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包括李大钊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上)在内集中发表七篇研究马克思主义的论文的《新青年》第6卷第5号,《晨报》副刊辟《马克思研究》专栏,《每周评论》上尖锐的时评影响日隆……所有这一切宣告,一个由陈独秀领衔的新时代开始了。 陈独秀从舆论走向实践。他把注意力全部灌注到一,研究中国产业无产阶级的构成和提高这支队伍的政治自主意识;二,世界各国工人党共产党的建党史和党内的思想演变与政治革命的关系。要详述以上两项对中国来说是开天辟地大业,足可成书一本。我们只能从最简单的实证角度点到辄止。 对于陈独秀的后半期,即“转向工、农劳苦人民方面”,他根据中国产业无产阶级大多来自农村破产后进城谋生,虽然赤贫却带有农耕社会中与生俱来的私有制宗法传统观念。陈独秀分两步走,一是开导他们的民主自主意识,然后是剩余价值理论教育。 民主,形象化了的“德先生”,是用来启发劳动人民政治自主意识的第一位老师: 劳动界诸君呀!十八世纪以来的“德莫克拉西”是那征服的新兴财产工商阶级,因为自身的共同利害,对于征服阶级的帝王贵族要求权力的旗帜。现在宪法都有了,共和政体也渐渐普遍了,帝王贵族也都逃跑或是大大的让步了,财产工商阶级要求的权利得到了手了,目的达到了,他们也居了帝王贵族的特权地位了。如今,二十世纪的“德莫克拉西”,乃是被征服的新兴无产劳动阶级,因为自身的共同利害,对于征服的财产工商界要求权利的旗帜。(注:《告北京劳动界》,载引自《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第1 版)第2卷第49页。) 在世纪末展读此文,考其唤醒劳动人民的阶级意识的意义是显明的。到了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下,仍有否现实意义呢?回答也应当是肯定的。然而国际共运在民主与法治问题上的教训实在是太大了。十月革命后,列宁时代起民主就被斥为资产阶级法权认定应与它的制度一同消亡。三十年代末,也即是说陈独秀在临死前就非常冷静地研究过国际共运、十月革命、列宁,以及托洛茨基,尤其是斯大林在民主问题上的严重失察,造成无穷后患,本世纪是以十月革命开创了世界两大阵营的政治格局起步的,如今到了世纪末似乎可以回顾一下陈独秀曾作为教训指出的:“如果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已至其社会动力已经耗竭之时,不必为民主斗争,即等于说无产阶级政权不需要民主,这一观点将误尽天下后世!”(注:《给西流的信》引自《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第1 版)第3卷第552页。)真可谓之醒世恒言。 这是陈独秀得自他对苏联(1917-1939)扼杀民主走向斯大林独裁的教训。是不是可以比照一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1949-1976)之后民主作为资产阶级法权扫荡干净而构筑成“一言堂”,作一些有益的反思呢?陈独秀明确指出:“科学,近代民主制,社会主义,乃是近代人类社会三大天才的发明。”(注:《给西流的信》引自《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第1版)第3卷第552页。)在无产阶级没有夺取政权之前,民主,既能促进自身政治建设,又是与统治阶级进行斗争的利器。无产阶级夺到了政权后民主就成为健全无产阶级专政必不可少的监督机制。失去这个监督,专政职能就会异化。陈独秀在总结苏联的教训时说:“不幸十月(革命)以来轻率地把民主制和资产阶级统治一同推翻,从此独裁代替了民主……列宁当时也曾经警觉到‘民主是对于官僚制的抗毒素’,而亦未曾采用民主制”,至于托洛茨基,陈独秀说:“直至独裁这把利刃伤害到他自己,才想到……然而太晚了!”(注:《给西流的信》引自《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第1版)第3卷第552页。) 话扯得太远--从历史教训的角度又扯得太近了,还是谈历史罢。 1920年,中国共产党开始建党。翻翻当时在上海的陈独秀的日程表,他把大部分时间用在同各行业工人、工会组织或和同道们研究如何对工人进行“准”社会主义教育,就是关于如何把深奥的剩余价值理论普及到与工资收入对比中捉摸出剩余价值是资本剥削劳动的隐形杀手。纱厂、造船厂、码头船站……到处有他的身影,这是可以作为故事讲的。最重要的,能体现陈独秀和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在这关键问题上所创的成绩,笔者以为,就是出版于1920年5月1日的《新青年》第7卷第6号的《劳动节纪念号》。 《劳动节纪念号》是《新青年》创刊以来篇幅最大者,相当于恒常篇幅的三倍。李大钊为该刊写了《“五一”运动史》,配发了一组介绍英法美日及巴黎华工的工运概况报导。全刊的三分之二篇幅刊登了上海、北京、天津、唐山、芜湖、无锡、扬州、山东、山西、安徽、河南、浙江等当时各主要工业地区的棉纱、粮食加工、烟草茶业、煤炭、钢铁等轻重工业以及交通航运、建筑业等等方面的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行业规模,工人数量,劳动强度,衣食住行条件,工资水平等各个方面。这些调查报告的意义在于是从工人作为一个阶级的生存条件出发的,其结构必然是集中在工人从经济斗争(生存权)向政治斗争(发展权)过程奠定基础。陈独秀为该刊发表了长达四万言的《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注:该文在各种版本的陈独秀著作集中只收此调查报告文的陈独秀结论《我的意见》。引自《陈独秀著作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 4月第1 版)。该书亦作如是处理。第2卷第138页。)。全文由关于厚生纱厂到湖南招募女工的各地各种意见的15篇资料集锦,和陈独秀《我的意见》两个部分组成。上海厚生纱厂到湖南去招募女工,是中国资本积累初期惯用的手法,先是用内陆乡下无知姑娘来顶替开始有觉悟且已纳入工会组织的城市女工,破坏工运;后是开辟廉价劳动市场,迫使背井离乡的姑娘就范于资本剥削。陈独秀在所收集的十多则资料中找出代表资本剥削伸向农村廉价劳动市场的最典型的例证(厚生厂经理穆藕初的见解(注:穆藕初(1876-1943),上海浦东人,1909-1915留学美国。学农。后经营棉纱业及此业的行业领袖人物,是引进资本主义管理的理论家,有著作传世。抗战时期于国府农产促进会主任委员任上去世。))予之论理。陈独秀抓住了两点,第一,明确指出,“二十世纪的劳动运动,已经是要求管理权的时代,不是要求待遇的时代了”,这就说明,当今的劳资纠纷,表面的起因虽是工资或工时等待遇问题,但矛盾闹到对抗,其解决与否(工人是否胜利)都将归结为政治斗争,“无论待遇如何改良,终不是自由的主人地位,劳动者要求资本家待遇改良,和人民要求君主施仁政是同样的劳而无功,徒然失了身份。”陈独秀这些阶级立场分明的话是用第一人称多数的“我们”也即是工人政党地位的身份讲的。第二,直接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驳斥资本剥削的“你劳动,我付工资”欺骗无知工人出卖劳动力的公式。陈独秀用一,资本家纯利润所得与工人纯劳动所得之间前者数十数百甚至数千倍于后者;二,当时国家税收政策规定银行借贷、典当等业借贷利息不得高于2%的约束,而资本投入的纯利润远远大于2%利息等例子说明资本家暴利来源于剥削工人劳动所得,“马克思说这是剩余价值,都应该分配给工人的。”当然这还不是理论,只是理论的大众化的解说。陈独秀还煞费苦心以调查所得的数据,说明增加工人工资远远低于工人因此而增加的劳动强度所创造的财富, 比如一千个工人每月增加2元,资本家一年多付出2.4万元,因此2元而在增加的劳动强度中资本家多收入了20万,扣除2.4万, 其纯收入比未增加2元工资前多了17.4万元,因此, 看来递增的工资在剩余价值理论透视下等于是递减。陈独秀改变了工人对于工资的本质观念。剩余价值理论终将化成为工人的阶级觉悟和对于政治革命的投入。《上海厚生纱厂湖南女工问题》是解剖一只麻雀,是一种典型,他指出,资本家去湖南招女工,“不但不单是湖南的女工问题,也不单是上海男女工人问题,乃是全中国劳动问题。”一年后,中国共产党成立,开创了彻底解决“全中国劳动问题”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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