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汉魏之际政治与禁卫武官制度的变革(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 张金龙 参加讨论

曹操自称魏王后,在魏国原有六卿基础上又设置了四卿,在职司禁卫诸卿中,郎中令、中尉之后又增置了卫尉。郎中令、中尉在西汉初为汉朝诸卿,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王国势力,区别汉朝与王国官制,将汉朝之郎中令、中尉分别改为光禄勋、执金吾。《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序》:诸侯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武帝改)中尉为执金吾,郎中令为光禄勋,故王国如故。损其郎中令,秩千石。……成帝绥和元年……中尉如郡都尉。”东汉一朝,王国官制多如西汉末年制度,中尉之制如郡都尉,负责王国之武事。《续汉书·百官志五》:东汉之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一人,仆一人,皆千石。本注曰:郎中令掌王大夫、郎中宿卫,官如光禄勋。自省少府,职皆并焉。”东汉王国无卫尉,以卫士长当之,同上志载:“卫士长。本注曰:主卫士”。曹操在建安十八年自称魏公建立魏国官制时,郎中令、中尉等六卿,其职略如西汉武帝以后之王国官制,比东汉王国官制完备,但相对于徒有其名的汉献帝朝廷,其权力却与天子之职略似。到建安二十一年曹操自称魏王进一步扩大魏国官制时,设置了东汉王国官制所无的卫尉等职,虽然郎中令、中尉之名尚未恢复到西汉和东汉朝廷官制的原名,但其权力与职能应完全一致。这是曹操事实上完全建立自己的正式王朝的开始,只是缺一顶皇帝的冠冕而已。从上引史料中我们不能确切得知郎中令、中尉、卫尉诸职是否如两汉一样职主禁卫,但从任职诸人皆为曹操之重要亲信来看,其职责应与东汉之光禄勋、卫尉、执金吾大体相同。不过当时虽然北方已经完全统一,社会相对此前已大为安定,但毕竟还是战争时代,特别是曹操在赤壁战败后与西南刘备、江东孙权两大势力之间呈对峙之势,边境地区战争不断,曹操本人亦经常出征,因此,职似汉朝的魏国禁卫诸卿自不可能完全与全国一统、社会安宁的两汉时代一样。实际上,在当时最重要的禁卫职责不是护卫京师邺城,而是保卫当权者曹操。曹操身边的亲信将领具有更重要的禁卫职能。
    三、领、护军将军(中领、护军)及其渊源
    《三国志》卷九《魏书·夏侯惇传》附:“韩浩者,河内人,及沛国史涣,与浩俱以忠勇显。浩至中护军,涣至中领军,皆掌禁兵,封列侯。”注引《魏书》曰:
    韩浩……汉末起兵……太守王匡以为从事,将兵拒董卓于盟津。时浩舅杜阳为河阴令,卓执之,使招浩,浩不从。袁术闻而壮之,以为骑都尉。夏侯惇闻其名,请与相见,大奇之,使领兵从征伐。时大议损益,浩以为当急田。太祖善之,迁护军。太祖欲讨柳城,领军史涣以为道远深入,非完计也,欲与浩共谏。浩曰:“……吾与君为中军主,不宜沮众。”遂从破柳城,改其官为中护军,置长史、司马。从讨张鲁,鲁降。议者以浩智略足以绥边,欲留使都督诸军,镇汉中。太祖曰:“吾安可以无护军?”乃与俱还。其见亲任如此。……史涣……太祖初起,以客从,行中军校尉,从征伐,常监诸将,见亲信,转拜中领军。十四年薨。
    这一段史料直接涉及领军将军/中领军、护军将军/中护军的设置时间,正确理解至关重要。韩浩为河内太守王匡从事,率兵拒董卓于盟津,当在董卓初入洛阳之际,即中平六年末七年初。《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河内太守王匡,遣泰山兵屯河阳津,将以图卓。卓遣疑兵若将于平阴渡者,潜遣锐众从小平北渡,绕击其后,大破之津北,死者略尽。卓以山东豪杰并起,恐惧不宁。初平元年二月,乃徙天子都长安。”《三国志》卷一《魏书·武帝纪》及《资治通鉴》卷五十九《汉纪五一》载此事于献帝初平元年正月。据同书卷九《魏书·夏侯惇传》:“太祖初起,惇常为裨将,从征伐。太祖行奋武将军(按时在初平元年正月,[6](卷一魏书·武帝纪),以惇为司马,别屯白马。迁折冲校尉,领东郡太守。太祖征陶谦(初平四年四月),留惇守濮阳。张邈叛迎吕布(兴平元年九月之前),太祖家在鄄城,惇轻军往赴,适与布会,交战。布退还,遂入濮阳,袭得惇军辎重。遣将伪降,共执持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既免,太祖闻之,谓浩曰:‘卿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顾质。”据此可知,韩浩于兴平元年(公元193年)因救夏侯惇而为曹操所知,很可能就在此之后不久他由夏侯惇部下转入曹操部下,并向曹操提出了“当急田”的建议,这一建议与枣祗许下屯田的建议当是一致的,时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3](卷六十二,献帝建安元年)。《三国志》卷一《魏书·太祖纪》:建安元年,“是岁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建安元年以后,韩浩被曹操迁为其府之护军。
    护军之职,当是对汉制的继承,并非曹操独创。《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序》:“护军都尉,秦官。武帝元狩四年,属大司马。成帝绥和元年,居大司马府,比司直。哀帝元寿元年,更名司寇。平帝元始元年,更名护军。”“太尉……建元二年省。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以冠将军之号。宣帝地节三年,置大司马,不冠将军……成帝绥和元年,初赐大司马金印紫绶,置官属,禄比丞相,去将军。哀帝建平二年,复去大司马印绶、官属,冠将军如故。元寿二年,复赐大司马印绶,置官属,去将军,位在司徒上。”按《汉书·百官公卿表》两处均载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马,又据《汉书》卷五十五《卫青霍去病传》,二人于元狩四年出征匈奴获胜后,“乃置大司马位,大将军、票骑将军皆为大司马”。《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条注引《汉官仪》日:“元狩六年罢太尉,法周制置司马。时议者以为汉军有官候、千人、司马,故加‘大’为大司马,所以别异大小司马之号。”《汉官仪》所谓元狩六年罢太尉而置大司马之说疑有误。根据以上记载可知,汉代置大司马时则设有护军一职,其职主府中军法监察,故可“比司直”或“更名司寇”。汉武帝元狩五年于丞相府初置司直,掌佐丞相举不法。司寇一职初见于《左传·昭公十七年》。《周礼·秋官·司寇》:“小大司寇之职,掌建邦之三典,以佐王刑邦国,诘四方……以五刑纠万民。”“司寇之职,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以五刑听万民之狱讼。”[7]《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条注引《魏略》曰:“曹公置都护军中尉,置护军将军,亦皆比二千石,旋军并止罢。”长史、司马之后注引《东观书》曰:“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可知东汉时长史、司马为将军府之正式僚佐,而中护军则为将军出征时临时所置,当是为了负军中监察之责,曹操之设都护军中尉、护军将军与此完全一致。当时的护军之职还与后来以禁卫为基本职责的护军将军(中护军)有别。《历代职官表》卷四十五《前锋护军统领》“汉”条案语,谓汉代“所谓护军,乃调护诸将之义,非护卫之护”[8]。不过都护军中尉用中尉之名,表明其职已经具有某种类似汉代中尉(执金吾)的职能,即巡察宫(帐)外之治安,维护军国法纪。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