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村之人户数规模,因为它起初是乡民自发聚居而成,因此规模大小不一,人数多少不一应是很正常的事情。虽然《南史·罗研传》有“蜀中积弊,实非一朝。百家为村,不过数家食”的记载,但笔者认为“百家为村”在文中可能也只是个大约数,此时不可能有如百户那样人户数整齐的村。实际上,史籍中反映的村的规模确实是有大有小的,如《宋书·蛮夷传》中记豫州晋熙蛮梅式生“斩晋熙太守阎湛之、晋安王子勋典签沈光祖,封高山侯,食所统牛冈、下柴二村三十户。”《南齐书·州郡志》南兖州条述东晋南渡时的情况说:“时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凡诸流寓,本无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处。”十家五落当是规模很小的聚落,而各自星处则表明乡民的散居状况,可见当时乡民的聚居情况是非常混乱的。《梁书·贺琛传》亦云:“百姓不能堪命,各事流移,或依于大姓,或聚于屯村。”因此,百姓这种自发的散在的村落,像星辰一样地散布在各处。《南齐书·蛮传》则载“(永明)九年安隆内史王僧旭,发民丁。遣宽城戍主万民和,助八百丁村蛮,伐千二百丁村蛮。”可见有数百户的村,也有十几户的村,人口数量非常悬殊。当然,在封建政府管理、控制较严密,基层政权建制较完整的地区,在封建政府人为划定户数规模的情形下,则会出现“里下有村”或“村下有里”这样的情况,例如《南史·沈约传》记沈约先祖颖川太守沈延居武康县“东乡之博陆里余乌村。”是里下有村的例子。再如前引之“为村里所诬”、“村里民庶尽”、“村里比屋饥饿”,等等,则似乎是“村下有里”的情况。另外,“什伍”组织也会在这些地方出现,如史籍中“里伍”、“村伍”都见于记载,《梁书·陆慧晓传》有“兼亲属里伍,流离道路,时转寒涸,事方未已。”《宋书·孝义》有“……所寓村伍”。“里伍”自不必言,“村伍”当是封建政府设置基层组织介入村中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