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西洋杂咏》的题材和风格 《西洋杂咏》二十首,每首七言四句,附有详略不等的自注。全诗刊于《番禺潘氏诗略》,潘仪增编,潘飞声校,光绪二十年(1894)十一月刻。编者因“其堂曰义松”,故冠以《义松堂遗稿》之名。现将全诗及自注录附本文末尾,并依次编号,以便征引。 原诗未署年月。但从最后一首“廿年角胜日论兵”及其自注:“外洋争战,廿载末靖”之句来推断,当指震动欧洲的“拿破仑战争”。按中国人用虚岁纪年的习惯,从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法国对英、荷宣战,经过“廿年”,应为1812年,即拿破仑入侵俄国之年。因此,《西洋杂咏》可断为潘有度在嘉庆十七年所作。当时他正“退商”赋闲,隐居“南墅”,大有余暇可以“酒后高哦”了。 据张维屏《谈艺录》云:“容谷善哦诗。土音哦诗,善吹笛者倚笛和之”(注:《张南山先生全集》第三十册。)。这种土音吟哦、倚笛和声的逸雅气度,令人联想起“幽咽新芦管,凄凉古竹枝”(注:《白居易集笺校》,外集卷上,“听芦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3829页。)的唐代古风。看来,潘有度创作《西洋杂咏》,从内容到形式,从声到乐,几乎都是模仿“竹枝”风格的。如果将它归入清代海外竹枝词一类,想必不至于会是张冠李戴吧。 潘有度这组“杂咏”,题材杂而不乱,可大别为六类: 第一,商业习惯:(一)(二),共2首; 第二,宗教信仰:(八)(十六),共2首; 第三,生活风尚:(五)(六)(七)(九)(十)(十四)(十五)(十七)(十八),共9首; 第四,婚丧礼俗:(三)(四)(十一),共3首; 第五,科学技术:(十二)(十三)(十九),共3首; 第六,外洋争战:(二十),1首。 这二十首诗中,生活风尚类和婚丧礼俗类共12首,占百分之六十,可知潘有度咏写海外风土的重点所在。至于各诗的自注,旨在释名物,明词意,同时也就进一步把作者的西洋观具体化了。因此,对《西洋杂咏》的评说,应当是诗、注并重的。 三、中西差异与文化误读 《西洋杂咏》对十九世纪初的西洋文明,有咏有叹,亦赞亦议。它所流露的主体意识,既反映了中西差异,又包含着文化误读,是相当耐人寻味的“格义”现象。 一个妻妾成群的封建行商,怎样看待近代西洋人的婚姻生活呢?《杂咏》第三首写道: 缱绻闺闱只一妻,犹知举案与齐眉。 婚姻自择无媒妁,同忏天堂佛国西。 夹于诗句中的自注,又合成一段对洋人婚俗的具体描绘: 夷人娶妻不纳妾,违者以犯法论。夷人夫妇之情甚笃,老少皆然。男女自主择配,父母皆不与闻。合卺之日,夫妇同携手登天主堂立誓。 在潘有度心目中,一夫一妻与一夫多妻,婚姻自主与父母择配,这种显而易见的文化差异,竟然还有可以认同的一面:“犹知举案与齐眉”!言下之意,似乎“夷”俗也沾沐华风,岂不是咄咄怪事?众所周知,“举案齐眉”尽管是中国婚姻史上传诵百代的美谈,但它所表现的毕竟是妻子对夫权的婉娈依附,并不意味着夫妻双方在道义上的均衡。换句话说,梁鸿、孟光的故事,告诉人们的只是“和谐”而不是“平等”,其伦理取向是对男方倾斜的。因此,所谓“犹知”,其实正是潘有度不知不觉的“误读”。他作为行商,在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大班”面前低三下四,委曲求全;而作为儒商,文化上依然居高临下,“夷”不绝口。这种表卑里亢的精神状态,说明潘有度尽管处于中西通商的前沿,却抱着“朝贡体制”的老眼光,远远没有跨越华、洋之间文化传通的心理障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