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现存的齐国兵书,大致可分为两个流派,一派以《吴孙子》与《齐孙子》为代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列为“兵权谋”类,此以谈兵略为主;一派以《司马法》为代表,《汉志》列入“六艺略”之“礼”类,此以记录古代军法为特点。这两个流派可以说代表了先秦齐国兵学的最高成就。第一派别,包括《吴孙子兵法》、《齐孙子》、《太公》(含后世《六韬》)、《管子》中的兵家言若干篇。这些原本在刘歆的《七略》中均列入“兵书略”,而班固却将《太公》与《管子》改入“诸子略”的道家类,只留《吴孙子兵法》与《齐孙子》在“兵书略”的权谋类。其兵权谋之小序曰:“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可见这类兵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行军用兵之法,它所强调的是“兵者,诡道也”(《孙子兵法·计》)、“兵以诈立”(《孙子兵法·军争》)等后世人叫做“谋略”的思想,以《孙子兵法》最为典型。与西方人相比,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更为注重谋略的运用,《孙子兵法》通篇贯穿着谋略思想。兵者诡道,是孙子对战争本质特征的深刻理解,也是孙子对克敌制胜谋略的高度概括。古代的早期战争,讲求阵法,必“成列而鼓”,“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进退整齐统一,行动循规蹈矩,做到“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才算符合所谓的“正道”。到了春秋时代,虽然也发生过宋楚泓之战宋襄公恪守旧法而兵败丧生为天下所笑(《左传》僖公二十二年)的事例,然这时的战争早已冲破了所谓“正道”的羁绊,成为斗力、斗勇、斗智的较量,用智用谋的传统在战争中得到长足的发展。《孙子兵法》正是对这种战争经验的高度总结。对具体的作战谋略,孙子强调战争的策略和手段的最显著特征即诡诈性。在战场上,敌对双方都会将自己的真实意图掩盖起来,所谓“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挠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孙子兵法·计》)。这种不拘常法,不守常规的诡诈之术,是孙子谋略思想的主要内容。它不是将帅个人的喜好,而是战争的规律使然。在战场上,只有采用种种诡诈之术,才能做到“致人而不致于人”(《孙子兵法·虚实》)从而最终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要运用种种谋略,则必须倾入最高的智慧。《孙子兵法》还通篇贯穿了一种尚智思想。这种尚智思想与谋略思想相符相成,智慧体现在战争指导者将帅身上,孙子为将帅确定了智、信、仁、勇、严“五德”(《孙子兵法·计》),智被列为首位,强调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智慧是将帅最重要的品质。智慧投入于如何卓有成效地打击敌人、夺取胜利之上便是用诡,用诡是用智的表现形式。后世的历代军事家之所以推崇《孙子兵法》,也正是在于从孙子高超的用兵艺术中汲取智慧和谋略,用以指导自己的军事实践活动,从而达到战胜攻取之现实目的。所以,讲兵法,用谋略,没有哪一部兵书能够超越《孙子兵法》,直到今天,它仍然对现代战争的指挥起着借鉴与指导作用,其原因也正在于此。与《孙子兵法》相比,《太公》、《管子》之兵家言于论述用兵之术的同时,更强调治国之术,这大约正是班固列它们于道家的原因。古代的道家比较复杂,一般情况下人们对道家的印象只限于讲清静无为的处世哲学与养生之道。实际上道家也有非常实用的一面。《汉书·艺文志》曰:“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可见它是在记录、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之后而论述君人南面之术的。有学者认为,《老子》即是“由兵家的现实经验加上对历史的观察、领悟概括而为政治--哲学理论的”[9]。从唐代的王真起,宋代的苏辙、明代的王夫之、近代的章太炎,乃至于现代的毛泽东,均把道家的代表之作《老子》看作一部兵书,认为其在用智方面,与管仲、孙武无异,可见道家与兵家之密切关系。其实《孙子兵法》的内容也不仅仅限于军事,它也涉及了。银雀山竹简《孙子兵法·吴问》即是论政之作。此外在许多方面,它看似讲军事,实际早已超越了军事,明确地指出了政治对军事的统帅关系。从《孙膑兵法》的内容看,其中也多引述儒家所推崇的“五帝”、“三王”故事来说明自己的战争理论,所谓“战胜,则所以在(存)亡国而继绝世也”,与孔子“兴灭国,继绝世”用语一致。 齐国兵书的第二个流派以《司马法》为代表,列于《汉书·艺文志》杂家类的《子晚子》可能与此相同,然书已不存,无从了解,仅能从现存的《司马法》对这一流派进行了解和评价。从书名看,《司马法》与《孙子》、《吴子》等以人名命名的兵法书不同,它以古代掌管军政事宜的司马之官为书名,可见它所记录的并非一般的个人对战争规律、经验的认识和总结,而是以司马之职的官守及军中制度、法规为内容的。今本《司马法》仅五篇,大量的记录军法(或称军礼)的内容则在《司马法》逸文之中。逸文主要为清代人张澍、黄以周和钱熙祚所辑[10]。全部大约60余条,大致反映出古代军法有以下内容:(1)军队编制。即对兵员及战车进行自下而上的编制,设置官职,明确职掌。(2)军赋制度。即根据户籍制度、畿服制度征发士卒、车马等出军定赋。(3)出师。包括出师时令、事由、目的、出师之前的宜社、造庙等祭祀活动。(4)指挥联络。包括旌旗、金鼓、徽章等。(5)誓师。(6)军容与军中礼仪。(7)校阅搜狩。(8)凯旋、献捷、献俘。(9)军中禁令。(10)军威。(11)赏罚。(12)刑罚。(13)止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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