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史既然不能脱离史料,史料的详略多寡及其真伪优劣,必然制约着史学的发展。历史已经过去,不可能像人类学那样,通过实地调查,即可获得正在发生的所有事情的各种信息。能否回到历史现场,以及能够在何种程度上重返,不能不受制于史料的遗存状况及其开发潜力,不可能在任何时段任何领域任何层面同等程度地回到历史现场。对此,上古、中古和晚近的史料遗存详略有别,凭借史料能够回到历史现场的方面和程度大不相同。上古史料留存有限,所以陈寅恪在《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中说: 凡著中国古代哲学史者,其对于古人之学说,应具了解之同情,方可下笔。盖古人著书立说,皆有所为而发。故其所处之环境,所受之背景,非完全明了,则其学说不易评论,而古代哲学家去今数千年,其时代之真相,极难推知。吾人今日可依据之材料,仅为当时所遗存最小之一部,欲藉此残余断片,以窥测其全部结构,必须备艺术家欣赏古代绘画雕刻之眼光及精神,然后古人立说之用意与对象,始可以真了解。所谓真了解者,必神游冥想,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于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一种之同情,始能批评其学说之是非得失,而无隔阂肤廓之论。否则数千年前之陈言旧说,与今日之情势迥殊,何一不可以可笑可怪目之乎?但此种同情之态度,最易流于穿凿傅会之恶习。因今日所得见之古代材料,或散佚而仅存,或晦涩而难解,非经过解释及排笔之程序,绝无哲学史之可言。然若加以连贯综合之搜集及统系条理之整理,则著者有意无意之间,往往依其自身所遭际之时代,所居处之环境,所熏染之学说,以推测解释古人之意志……其言论愈有条理统系,则去古人学说之真相愈远。(注:《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三联书店,2001年,第279—280页。) 陈寅恪熟悉经书而自称“不敢治经”,即是鉴于上述危险。 常人往往误以为晚近文献解读较为容易,其实不然。尤其是经历过戊戌到新政时期的知识与制度体系转型,国人的精神世界与行为规范发生了重大变化,使得今人对于近人的言行相当隔膜,要想通过变动后的概念进入当时人们的世界,相当困难。加上时代相距不远,近人的言行似曾相识,反倒使今人缺乏应有的警觉,以所受变化后的教育为知识背景,去理解揣度前人的言行,误读错解,不在少数。只有设法“去熟悉化”(注:王汎森:《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的若干思考》,《新史学》(台北)第14卷第4期(2003年)。),回到历史现场,才能体察接近其言行的本意。 所谓回到历史现场,既然不宜神游冥想以表同情,则史学还需另辟蹊径。即使如上古史,如果办法得当,在某些方面,也可以一定程度地重返,去理解古人的微言大义。治上古经史,“非通经无以释金文,非治史无以证石刻。群经诸史,乃古史资料多数之所汇集,金文石刻则其少数脱离之片段,未有不了解多数汇集之资料,而能考释少数脱离之片段不误者。”(注:《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史论丛续稿序》,《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60页。)杨树达用司马光长编考异法作《论语疏证》,“汇集古籍中事实语言之于《论语》有关者,并间下己意,考订是非,解释疑滞”,为治经者开辟新途径,因为“圣人之言,必有为而发,若不取事实以证之,则成无的之矢矣。圣言简奥,若不采意旨相同之语以参之,则为不解之谜矣。既广搜群籍,以参证圣言,其言之矛盾疑滞者,若不考订解释,折衷一是,则圣人之言行,终不可明矣。”(注:《杨树达论语疏证序》,《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第262页。)以事实证言论,以文本相参证,继以考订解释,可以明圣人之言行。当然,上古史料遗存不足,使得这一途径并不易行,而且回到历史现场的程度也有限。 晚近史料繁多,记述不一,虽然立论容易,反证也容易,但可通过对罗生门式的历史记录的大量细节进行实证,以此为铺垫,还原相关人物的相互关系和众多事实的相互联系,使得研究者凭借对错综复杂的事实的把握,让历史人物的关系和性格随着细节的丰富而逐渐显现,全方位地重现历史场景,研究者因而由局外人变成参与者,实现与历史人物的共同生活,真正获得对研究对象的了解之同情。这时重新观察历史人物的言行和事件的进程,就能够不仅是对史料的主观解释,而是成为各个当事人的同行者,亲历事件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达到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的境界。在这方面,对社会科学似乎兴趣不大的陈寅恪,(注:陈寅恪早年留学巴黎,是否系统学习过社会科学,资料记载不一,难以确证。)反而异曲同工,其晚年著述《柳如是别传》,可以视为通过解读史料努力回到历史现场的有益尝试。而领悟此书要旨,能够追寻前贤探索穿越时空隧道的方法和路径,达到临场的妙境。 回到历史现场,应该成为考古学和人类学影响史学发展的重要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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