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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革命时期黑奴制合法地位的确立(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梁茂信 参加讨论

第一,杰斐逊终生不仅没有解放自己的黑奴,而且还多次参与黑奴贸易。他的黑奴由70年代的100多人增加到去世时的267人,这还不包括被他卖掉的50多人和独立战争时期逃跑的30多人〔58〕。杰斐逊之所以蓄奴,是因为在他的大半生中被沉重的债务高利盘剥,使他常常左支右绌,窘迫不堪。他父母和岳父遗留的债务,以及他自己在1790-1809年借贷的债务不仅迫使他卖掉了1/3的土地和奴隶,而且将自己6000多册书籍以2.39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联邦国会。1819年当他还清所有债务时,他的一个孙子却因经营地产和黑奴贸易破产,负债6.1万美元。 同年,他为威尔逊·尼古拉担保,借贷2万美元,尼古拉破产后, 债务及利息也落在了他身上,到他去世时,债务仍高达10.7万美元〔59〕。在债务的压力下,杰斐逊布衣蔬食,精打细算,在着力改善农耕技术的同时,将所有10岁以上的黑奴劳力遣往田间和作坊。对于黑人育龄妇女,杰斐逊要求监工倍加善待,给她们留出足够的时间养育孩子,因为“她们每两年生育一个孩子,利润比一个男性劳力生产的农产品还要高”〔60〕。杰斐逊曾多次立志要解放自己的奴隶,但因深陷债务困境使他不得不降志辱身。1786年12月,他在给一位友人的信中凄惨地写道:“债务在身,颇感悲惨,一俟分文不欠,将随心所欲地改善我的奴隶的处境。”〔61〕翌年7月他在给内表弟弗朗西斯·埃普斯的信中再次表示,“ 一旦债务还清,我将试行某种计划,使他们的处境更幸福些”〔62〕。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实现自己的诺言,而是把黑奴连同债务最终留给了后代,他倡导的自由平等原则就这样淹没在财产与利欲观念之中了。
    第二,在1776-1779年间他作为弗吉尼亚州宪法和法律修改委员会成员,在积极地促成议会颁布禁止黑奴贸易的法令之后,又提出了全面解放黑奴的计划,主张在“某一天后出生的一切人都可以得到解放,并且到适当的年龄迁往国外”〔63〕。为此,他在主张保留原有黑奴法典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项规定:(1)禁止自由黑人迁入弗吉尼亚;(2)黑奴获自由后须在当年内迁往他州;(3 )凡与黑人通婚或同居的白人妇女须在当年内迁往他州。此外,杰斐逊在修订有关公民法和选举法时,均将自由黑人排斥在外,甚至在他的民主理想国中也没有黑人的栖身之地,有的只是将黑奴迁往国外的主张。
    第三,杰斐逊向来支持人民反对专制压迫,曾因此为法国大革命热情高歌。但是,在1791年圣多明各黑人发动民族独立革命后,他却一反常态地两次批准向该岛奴隶主运送武器,镇压革命。对于逃至弗吉尼亚和佐治亚州的奴隶主,杰斐逊深表同情,认为“人类感情从未经历过如此深重的悲剧”〔64〕,并且要求地方政府予以救济。1800年弗吉尼亚州爆发了上千名黑人参加的未遂起义后,南部社会至为震惊,一贯同情黑人的杰斐逊在给州长门罗的信中指出,应将这些犯有“阴谋罪、造反罪、叛国罪和叛乱罪”的黑人逐往国外〔65〕。他对这两次起义疾首蹙额,是担心其他奴隶步其后尘,威胁南部的社会秩序和白人的生命与安全。
    第四,早在1784年,杰斐逊就明确表示反对黑奴制向西部扩张,对1787年西北土地法令中禁止黑奴制的条款亦欢呼雀跃。可是在联邦政府于1803年购买路易斯安那后,他既没有颁布政令废除该地区的奴隶制,也没有敦促国会颁布禁止黑奴制向西扩展的法令。最明显的是,在密苏里作为蓄奴州加入联邦这一问题上,他毫不犹豫地支持了南部的立场,认为“把奴隶从一个州迁移到另一个州,不会使原来不是奴隶的人当奴隶, 所以他们分散在一块更广阔的地域上会使他们个人较为幸福。 ”1820年12月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再次申明了这种观点,并谴责国会“不顾宪法规定而擅自调整诸州居民状态的权利”〔66〕。这种与早年截然不同的立场同他思想中的地方主义密切相关。他自1783年提出在成立新州问题上实行均等原则之后,竭力维护南北部之间的均势,认为中央政府在国税和债务等许多问题上“每当北方和南方的偏见发生冲突时,总是牺牲南方安抚北方”〔67〕。所以,每当南部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头脑中的地方主义便劼力而出,及锋而试。
    第五,杰斐逊主张将解放的黑奴迁往非洲,直到去世也未放弃这个计划,因而陷入了理想与现实相互矛盾的深渊。他设想,国会颁布一项法令,规定某一天后出生的黑人皆为自由人。在他们成人前,由政府实施各种教育计划,使他们具备自力更生、自我管理的能力,迁入非洲后再置于美国的保护之下,直到强大起来为止。然而在实践上,杰斐逊遇到了两个无法克服的困难。首先,解放黑奴必须得到奴隶主的支持。可是奴隶主的态度始终与杰斐逊的愿望背道而驰。尤其是轧棉机问世后,棉花种植业利润倍增,欲壑难填的奴隶主对他的主张根本不屑一顾,结果陷入即鹿无虞之境地。其次,实施如此庞杂的计划不仅需要众多的人力进行统筹、教育和管理,而且需要运输黑人的商船队和保护殖民地的武装力量,其中每个环节的运作都需要巨额资金。对于这种只有风险而无利可图的事业,中央政府不感兴趣,社会上的支持者寥若晨星,踽踽独行的杰斐逊屡试屡踬,终于在失望中走完了人生历程。
    那么,杰斐逊为何要坚持将黑人迁往非洲呢?笔者以为有三个原因。首先,杰斐逊担心,黑人获得自由后因厌恶强制性的劳动而走向自由散漫、无法无天的极端,或者因他们遭受奴役时的痛苦经历及社会上的种族歧视而加剧他们的复仇心理,最终导致种族冲突,结果“只能以不是这个种族就是那个种族的灭绝而结束”〔68〕。避免这种悲剧的最佳方式就是将他们迁出国外,舍此别无选择。其次,他认为,黑人形貌丑陋,四肢发达,身上总有“一股很强烈的、难闻的气味”,他们不懂感情,只有动物般的“炽裂的肉欲观念”;在智力、思维和想象力等方面,“黑人比白人低劣得多”〔69〕。他们获得自由后,一旦与白人交融,必然会污染白人血统的纯洁性,生成一个新的劣等种族。这对白人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最后,杰斐逊的思想中有一种强烈的种族使命感,认为盎格鲁·撒克逊文明将无休止的扩张,究竟到什么时候,“没有人能够说得出来”〔70〕。美国人作为这个民族的分支,因吸收了古代文明和近代欧洲思想中的精髓而最有生命力,有朝一日,这个“用一种语言,相同的方式,靠相同的法律制度统治下的人民将遍及北方,如果不包括南美大陆的话。而且我们也不会满意地注视着那片土地上的污点和混合物”(指黑人和其他有色种族--引者)〔71〕。这就是说,杰斐逊不仅不容黑人的存在,而且其他种族也摆脱不了被驱赶的命运。要使北美大陆成为白人的天下,首先就必须将黑人逐往非洲,让他们带去美国共和制度的原则和组织形式,成为美利坚文明的传播者。然而,这个梦想最终因他的解放黑奴计划的破产而成了历史的陈迹。
    注释:
    〔1〕彼得·伯格曼:《美洲黑人编年史》 Peter Burgman, TheChronological History of the Negro in America,纽约1969年版, 第22、68页。
    〔2〕温斯洛普·乔丹:《白压黑:1550-1812 年美国人对黑人的态度》Winthrop Jordan, White Over Black:AmericanAttitudesToward the Negro 1550-1812,纽约1968年版,第290页。
    〔3〕克莱芒·伊顿:《内战前的南部史》Clement Eaton, AHistory of the Old South,伊利诺伊1987年版,第110页。
    〔4〕沃尔特·伯恩斯:《宪法与奴隶移民》Walter Berns, TheConstitution and the Migration of Slaves,《耶鲁法律学报》1968年第78期,第214页。
    〔5〕《美洲黑人编年史》,第48页。
    〔6〕《美洲黑人编年史》,第68页。
    〔7〕利昂·利特瓦克:《奴隶制之外:1790-1860 年自由州的黑人》Leon F. Litwack, North of Slavery: The Negro intheFreeStates 1790-1860,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71年版,第7页。
    〔8〕梅利尔·彼得森:《杰斐逊集》上册,刘祚昌、邓红风译, 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5页。
    〔9〕戴维·戴维斯:《革命时代的奴隶制问题》David B. Davis, The Problem of Slavery in the Age of Revolution, 康奈尔大学出版社1977年版,第122页。
    〔10〕马里恩·米勒:《美国历史上的大辩论》MarionMiller, Great Debates in American History 14卷,新泽西1970年版,第1 卷,第239页。
    〔11〕米勒:《美国历史上的大辩论》第1卷,第240页。
    〔12〕《美洲黑人编年史》,第53页。
    〔13〕米勒:《美国历史上的大辩论》第1卷,第250页。《条例》第四款界定了各州公民的自由权利和义务后写道:“各州不得阻止迁入该州之财产转移至财产所有者居住之任何他州”。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1)它实际上承认了国内黑奴贸易的合法性;(2)它保护了黑奴随其主人迁徙的权利。
    〔14〕詹姆斯·麦迪逊:《1787 年联邦制宪会议辩论纪录》JamesMadison, Notes of Debates in the Federal Convention of 1787, 俄亥俄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225页。
    〔15〕4月18日国会制定税额法案时最初提出将黑人以1/2 的比例折算,但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不愿多纳税,故提出1/4和1/3的比例,经各方妥协后,采用了麦迪逊提出的3/5比例。
    〔16〕《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辩论纪录》,第281页。
    〔17〕《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辩论纪录》,第505-507页。
    〔18〕李道揆:《美国政府与美国政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7页;顾学稼、陈必录等编着《美国史纲要》,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84页。
    〔19〕吉尔贝·纳希尔:《杰斐逊评传》,王丽华、李澍泖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15页。
    〔20〕《杰斐逊评传》,第515页。
    〔21〕科林·邦威克:《美国革命》Colin Bonwick, TheAmerican Revolution,伦敦1991年版,第132-134页; 彼得·奥努夫:《新的美利坚民族:1775-1820 年》PeterOnuf, TheNewAmericanNation, 1775-1820,第3卷,纽约1991年版,第14-17页。
    〔22〕《杰斐逊集》下册,第906页。
    〔23〕戈登·伍德:《美国革命中的激进主义》Gordon S.Wood, The Radicalism i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纽约1992年版, 第179页。
    〔24〕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伊:《联邦党人文集》,程逢如等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280页。
    〔25〕弗农·帕林顿:《美国人思想中的主要思潮》VernonL. Parrington, The 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第1卷,俄克拉荷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55页。
    〔26〕刘祚昌:《杰斐逊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45页。
    〔27〕何顺果:《略论美国的“立国精神”》,中国美国史研究会编《美国现代化历史经验》,东方出版社1994年版,第24页。
    〔28〕杰克·格林:《美国革命的性质和局限性》JackGreen,The American Revolution: Its Character and Limits, 纽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2页。
    〔29〕《革命时代的奴隶制的问题》,第168页。
    〔30〕《杰斐逊集》上册,第310页;下册,第835页。
    〔31〕乔治·华盛顿:《华盛顿选集》,聂崇信等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27页。
    〔32〕《美国革命的性质与局限性》,第243-244页。
    〔33〕《白压黑》,第342、374页。
    〔34〕威廉·弗里林:《开国元勋与奴隶制》William W. Freehling, The Founding Fathers and Slavery,见《美国历史评论》1972年,第77卷,第82页。
    〔35〕丁·布卢姆等:《美国的历程》上册,杨国标、张儒林译,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96页。
    〔36〕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开国立程》,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7年中文版,第414页。
    〔37〕詹姆斯·伯恩斯等:《美国的民主》James Burns, et,al, 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新泽西1987年版,第1页。
    〔38〕伦纳德·莱维:《美国宪法论文集》Leonard W. Levy,Essays on the Making of the Constitution,纽约1987年版,前言第31页。
    〔39〕彼得·努弗:《名符其实的联邦:宪法的联邦主义与地域妥协》PeterKnupfer, TheUnionAsItIs. ConstitutionalUnionism and Sectional Compromise,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91 年版,第19页。
    〔40〕丹尼尔·布尔斯廷:《美国人:建国立程》,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文化处1987年中文版,第497页。
    〔41〕《名符其实的联邦》,第47页。
    〔42〕《华盛顿选集》,第240页。
    〔43〕《美国革命的性质和局限性》,第241页。
    〔44〕《内战前的南部史》,第104页。
    〔45〕《美国革命的性质和局限性》,第243页。
    〔46〕《美国革命的性质和局限性》,第243页。
    〔47〕《美国革命的性质和局限性》,第243页。
    〔48〕艾伦·戴维斯和哈罗德·伍德曼:《早期美国历史上的冲突和共识》Allen F. Davis and Harold D.Woodman, ConflictandConsensus in Early Americn History,列克星顿1984年版,第152 页。
    〔49〕戴维斯:《革命时代的奴隶制问题》,第104页。 值得注意的是,宪法条款中规定南部的众议员为29人,北部为28人,恰好与当时实际人口成反比。
    〔50〕《1787年联邦制宪会议辩论纪录》,第286页。
    〔51〕《早期美国历史上的冲突与共识》,第151页。
    〔52〕在1820年以前加入联邦的自由州为:佛蒙特(1791年)、俄亥俄(1803年)、印第安那(1816年)、伊利诺伊(1818年)和缅因州(1819年),蓄奴州有:肯塔基(1792年)、田纳西(1796年)、路易斯安那(1812年)、密西西比(1817年)、密苏里(1819年)、亚拉巴马(1819年)和佛罗里达(1819年)。这表明在早期,南北双方在新州加入联邦的问题上,基本上是一对一,到后期,南部的步伐更快。
    〔53〕托马斯·索威尔:《美国种族简史》,沈宗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45页。
    〔54〕《联邦党人文集》,第277-281页。
    〔55〕《新的美利坚民族》第3卷,第425页。
    〔56〕威廉·科恩:《托马斯·杰斐逊与奴隶制》WilliamCohen, Thomas Jefferson and the Problem of Slavery, 《美国历史杂志》第56卷,1969年第3期,第519页。
    〔57〕《杰斐逊传》,第65、66-67、481页。
    〔58〕《托马斯·杰斐逊与奴隶制》,第506页。
    〔59〕杜马·马龙:《杰斐逊与他的时代》Dumas Malone,Jefferson and His Time 第1卷,波士顿1948年版,第443-444页。
    〔60 〕罗纳德·田垣:《一面不同的镜子:美国多元文化史》Ronald Takaki: A Different Mirror:AHistoryofMulticuralAmerica,波士顿1993年版,第69页。
    〔61〕《杰斐逊与他的时代》第1卷,第443页。
    〔62〕《一面不同的镜子》,第69页。
    〔63〕《杰斐逊集》上册,第49页。
    〔64〕《托马斯·杰斐逊与奴隶制》,第522页。
    〔65〕《杰斐逊集》下册,第1260页。
    〔66〕《杰斐逊集》下册,第1684-1685、1703页。
    〔67〕《杰斐逊集》下册,第1120页。
    〔68〕《杰斐逊集》上册,第283页。
    〔69〕《杰斐逊集》上册,第284-285页。
    〔70〕《杰斐逊集》下册,第1761页。
    〔71〕《杰斐逊集》下册,第1261页。
    (
    责任编辑:张新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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