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庙学考辨(3)
三 程、欧二先生在《辽金元教育史》和《元代教育史》中有关庙学的观点,依靠的是《庙学典礼》卷一“官吏诣庙学烧香讲书”。现将四库全书本《庙学典礼》中的这段史料摘引如下。 “各路遍行所属,如遇朔望,自长次以下正官同首领官率领僚属吏员,俱诣文庙烧香,礼毕,从学官主善诣讲堂同诸生并民家子弟愿从学者讲议经史,更相授受,日就月将,教化可明,人才可冀。” 这则史料非常清楚地说明塑望讲书的地点是讲堂而非庙里。所谓“诣文庙烧香”,实际是到庙学的文庙烧香,也就是到路州县学的文庙烧香,然后至讲堂(一般称明伦堂)讲书。所以说它“是在孔庙中进行的”,“是一种类似佛教俗讲的教育形式”[22](30) 是没有史料根据的。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现引绍兴路学在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订立的《学式》中的“朔望讲书”来说明。 (朔望)殿谒退,升明伦堂,诸司存官与乡之有齿德者列坐,诸生从其后,大小学生班立,推一人唱揖平身,鸣鼓,请讲书。朔旦教授升讲座,望日正录轮讲,另立于坐之西口,演绎经旨不用讲义,文字讲毕,大小学(先)讲所习四书命题,课口义、诗对,定其优劣,以示激励[23](卷七,“绍兴路庙学图(至元壬辰重定学式”) 这则史料除了说明讲书是在路学中进行以外,尚有二点值得注意:第一,朔望除了讲书以外,还测试大小生徒;第二,史料中未提民家子弟或一般老百姓听讲的问题。那么,朔望讲书是不是像程、欧二先生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的“类似于今天讲习班或讲座”的面向群众的教育呢?我看未必。庙学中讲堂的空间是有限的,如镇江路学讲堂(称成德堂)为5间;[14](卷五,“枣强县修饰两庑及从祀先贤像记”)庆元路奉化州讲堂(称彝训堂)为5间,鄞县为3间。[24](卷十三,“学校考”)参加讲书的诸官员僚属、乡贤、学官以及大小生员动辄百人,官员僚属、乡贤、学官要“以次列坐”,大小学生只能“班立”,即使这样,很多地方的生徒也不能全部容下,何况一般老百姓?况且讲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部分,不是节日庆祝活动,它需要庄严肃穆,当时没有扩音设备,因此不适合更多的人参加。所以,元代史料中找不到有关一般百姓参加朔望讲书的例证。这样看来,元代庙学的朔望讲书不是面向一般百性的社会教育。如果说庙学多少有点社会教育的因素,这只能表现在庙学春秋二祀这样大的祭祀活动中,老百姓可以从“四方来观”并“失喜赞叹,以为衣冠礼乐尽在是矣”,[25](卷三十二,“东平府新学记”)从中得到感染,受到激励,这与“社会教育”又差之甚远。 其实,庙学的朔望讲书,每月二次,应是很平常的事情。讲书的不仅是学官,有时“所属上司官或省宪官至自教授学官暨学宾斋谕等皆说一书”。[18](卷三十,“学宫讲说”)如定海县尹汪汝懋“旦望深衣幅巾,升堂行礼率逢掖士,召诸生亲为讲论道德性命礼乐之懿,申以孝悌揖让之义及正刑法度之详未尝少懈”。[27](卷六,“定海县兴修儒学记”)由于地方官文化水平不一,能亲自讲论的不多,大多数只能听别人讲。即使这样,在听书的过程中也闹出一些笑话。如泰定元年(1324年)元政府开凿吴淞江,“省台宪僚咸集”。当时的治书侍御史刘泺源到松江府学,殿谒毕,学官詹肖岩讲书。这一年是闰年,他讲的是《尧典》,“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结果刘御史听后大不乐,申斥曰:“学校讲说,虽贱夫皂隶,执鞭坠镫之人皆令通晓,今乃稽算度数,何为?”肖岩由是“悒悒而卒”。[18](卷三十,“学宫讲学”) 朔望讲书对一些贤能的官员来说,还是体察民情,交流感情的一种手段。至顺二年(1331年)庐江县尹成克敬“祗谒先圣先师,退即明伦堂,教官以下以序列坐,历问风俗臧否,吏民所疾苦,今古贤士孰贵孰孝”。[26](卷十一,“卢江县学明伦堂记”)另外,这一活动给了学官通过讲书讽议时政的机会。至元十六年(1297年)有分宪老老公到某地“以复熟粮为急”,学官陆宅之讲省刑罚,薄税敛,使老老公“色变而作”。在“钱先生伯全父(疑有衍字)作训导时,行刑官至”,他讲恤刑法,讲毕,行刑官则“称赏不已”。[18](卷三十,“学宫讲说”) 最后,朔望讲书还有议事的功能,特别是有关庙学整修、增建或收复被侵学田、学产等大事。一方面地方官在殿谒时看到庙学弊坏,劝学官修整,并讨论修缮和筹集资金的办法;另一方面,学官也趁此机会向上级请求帮助和支持,这样的例子很多,兹不再列举。 元代随着庙学的推广,庙学合一的教育体制得到完善。元中后期,庙学出现了重祭祀,轻教学的现象。为此,许多有识之士提出尖锐的批评。身为学官的朱德润认为:“庙祀盖始于梁世,用浮屠之法,近代因之,恬不为异。今则典学者以修造祠像为先务,而以教养次之,是可嗟也”。[28](卷四,“送长州教谕序”)元荆门知州聂炳批评说:“世之所谓兴举学校者,不过丹护庙貌,粉泽虚文,鄙俗相侉,若浮屠老氏这所为,谬谬然号于人曰报本云者,岂知本哉?[19](聂炳,“刘侯兴学记”)元辽阳行省参知政事杨仁风也对元代惟庙貌精舍之惟严,丁祭朔望之惟谨表示忧虑,认为如果这样下去,“中人之材三年能有成乎”?[7](卷二十九,“瀛路斯文楼记”)然而这些批评并没有改变元代庙学重祭祀的情况。元中期,很多地方的庙学置大成乐,设专门的乐户或训练乐主在祭祀的时侯演奏,于是庙学祭祀之风更甚。整个元代,这种情况都未改变。洪武三年,明太祖即下诏令,停止庙学的春秋祭祀(后来又恢复),朔望讲书也改为考查生员射箭水平的活动[19](卷一,“国初学制”),这应该是对元代庙学弊端的修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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