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95-1898年的新政看晚清改革的若干趋势(4)
5.改革学制、科举。学校、科举关系人才,是改革当中清政府一直非常强调的方面,所采用的方案是李端棻《请推广学校折》[15](292-296)所主张,自京师以及各直省府州县皆设学堂,讲授中西有用之学,同时推广讲求“与学校有益相须而成者”。此折由总理衙门议奏,认为:“兴学诚自强本计,请由各省督抚酌拟办法,或既就原有书院量加课程,或另建书院肆习专门,果使业有可观,三年后由督抚奏明再行议定章程,请旨考试录用。”[14](82)基本上采用了李端棻的方案。光绪谕批“从之”,原折一同下发各省督抚。此后,各地官绅创办了不少新式学堂,如张之洞在南京办储才学堂,浙江巡抚在杭州办蚕学院,陕西巡抚在省城开办格致书院,各地书院中加教新学者更是极为普遍,民间学堂、学会、报馆、书局等也层出不穷。可以说,开办学校是各地奉行最为积极的。 科举也是议“变法”者所请求变通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因为关系较大,经过反复议论,1898年初,清政府才开始对文武科举进行较大调整。按贵州学政严修的建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议开设经济特科和岁举专科。特科分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六门,岁举则是各省各算学艺学堂学生均可在乡试、会试中考经济科,中式者可参加上一级考试。1月27日,光绪谕批,令各大臣速举人才,凑至百人即开经济特科,其余各条也谕令各地切实讲求。[14](411)基本上与此同时,对武举也进行了某些变通,谕令自1900年起,“一律改试枪驳,其默写武经一场,著即行裁去。”并令各地开办武备学堂。[3](4044-4045) 三 自“因时制宜”上谕发布到1898年“昭定国是”上谕发布前,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比起甲午战前的洋务活动,可以说颇有成效:新军编练略有小成;创办了银行、邮政;芦汉铁路津芦段已经修成,余下者正积极筹备;国内兴办了不少的近代厂矿,据统计,1895-1898年新办厂矿总计61家,资本总量1700多万元,而自1872-1894年十余年新办厂矿总共才有72家,资本总量不到2100万元,[16](93)各项鼓励工商的措施,如设商务局,改善官商关系等,也逐渐在推行;学制、科举等等也开始朝着鼓励学习“西法”的方向调整。但从整体而言,清政府并未走出困境,而且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施行,亦有新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何克服财政困难是当务之急。且不论练兵、修路等需要花钱,仅是每年各种赔款本息的偿付,就难以应付。如前所述,清政府为此几乎想尽办法,仍然一筹莫展,暴露了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无能。这几乎成了影响清末所有重大历史变迁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背景。另外,清政府虽然认识到“开利源”的根本在于发展工商业,也看到西方在财政金融方面的一些办法值得借鉴,并采取了不少实际措施,如修铁路、开矿产、鼓励民间工商业、创邮政、办银行、发行债券,等等。但是,如何让这些新的事务顺利运行,相互促进,并确实收到富国强兵的效果,则成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例如,银行成立之后,如何与国家财政相配合,真正成为盛宣怀所谓“户部之外府”,起到稳定金融秩序、融资投资等作用;铁路和矿产总公司成立之后,如何管理,如何在收回投资的同时逐步发展。但旧有的政府管理体制根本无法完成这些事情影响改革效果。所以,清政府若想使改革继续下去,真正解决它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改革原有管理体制似乎是题中应有之义。用时人的话来说,即,“西艺非要,西政为要”,“大抵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17]所谓“政”,就是政府的政策与管理体制。 相对中央体制的改革,改革中涉及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无疑更加棘手。自太平天国起义以来,地方勇练的组建和厘金的征收,使各省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力逐步扩大,割据倾向初现端倪。在地方独立性逐渐增强的格局下,清政府甲午战后的改革,还想以旧有高度集权统治下的中央地方关系为参照,一纸号令,全国通行,已经被事实证明难以见效。相反,由于改革中一系列措施的施行,使得各省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了,表现为:(1)新式陆军中虽然新建陆军直属北洋,有较多中央军队的性质,但自强军以及此后各省建立的新军,基本都是地方军队;(2)中央在原有田赋税收之外责成地方筹款上解,同时也就赋予地方以开征新捐税的权限,使原来隶属中央的各地税关(除北京崇文门外)和在各地的财政机关归属各省督抚管辖,允许地方在完成解京款项的前提下(实际上在未完成情况下同样可以)支配包括库款、税款在内的各种款项。(3)原有一些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经过改组,演变为由地方管理或地方官僚参股经营的企业,例如上海机器织布局、汉冶萍公司等。一些商办企业的创办,也总要由各省督抚倡导,或得到他们的资助、支持,如南通大生纱厂、天津启新洋灰公司等。整个经济运行的重心由中央向地方偏移。”[18](903-917)在高度的封建专制集权体制下,由于顽固势力的强大,很多改革事业从某个地方开始实施无疑比一下推行全国更为容易。洋务运动的各项事业当时多为地方督抚举办,而甲午战后的改革当中,张之洞、刘坤一等重要的地方大员对兴办铁路、邮政、银行、商务局、机器改造土货、鼓励商办企业等措施的积极支持,也是其取得较大成果的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央财力相对于地方的削弱,长远看来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短期而言也使得很多投资巨大的改革措施,如铁路干线的兴修,难以有效地进行。更为重要的是,在对待“变法”的态度上,大多数的地方督抚都持观望态度,地方割据倾向的加强,整体而言增加了自上而下推进改革的阻力。在地方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增长的局面下,如何保证”上下相维”,或者说,动员更多的力量支持改革,也成了此时清政府必须处理的问题。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甲午战后暂时取得的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微妙的平衡如何保持。光绪虽然亲政,但仍往返宫中与颐和园之间,秉承慈禧谕旨行事;慈禧虽大权在握,也不反对光绪的改革,但对于改革的紧迫性并无亲身体会,不可能主动去推动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既能够平衡帝后之间关系,又能切实推进改革的大臣主持,改革才能顺利进行。而甲午战后掌握朝政的,一为翁同龢,一为奕訢。前者身为帝师,得慈禧和光绪的信任,在平衡帝后关系方面较为持重,但于学习西方,改革新政并不内行,对挽救时局并无切实办法;[19](77-148)而后者在权位上显然不及翁,也只能于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有所推动,加之年纪老迈,无法成为维新改革的实际主持者。所以,甲午战后三年的改革,在清廷内部,上自慈禧、光绪,下至掌握朝政的大臣,并无一人能够在复杂的内外形势中切实主持并推动之。可以说,保证改革进行的政治平衡是相当脆弱的,如果要进行更深入的改革,现存的政治平衡能否经得住考验,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实际上,在1898年初奕訢去世之后,翁同龢遭罢斥,这种平衡就遭到破坏。在某种意义上,政局不稳定对于新政的深入,是相当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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