构想。在他的第一份“意见书”《帝国急需施行的政策》中,小矶写道:“应尽快将远东依存欧美的现状转变为远东自给,果断地进行大东亚经济圈的建设。”“大东亚经济圈的范围是,联合日满华、法属印度支那、泰国、马来亚、缅甸及荷属印度,结成东亚经济联盟,将来吸收菲律宾及大洋洲。”“换言之,本经济圈以东经90度以东、国际日期变更线(约东经180度)以西为范围。”(注:[日]《现代史资料·10·日中战争·3》,三铃书房1964年版,第146页。)同时,小矶国昭还提出建立该经济圈应分阶段实施;以日满华、法属印度支那、泰国、马来亚、缅甸、荷属印度为第一阶段,以其南北周边地区(包括菲律宾)为第二阶段。 1940年8月6日,企画院制订了《南方经济施策纲要》,提出了“为建设国防国家,形成以皇国为中心的经济性大东亚圈”的构想,并就“南方经济施策”的“轻重缓急”作了如下规定:“将施策重点放在法属印度支那、泰国、缅甸、荷属东印度、菲律宾、英属马来亚、波罗州、葡属帝汶等内圈地带,以英属印度、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外圈地带为第二阶段。”(注:[日]《现代史资料·43·国家总动员·1》,三铃书房1964年版,第177至178页。) 在1940年9月6日的“四相”会议中议定,并在9月16日的日本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上获得通过的《关于强化日德意轴心的文件》的秘密附件三《处理日德意提携强化之基本要点》,对“大东亚共荣圈”的地域范围,则作了如下规定:“在与德意交涉时,作为建设皇国大东亚新秩序之生存圈应予以考虑的范围,是以日满华为主干,包括原德国委任统治诸岛、法属印度支那及太平洋岛屿,泰国、英属马来亚、波罗州、荷属东印度、缅甸、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不过。在交涉上,我方提示的南洋地域为缅甸以东、荷属东印度新喀里多尼亚以北。另外,可原则上承认将印度置于苏联生存圈内。”(注:[日]《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第448页。) 与《综合国策十年计划》中提出的“协同经济圈”、《帝国急需施行的政策》中提出的“大东亚经济圈”,以及《南方经济施策纲要》中提出的“经济性大东亚圈”相比,上述秘密附件中提出的“生存圈”的范围,有几点值得注意的变化: (一)该秘密附件提出,为了协同德意对英作战,“应努力排除英国在东亚的权益,对英示威,支援英国属领及殖民地的独立运动”。因此,“生存圈”包括了属于英邦的广大地域。 (二)南进政策的实施,直接威胁了美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的根本利益,使日美矛盾急剧尖锐。为了避免过份刺激美国,使日本的预定战略得以顺利推进,秘密附件提出“对美国尽量采取和平手段”。因此,“生存圈”虽然包括亚太广大地域,但却不包括属于美国势力范围的菲律宾。 (三)为了消除南进的后顾之忧,限制苏联的对华援助,秘密附件提出应对苏联“从东西两方面加以牵制并尽力和德意采取相同的立场,尽可能促使其朝对日德意三国的利害关系影响较少的方面发展势力”,因此提出“可原则上承认将印度置于苏联生存圈内”。 与上述秘密附件相呼应,1940年10月3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由企画院起草的《日满华经济建设纲要》。该纲要提出,为了“通过综合一体地推进我国内体制的革新过程和生活圈的扩大形成过程,迅速建成国防国家”,“皇国之基本经济政策是:一、完成国民经济的重新组合;二、形成并强化自存圈;三、扩大形成东亚共荣圈”。特别是第二点,“纲要”明确规定,“通过以皇国之国防和地政学的地位为基础的日、满、华北、蒙疆地区同华南沿岸特定岛屿形成有机的一体化自存圈,即形成政治、文化、经济综合性的强化组合”,“建立包括华中、华南、东南亚和南方各地区的东亚共荣圈”。(注:[日]石川准吉:《国家总动员史·资料编·四》,第1085页。)至此,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战略构想,得以最终确定。1942年2月23日,日本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将“在大东亚战争目前之形势下,应由帝国指导建设新秩序的大东亚地区”,正式确定为“日满华及东经90度至180度之间、南纬10度以北的南北诸地区”。这样,“大东亚共荣圈”的范围,也被最终划定。(注:[日]《彬山记录》(下),原书房1976年版,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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