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收其精兵”(4)
三、成效及其意义 由于上述若干配套措施的实行,故宋初的“收其精兵”进行得很顺利。乾德三年秋九月的那次讲武殿阅兵,宋太祖亲自挑选出万余名由各地送入京城的骁勇之兵,是规模较大的一次。此后,对地方部队的收编工作,就开始按步就班地进行了。一是由地方军队报送骁勇之士入京,由京城军头司复验,符合标准的分送禁军各部,不符合标准的退回地方(《宋史·兵志》);二是由宋太祖“数遣使者,分诣诸道,选择精兵。”(《涑水纪闻》卷1) 另外,借统一战争的机会,对藩镇辖属的地方军队和“诸国”的军队加以收编,也是“收其精兵”的一个重要方面。 乾德元年(963)春天,在平定荆南和湖南时,宋太祖只是出动了禁军数千人,而主力则是安、复、郢、陈、澶、孟、宋、亳、颍、光等士州的州兵(《长编》卷4《乾德元年正月》)。这种按排,并不是因为京城禁军兵力不足,而是为了借助战争这架机器来吞噬部分地方军队。当然,为了防止地方部队在战争过程中发生变故,指挥这次战争的统帅和主要将领则必须由朝廷选派,并要有京官监军⑥。此后,在平定后蜀、两伐北汉和平定南汉的战争中,大致都是按类似的布置进行的。在这些战争中,地方部队的参战人数大约都超过了中央禁军的参战人数。只是在开宝九年攻打南唐时,才真正以禁军为主了。因为此时收夺地方精兵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地方部队已无法再负担军事任务了。 当年,宋太祖和赵普讨论“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时,宋王朝还只是半壁江山,随着对南方诸国的平定,诸国军队中的“精兵”也同样被抽调到京城。乾德三年春天,宋军刚刚平定后蜀,宋太祖即“诏发蜀兵赴汴,并优给装钱”。(《长编》卷6《乾德三年三月条》)蜀兵中的精锐后来就被编为禁军中的“奉义”⑦、“怀恩”、“怀勇”、“怀爱”等军。宋太祖还特意从这批士兵中挑选出“材貌魁伟,熟习骑射”者,共一百二十名,组成“川班内殿直”。灭亡南汉时,其原有军队的精兵也被抽调至京,编为“广德军”,成为殿前司的一支。南唐降兵中的精锐则被改编为“归政”、“新立归化”等军。(《宋史》卷181《兵志》) 这样,北宋统治下的所有地区的精兵强卒都被抽调到中央禁军之中了,自中唐以来,地方拥兵自重,专横跋扈的情形从根本上得到了改观。随着地方军中的“骁勇”被抽调到中央,地方军队中只剩下老弱残疾,其军事职能遂日渐消失。与这种状况相适应,所谓的地方军队有了一个较为恰切的名称-“厢军”。 “厢”字,古今最通用的意思是指正房两边的房屋,即“厢房”。最早把“厢”与军职连缀在一起的,是南北朝时的侯景,大概是取“厢”字的一左一右护侍正房之意,他把自己身边的心腹军将加封了一个“左右厢公”的封号。中唐以后,中央禁军尽管势力寡弱,但毕竟是“正”兵,而地方藩镇之兵相应地可能就有了厢军的名称,故南宋史家薛季煊说:“厢军之置,即唐方镇之兵是也”。(《浪语集》卷16《召对札子二》)不过,大概没有哪个方镇愿意把自己的军队看作偏师而呼之厢军的,所以直到五代时期,“厢军”一名仍不常见。现在,随着地方军中的“骁勇”被尽数上调,地方军队中只余老弱残疾,根本无法与中央禁军相比,成了名符其实的偏师,厢军的名称遂逐渐普及。厢军同“剩员”一样,名为军队,其实只是从事地方上的土木建设工程,不再承担军事任务,甚至连一般的军事训练也很少进行。正如马端临所言:“厢兵者,诸州之镇兵也。太祖鉴唐末方镇跋扈,诏选州兵壮勇者悉部送京师以备禁卫。余留本城,虽或戍更。然罕教阅,类多给役而已。”(《文献通考》卷152《兵四》) 这也是宋太祖收夺地方精兵过程中有意按排的结局。仅仅将地方军中的骁勇抽调到中央,在宋太祖看来,还远远不够,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后地方部队在补充兵员时,仍有可能招募到骁勇精兵,从防微杜渐的角度看,这自然是不能允许的。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彻底取消地方军队的军事功能,使其变为一支同剩员一样的纯粹的劳役军队。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北宋军队在招募之际就有了严格的区别,凡身强力壮者则募为禁兵,“不及尺度而稍怯弱者,籍之以为厢兵。”开始,宋太祖还创立了“折(减折)杖法”用于招募厢兵,后来,则是“‘不择孱小羸弱,悉皆收配。”可见,厢兵在招募之始,就已丧失了军事功能。厢军不但要接纳募兵之初的不合条件者,同时还要收留“诸军老弱之兵”,北宋习用的“落厢”一词,就是指由禁军淘汰到厢军。这样,京城中也有了厢军,“厢军”也就取代了宋初禁军中的“剩员”一类的名目,所谓“国有武备之兵,又有力役之兵”,也就是指禁军和厢军了。至此,禁军和厢军原来作为中央军和地方军的差别实际已转化为功能方面的差别了,所谓地方部队其实已不复存在了。 地方军队既然不复存在,那么地方和边疆的武备问题,也只能依赖于中央禁军的外派。《宋史》卷193《兵七》云: “禁卫兵所以重根本,威外夷。太祖聚天下精兵,在京者十余万,州郡亦十余万。” 为什么要按排为在京十余万,外派地方十余万呢?朱弁在《曲洧旧闻》中解释说: “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地方),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卷7) 随着禁兵的外戍,如何防止外戍禁兵盘踞一方,形成一股新的地方势力的问题,又自然而然地摆到了宋太祖的面前。很明显,不解决这一问题,对地方精兵的收夺很可能会绕了一个圈子之后又回到了原地。五代时期,中央为了控制地方藩镇,也曾多次令禁军进驻地方。这对地方藩镇的确构成了一定的威胁。但另一方面,禁军出戍以后,久居一地,事实上,也就变成了地方部队中的一支,甚至完全与藩镇合势,如后唐明宗时,就不得不允许“禁军出戍,便令逐处守臣管辖决断”(《旧五代史》卷34),这反倒加强了藩镇的军事实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宋太祖决定在禁军中实行“更戍法”。所谓“更戍法”就是一种按期更换军队驻防地(戍地)的方法。当时规定,驻戍在各地的禁军每隔一、二年,最多三年就要更换一次驻地或调入京城休整,“天下营兵,纵横交错,移换屯住,不使常在一处,所以坏其凶谋也。”(《历代名臣奏议》卷317)而李焘曾对此所作的说明则更为透彻: “太祖皇帝惩唐季五代之乱,始为军制,联营厚禄以收材武之士,屯重兵于京师以消四方不轨之气,番休互迁,使不得久而生事,故得百余年天下无事。” 当然,“更戍法”的目的也不全在此。通过更戍征调可以训练部队的战斗能力,也可以部分地解决财政方面的一些问题。但主要的还是为了防止地方性的武装割据局面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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