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与《仪礼·丧服》经、传所载丧服制度之比较研究(4)
三、对形成《礼记》与《仪礼·丧服》经、传所载丧服制度大同小异现象的推论 为什么《礼记》论礼诸篇与《仪礼·丧服》经、传所载丧服制度会出现主体内容相同或相近,但同中有异、大同小异的现象呢? 有学者认为之所以会出现《礼记》论礼诸篇与《仪礼·丧服》经、传所载服制内容相同或相近情况,是由于《丧服传》抄录、引用了《礼记》的有关内容。(注:沈文倬《汉简〈服传〉考》(下),《文史》第二十五辑。)而笔者认为,这一现象不一定是《丧服传》抄录、引用《礼记》的结果,而当是由于《丧服传》与《礼记》论礼诸篇来自同一师承。这就牵涉到《仪礼·丧服》经传与《礼记》论礼诸篇的性质及其作者等问题。下面我们从《仪礼·丧服》经、传与《礼记》论礼诸篇三者的性质及撰作时代入手推究了造成三者有关丧服制度方面的内容存在同、异的原因。 关于《仪礼·丧服》经、传的性质及其撰作时代,笔者已有专文作过较详细的考察和论述(注:参见笔者的博士论文《〈仪礼·丧服〉研究》,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2000年3月打印本。),兹仅撮述要点如下:孔子当年“修起《礼》、《乐》”时,将宗周以来流传下来的丧服礼俗遗制加以整理修订,编排为《仪礼·丧服》经,并参以己意,传授给其弟子。后来,子夏对孔子的讲授内容加以增补损益,再传授给他的弟子们。后经“师师相传”,著于竹帛,编定为《丧服传》。也就是说,今本《仪礼·丧服》经、传的著作权虽然还不能完全归于孔子与子夏,但将其主要的编撰、传授之功归于孔子、子夏二人是没有多大问题的。 关于《礼记》一书的性质和撰作时代,传统的说法以为是孔子门徒所共撰。如唐儒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即认为:“《礼记》者,本孔子门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后世通儒,各有损益。”孔颖达《礼记正义》也认为:“《礼记》之作,出自孔氏。但正礼残缺,无复能明。……至孔子没后,七十子之徒共撰所闻以为此记。或录旧礼之义,或录变礼所由。”虽然后世学者因《礼记》中夹杂汉儒的著述而对陆、孔二氏之说多所非议,但学界基本上形成了这样的共识:“《礼记》是《仪礼》残存十七篇及已佚若干篇的传记,即皮锡瑞所谓‘弟子所释谓之传,亦谓之记’(《经学历史》二)。非常明显,它是依据《仪礼》书本来解经所未明、补经所未备的。……七十子后学者所撰之‘记’,在当时单篇传抄,未曾汇辑成书。因此,流传到西汉初年,渗入了若干篇秦汉间人的著作。”(注:沈文倬《略论礼典的实行和〈仪礼〉书本的撰作》(下),《文史》第十六辑。) 综上所述,可知《礼记》论礼诸篇中有关丧服制度的内容当主要是孔子后学所记述下来的当年孔子所传授的有关《丧服经》的内容与孔子及其后学所作出的阐释性的内容。由于《礼记》论礼诸篇的作者与《丧服传》的作者子夏同属孔子的七十子后学,因而就不难理解《丧服传》在解经时偶有与经义不合之处,而多与《礼记》一致。其原因就在于《丧服传》与《礼记》论礼诸篇的有关内容基本上同源于孔子当年的讲学,而《丧服经》却是孔子及其弟子依据宗周丧服礼俗遗制而整理出的仪节单子,孔子的讲学内容与这些宗周丧服遗制偶有不同之处是正常的。由于《丧服传》与《礼记》论礼诸篇同源于当年孔子的讲学内容,因而二者之间多有相合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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