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保路运动时期四川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对峙(3)
二 王人文、赵尔丰身为朝廷命官、四川最高军政和行政长官,何以不去拥护中央决策,相反站在中央的对立面对抗中央呢?他们的一言一行又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呢? 王人文曾说过,之所以反对中央乃“为安定人心,或从容和平之解决起见”(注: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159页,科学出版社,1959。)。赵尔丰也说过,“我辈做事,上顾国体,下安人心,人心安则国家安”(注: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229页, 科学出版社,1959。)。他们的用意是相同的,即稍纾民心,以达到保境息民、安定国家的目的。由此可见,尽管出现这种对峙状态的原因是复杂的和多方面的,但有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即作为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主要成员,他们首要的和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缓和日益激化的阶级矛盾,维护本阶级的统治地位、利益和秩序。20世纪初年,外患频仍、内乱不止,清王朝仿佛坐在火山口上,随时都有被毁灭的危险。因此,他们力图劝谏昏愦的朝廷避免使用露骨的方式扑灭人民的怒火,设想用安抚的手段将群众的反抗情绪弭于无形,扶大厦于将倾,挽国势于既颓,其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但颟顸的清廷却仍一意孤行,以致地方与中央时相龃龉,直至产生严重的对峙。也正是这种对峙状态的出现,才为四川保路运动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保护和推动群众斗争不断走向高涨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 作为一省最高军政和行政长官的王人文和赵尔丰,他们的态度对省府的其他要员和各厅府州县的大小官员兵弁产生了直接影响。 8月28日和9月1日,成都将军玉昆两次领衔会奏内阁, 指责四国借款合同违反法律,抨击盛宣怀欺君罔上、卖国卖路;8月27日, 藩司尹良电致度支部要求政府收回铁路国有政策之成命。提法使周善培、巡警道徐樾、监理财政官文龢和蔡镇藩等川府大员也纷纷电诘中央或表示支持川事。各厅府州县的官员兵弁为了取媚上峰,也见风使舵。当赵尔丰支持王人文及川人争路的“真电”于7月1日发表后,连日里即有隆昌、彭山、盐亭、重庆、涪州及东山等府州县的地方官争相效法,表示对辖内保路同志分会及川人保路运动不加干涉,且力为支持。9月2日,四川各地知府知县及省中下级官吏一百三十余人联名具奏内阁,力陈“川民争约争路,志坚理足”,要求“将路款各事,交资政院议决施行”。(注: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298页,科学出版社, 1959。)不少司道频频出席特别股东会,支持立宪派人议决一个又一个激烈的抗争方案。上述事实表明:正是由于川督的态度,才使得各级官员敢于肆无忌惮地放任路事,甚至直接支持和参与保路运动。尽管他们的动机不尽相同,但他们的言论和行动客观上为群众斗争赢得了时间,对保路运动的发展、壮大乃至最终酿成大规模的、有组织的武装起义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四川总督对抗中央、同情和支持保路运动的态度不仅直接影响了地方各级官员兵警的态度,更重要的是,还在客观上对四川保路运动的爆发和迅猛发展起了诱导或是推动作用。 5月12日, 当王人文将清廷要把川汉铁路收归国有并接收川汉公司帐目的消息通知川汉公司时,立即引起股东的不安,一时间“函电纷驰,争议嚣然”,四川保路运动由此发轫。16日,川汉公司董事局电致邮传部,以“忽闻国有之命,众情惶惶”为由,要求政府收回成命。(注: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126页,科学出版社,1959。) 清帝停收租股的上谕,更加激起了绅商的强烈反对。川汉公司特为此召开临时股东会筹商保路之策,会上一部分人要求偿还路款,另一部分人则坚决反对国有,保路运动也迅速转向对政府展开激烈的抨击。6月11 日,邓孝可撰写《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不仅骂了盛宣怀,连中央政府也一块骂了。对此“犯上”之举,王人文并未加以约束。这一阶段的保路运动,其范围还仅囿于川汉公司绅董股东,斗争形式只是陈情中央,尚无统一的组织和明确的口号。但因王人文对抗中央、支持川人,保路运动便很快勃兴起来。 随着形势的发展,保路运动迫切需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和共同的斗争口号。6月17日,川汉公司召开大会, 宣布成立了以股东会为大本营、咨议局为后盾、立宪派人为领导核心的四川保路同志会,竖起了“破约保路”的大旗,除继续采用呈奏的方式外,还广泛采取演讲、办报刊和请愿等更为激烈的斗争手段,保路运动开展得如火如荼、有声有色。全省各厅府州县、街道乡镇迅速掀起了成立同志会的热潮。据资料显示,从四川保路同志会成立到“成都血案”发生仅80天时间,全省有76个州县成立了同志会分会或协会,总数达124个之多。(注: 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汇纂》,台湾中央研究室、近代史研究所史料丛刊(23 ),720~730页,中华民国83年(1994年)。)8月24日和26日,特别股东会号召全川罢市罢课、抗粮抗捐,一场革命风暴眼看就要来临。然而此时,川督赵尔丰仍在继续对抗中央,拒绝执行清帝解散保路同志会、镇压保路运动的上谕,对峙状态日趋严重,从而为四川保路运动顺利地过渡到下一阶段创造了条件。 由于赵尔丰对群众罢市罢课、抗粮抗捐未断然镇压,群众斗争在逐步升级,彭山和中江已出现了零星的暴动,这表明武装起义的时机已经成熟。实际上,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早已悄然进行。7月, 在同盟会会员秦载赓的推动下,川东南哥老会四方九成团体首领在新津会议,“承谋举义”。8月4日,同盟会又发起召开资州罗泉井会议,决定改同志会为同志军,议定9月中旬各地同时起事。至此, 革命党人取得了联合战线中的领导权,革命暴动的鼙鼓之声已动地而来。当赵尔丰决定结束与中央对峙、镇压路事时,为时已晚。就在“成都血案”的第二天,一场酝酿已久的武装起义终于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同志军起义迅速席卷整个四川。 四川保路运动之所以在四省保路运动中独树一帜,同四川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对峙密切相关。反观湘、鄂、粤三省,则情况迥异。湖南一度出现过罢市罢课,但由于湘抚杨文鼎在代奏群众呈文遭廷斥后便迅用高压政策,致运动最后流产;湖北保路运动在湖广总督瑞澂的严密防范下,也早早夭折;广东则因粤督张鸣岐一开始便厉行镇压,运动被扼杀于摇篮之中。惟独四川保路运动因有其它三省所没有的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相对峙的状态而愈演愈烈,直至酿成武装起义。盛宣怀的幕僚周祖佑在谈到川督态度给四川保路运动带来的影响时说,“设当时行政长官稍加禁遏,当不至此。乃至护院(指王人文)畏其锋势,一味姑容,……致路事风潮至今尤未平静”(注:陈旭麓:《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一》,122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端方也指责赵尔丰“违抗朝旨,恫喝挟持,无所不有”(注:戴执礼:《四川保路运动史料》,300页,科学出版社,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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