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宗教德行的圣徒化 中世纪晚期,世俗精神虽然已在西欧社会潜滋暗长,但其势力终究尚未超越由基督教设定的道德价值樊篱,宗教德行依旧是评判一个人是优是劣的最高指标。就当时的西欧社会来说,对一个人的最高评价莫过于赋之以“圣徒”身份。由此人们也就不难想象,中世纪后期的法国王室及其御用文人既然已经将克洛维改造成温文尔雅、慈眉善目的“笃信王”,那么,他们也就不太可能在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上停滞不前。如前文所述,在中世纪中前期,人们并没有将克洛维视为能够创造任何“奇迹”的圣徒;即便后来的加洛林王朝和卡佩王朝的编年史家们为克洛维在天堂中安排了比较优越的位置,克洛维也还只是一位“升了天”的凡人。不过,所有这一切并不能阻止人们对克洛维的“高尚品行”进行新的“发现”。时代看重圣徒,法兰西王室当然也就可以生产圣徒。 较早对克洛维“圣徒”地位进行详细描述的是法国西南部城市图卢兹附近的莫瓦萨克修道院。14世纪晚期,该修道院院长艾默里·德·佩拉克坚定地认为,克洛维是莫瓦萨克修道院的创建者和守护神,而且这位统治者“的的确确”就是一位圣徒。佩拉克曾以充满激情的笔触对克洛维颂扬道:“您乃不可战胜的国王,您乃光荣的基督之剑的挥舞者,在基督大军中,您的位置优先于法兰西其他所有国王,……您将获得天国之酬报。”他还写道:“正是圣克洛维召集了奥尔良宗教会议,在此会议上制定了许多有用的法律”;“在领洗之后,他成了笃信王”;“如今他被当作众圣徒之中的一位而被尊崇”;“我们相信,国王克洛维进入了天堂”;他是“一位得胜的、睿智的圣徒国王”。[11] (No. 4991A, fols. 102-170)在此之后,将克洛维视为圣徒的做法逐渐流行开来,在许多文人的笔下,克洛维已不再是一位单纯被动接受上帝帮助的普通国王,而是成为一位能够通过自己的祈祷和个人美德来创造奇迹的圣徒国王。与此相应,在法兰西王国内,不论是在王国的中心区域巴黎,还是在较晚归并入王室领地的西南部地区,抑或是中世纪结束之时才开始成为法王领地的南疆地区,将克洛维作为圣徒来崇拜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正是在民众信仰的基础上,法国王室开始为克洛维的圣徒身份进行了官方定位。1481年,路易十一(1461-1483年在位)颁布敕令,其中明确声称:“克洛维,朕之先辈,在世时,他是上帝的真正且完美的一位朋友,上帝给予他大量的恩典,给予他以众多的胜利;……在其去世以后,(他)获得了圣洁与荣耀,与天堂中的那些光荣的圣徒们位列一处,他的名字以及对他的回忆中充满了上帝每天创造的伟大的奇迹,这是这位光荣的圣徒国王通过祈祷得来的。”1483年,路易十一在另一份敕令中再次申明克洛维是圣徒,而且是历朝历代法国国王的保护者。[7] (P80-81)虽然说自中世纪后期开始(约自12世纪70年代起),罗马教廷对于未经教皇封授的“民间圣徒”一概不予承认,[19] (P172-228)但是,在具有政教合一倾向且王权日益“绝对主义化”的法国,王室的意旨终究有着强大的号召力,因此,罗马教皇虽然没有“追授”克洛维为圣徒,但这并不妨碍法国民众将克洛维当作圣徒进行顶礼膜拜。可以说,当克洛维“成为”圣徒之日起,其形象改造工程便告圆满完成。至此,克洛维已不仅是一位完美的人,而且也是一位完美的国王,同时还是一位完美的基督徒。 三、克洛维形象演绎的历史学批判 从人数上说,克洛维只是区区一个“个体”之人,但是,按照法国历史的通常分期原则,这个人却是中世纪史的开启者,同时又是绵延一千余年的法兰西王朝君主制的首创者;而且,在漫长的中世纪,克洛维这个历史人物也几乎从来没有被人忘却,法兰西王权的每一步强化几乎都离不开克洛维的点缀。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克洛维已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体,他的原始形象及其在中世纪的演绎已经成为中世纪法兰西王权发展史的一个缩影。另外,通过克洛维形象演绎的历史过程,人们也可以从某些侧面了解中世纪法兰西人的审美情趣、信仰取向、政治感悟以及社会心态等诸多内容。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毫不迟疑地说,不论是格雷戈里描绘的原始的克洛维形象,还是后世法兰西众多文人史家附会出来的更新了的克洛维形象,都有其特定的史学价值,它们虽然使克洛维的原始形象变得面目全非,但却真实地展现了自身的特质及其所处时代的特征。对克洛维形象演绎所具备的政治功用价值和历史学价值作出上述判断并不困难,而且这类评判似乎也不会引起什么异议,因为它们仅仅是“就事论事”,而并不涉及当事者中任何一方的价值伦理。 但是,如果我们站在价值评判的角度,对中世纪后期法国王室在克洛维形象上的“曲意加工”以及中世纪历史学在这一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进行讨论的话,问题就会变得复杂起来。概括地来说,在这个问题上,大约存在这么两种相互对立的论点。其一是批判论:法国王室的做法是一种欺骗行为,同样,在王室御用下的中世纪历史学在总体上也徒具“历史学”之名,在那里,歪曲已经成为常规,“撒谎竟然成为美德”。[20] (P183)因此,从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来说,对法国王室的编造行为必须予以揭露。同样,从维护历史学基本道德底线出发,对于中世纪历史学在克洛维形象演绎中的所作所为也必须予以批判。其二是理解论:法国王室在克洛维形象演绎方面的做法是一种“善意”的加工,其政治意义是积极的而且是成功的。与此相呼应,人们不应用今天的标准去衡量中世纪历史学,更不能用今天的标准去“苛责”中世纪历史学家;对中世纪的历史和历史学应少一些批判和指责,而应多一些“温情和敬意”;对于中世纪的历史和历史学,应从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中给予分析和理解,否则“格调”就太低了。(13) 当然,除了以上两种论点之外,还有一种以“纯学术”面目出现的中立论。拿克洛维形象演绎问题来说,中立论的原则就是客观地描述克洛维的形象是如何变化的、中世纪的历史学是如何对之进行改造的,至于这种改造与社会价值伦理及历史学基本准则之间是否存在错乱,则不列入研究范畴。 在研究克洛维的形象演绎以及这种演绎与中世纪历史学的关系问题时,我们究竟应当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才更为合适?首先应当表明的是,笔者不赞同所谓的中立论。历史学不是单纯的史料学,也不是单纯的考据学。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文学科,历史学离不开基本的价值判断。那么,在克洛维形象演绎问题上,应当使用什么样的价值判断标准?是一味的理解还是一味的批判?笔者认为,对于克洛维在中世纪的形象演绎及其与中世纪历史学的关系,我们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应该充分“理解”,然后,在“理解”的前提下提出我们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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