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国度史料与史学的关系,章太炎有过整体性的评论。他指责“今人以为史迹渺茫,求之于史,不如求之于器”是“拾欧洲考古学者之唾余也。凡荒僻小国,素无史乘,欧洲人欲求之,不得不乞灵于古器。如史乘明白者,何必寻此迂道哉?”中国即是“明明有史,且记述详备”,可以器物补史乘之未备,而不宜以器物疑史乘,或作为订史的主要凭据。(注:徐一士:《一士类稿·太炎弟子论述师说》,荣孟源、章伯锋主编《近代稗海》第2辑,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05—108页。)李宗桐误以为欧西古史资料多,其实不然。葛兰言当年试图研究欧洲的古代民史,因为缺乏资料,不得不转而研究中国。中国古史文献繁多的特点,一直制约着中国考古学的发展。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虽有地上与地下之分,仍然是以文献证文献,而不是以古器订古史,更不是以发掘重建古史。1930年代成立于北平的考古学社,对于掘地和金石学同样看重,其所谓考古,主要还是考证文献记录的古史系统。所以社会人类学者抱怨道:欧洲的考古学包括古地理学、古动物学、古植物学、先史人类学、先史考古学、古文字学与古语言学,而中国现代学者往往仅知在文字学一方面努力。(注:杨堃:《葛兰言研究导论》,杨堃:《社会学与民俗学》,第124页;原载《社会科学季刊》第1卷第3、4期和第2卷第1期,1943年出版单行本。)直到20世纪90年代,一批新锐考古学人对于中国考古学与文献的密切关系依然感到困惑。对夏文化的期待成为中国学人的重要情结,背后也受此制约。 考古学与人类学有一共同概念,即田野,考古学讲究田野发掘,人类学则强调田野调查。窃以为考古学和人类学的所谓田野,译自field,其本来意思应该是“实地”,强调离开单纯的书斋,进入研究对象活动的实地,共同感受实际的生活。相对于封闭的书斋,这些实地固然大都是野外,但田野容易使人误解为乡村的田园,而实地则不仅仅指乡村,也包括市镇乃至都市。因为考古学和人类学都未将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和范围局限于乡村。人类学虽然渐渐将研究领域由初民社会下移的农业社会,乡村也只是关注的重点而非全部。 将field译为田野,容易导致误解其本意,而改变其应有的指向。就史学而论,迄今为止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田野发掘或田野调查,虽然引起眼光向下的重建民史努力,仍然没有充分发挥其潜力。尤其是“文明社会”已经改变了初民社会的浑一,多数史料并不直接反映民众的思维行为。一味眼光向下,反而会忽略历史的整体性或以初民社会的观念来理解中国。所以不赞成农民战争史的人往往说要将历史研究的重点从国王和战争转移到普通人民身上,只有篡改历史证据才可能办到。(注:杰弗里·巴勒克拉夫:《当代史学主要趋势》,杨豫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221页。)人类学者在处理历史问题时,常常会将调查材料直接作为史料来运用,或是以调查的体验作为理解史料的钥匙,其假设前提,无疑是认为下层社会的变动比较缓慢,可以长时间为衡量单位,或者所关注的多属文化习俗,本来就没有什么变化。顾颉刚由对现代民俗学的意味而解释古代的各种史话,主要也是循着这一路径。这样的相似极易导致看朱成碧的先入为主,去古代社会的真实依然相当遥远。而费孝通与吴晗合作时,态度更像是社会学家。反之,人类学者进入异文化系统之中共同生活的设身处地,以及调查时更加重视如何回答而不是回答什么的临场体验,对于理解和认识历史人物(无论个别还是群体)的思维行为乃至社会的制度习俗,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如果在空间的“实地”之上,再加入时间的成分,通过对各种史料的了解把握达到亲临现场的效果,则有助于回到当时当地的“历史现场”,其应用范围可以大为扩展,而不仅限于民史的建立。 所谓回到历史现场,不仅要回到一定的空间位置,回到事情发生的那个时代或那段时间,而且要设法回到当时当地,回到事情正在发生的过程之中。考古学后来的发展,更加重视观察地层形成时发生的情形,以达到亲临现场,身历其境的效果。回到历史现场,就是要和历史人物一起经历其事,而且不是作为旁观者,也不仅仅是参与者之一,而是和所有亲历者一起经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全部过程。人类学的实地调查,严格地说并不是外来者的调查,而是通过参与实地生活,成为文化内的一分子,用由此获得的体验和感悟来理解当地人的思维和行为,而不是借助于外来者的猎奇记录品头品足。犹如上演一出戏剧,研究者如场记,知道每一位角色做什么和为什么会这样做。他只是客观地层示实情,而不必导演剧情。 何以要回到历史现场?史学的首要在于求真,主张历史无所谓真相者,大都不是讨论历史问题。而史实有多面,史料有多种,记述不一,均反映历史真相的一面。即使有心作伪,其有心亦为历史真相。学人往往强调史料的一手二手主料辅料直接间接之分,实则任何史料,哪怕是当事人的记录,也只能反映其相关的一面,而且还会受到相关人事利害关系的制约。四面看山均为真,不宜以某一面否定其他各面。这还只是对客观景物的描述,虽有主观,并无利害。而历史事件、人物言行等等,则存在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具体的相关联系,只有亲临现场,尽可能全面地了解所有当事人全部有关言行,并将各种不同的记录相互印证,从而揭示言行的所以然,才有可能整体把握错综复杂的历史事实,通过人物心路历程之真逐渐接近历史真相。换言之,历史真相就在于对所有相互纠葛甚至相互矛盾的相关人事了解之同情的基础之上。而要达到这样的深度,只有回到历史现场,和所有的相关者共同经历他们各自所经历的一切,知道其思维行为的一般规则或习惯,并且了解每一位当事人一言一行的具体原因、对象和目的。 如何才能回到历史现场?考虑到这一概念的时空双重意义,不能指望仅仅通过实地作业来获得穿越时空隧道所必需的全部信息,从而达到临场的效果。如葛兰言、顾颉刚等人研究现代民俗旨在理解古代社会,就只能起到参照比较的作用。治史的依据还在于史料,人类学提倡田野调查而反对依赖文献,恰恰是由于他们所使用的外来者的记述无法令他们亲临现场,始终只能站在一个旁观者的立场。而中国虽有大小传统之分,并存互渗已久,所有文献仍为内部的记录,小传统的记录反而更难验证。傅斯年强调史料之于史学的极端重要性,提倡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材料,突出扩张新材料的意义,并且区分了直接史料与间接史料,官家记载与民间记载,本国记载与外国记载,近人记载与远人记载,不经意记载与经意记载,本事与旁涉,直说与隐喻,口说史料与箸文史料等八对范畴,但史学的资料形态,除实物和口说外,主要还是文献,包括图像和文本。不论何种形态,“必于旧史史料有工夫,然后可以运用新史料;必于新史料能了解,然后可以纠正旧史料。新史料之发见与应用,实是史学进步的最要条件;然而但持新材料,而与遗传者接不上气,亦每每是枉然。从此可知抱残守缺,深固闭拒,不知扩充史料者,固是不可救药之妄人;而一味平地造起,不知积薪之势相因然后可以居上者,亦难免于狂狷者之徒劳也。”(注:《史学方法导论》,《傅斯年选集》,第216—2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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