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自己的爵位,可以传给养子,因此出现了宦官世家。宦官的养子也和宦官一样,中外官吏都可以充当,而且不受所谓清流、浊流的限制。他们是贵族的身分,婚姻的对象也是当时的权贵。抱老寿的三个女儿,“并嫔贵室”,仇广(洛齐兄)“女孙配南安王桢生章武王彬,即中山王英弟也”,张祐养子张庆“娶江阳王继女”为“元义妹婿”,灵太后为肃宗采名家女,庆女入充世妇,甚至元宏的林皇后,也出于宦官世家,可见拓跋贵族并不怎样重视婚姻门第。他们不但不鄙视宦官家世,而且还视宦官世家为名门。考北魏拓跋濬时,曾经下诏禁止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到元宏时,又以“百姓习常,仍不肃改”,把禁止贵贱通婚的事情,制为法令,诏书特别指出“厮养之户,不得与民婚”,这样似乎很严格了,但在同一诏书中又说:“有文武之才,积劳应进者,同庶族例听之”,于是贵贱不得通婚的禁令,中间打开了一个缺口。由上述各种事例看来,前后数次颁发的诏书不过是一纸空文,并未发生什么效果。把宦官门弟看作名门,这在南朝是绝对没有的事情,但是北方大族常万敌弟女为抱老寿妻,鉅鹿魏干女、为赵黑养子赵炽之妻,说明南北朝大族之间风习并不完全一致。 宦官世家是暴发户,本来没有什么教养,家族关系也不正常,至于家风,更为清流所不齿。抱老寿酒色肆情,和石荣“易室而奸”,御史中丞王显认为他“男女三人莫知谁子,”诋为“人理所未闻,鸟兽之不若”。但《阉官传》中也记王琚妻郭氏“明严有母德,内外妇孙百口,奉之肃若严君,家内以治”,段霸兄弟诸从“修饰有士风”,仇俨“柔和敦敏,有长者风”,可见宦官世家中有的人同样具有当时大族的一般素养。宦官世家不如大族门第传承之久,北魏许多宦官当中,唯赵黑及(张)宗之两家号称“通于士流”。今举二家谱系于下,以概其余。 1.赵黑(选部尚书,河内王,冀州刺史)……养子赵炽(黑族第赵奴之子,扬州安南府长史--子赵揆(乐陵太守)、赵仪之(谒者仆射,频历显官) 2.张孟舒(东晋洛阳令)--子张鸾旗(泾州刺史、洛阳侯、中常侍),张宗之(冀州刺史、彭城侯)……养子张袭(义阳太守、光禄大夫)--子张颢(邵郡太守)、张璟(中散大夫)、张玮(豫州征西府长史) 〔注:--线表父子关系,……线表收养关系,人名下有点者为宦官。〕 赵张二家传承不过三世,在宦官世家中已如凤毛麟角,和大族累世簪缨相承不绝者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如此,主要是平素缺乏社会基础,没有宗族姻戚作为后援,另外,也与他们缺乏文化素养有一定关系。虽然如此,宦官世家的出现,恰足以说明大族的逐渐没落。 宦官依靠皇室的势力,才能爬上政治舞台,占有田宅和奴婢,所以他们基本上和皇室站在同一的立场,因为北魏中央的势力相当强大,足以控制宗室外戚和宦官,所以宗室外戚和宦官的利害冲突并不十分严重,为了接近皇室,巩固自己的地位,彼此之间还要加强团结。宦官仇洛齐、张祐等和诸元结为姻亲,抱嶷以太师冯熙子次兴为养子,都是因为这种关系;等到中央势力微弱,宦官势力强大时,宦官为了继续控制中央,避免自己的孤立,也联合诸王与皇室对抗。宗爱“负罪于东宫,而与吴王余素协”,他在杀掉拓跋焘之后,即立吴王余为帝。刘腾和元义废胡太后,“义为外御,腾为内防”,共同掌握朝政。因为宦官一般代表中央的利益,所以他们和大族站在相反的立场,这从仇洛齐奏罢杂营户帅一事,就可以看出。杂营户对於国家除了交纳纶绵,或细茧罗縠以外,没有其他负担。因此人民为了躲避租税和稻役,往往投靠于杂营户帅,这样便影响了国家的税收,也使徭役兵役无人负担。仇洛齐奏罢杂营户帅,和皇室的利益是一致的。宦官和大族对立的事情,从赵黑和李的关系也可以看出。李和赵黑“对绾选部,奏中书侍郎崔鉴为东徐州,北书主书郎公孙处显为荆州,选部监公孙蘧为幽州的”,赵黑以为中书侍郎,尚书主书郎,诸曹监顶多可以充当太守,不能越格出为刺史,皇帝采纳赵黑建议,没有派公孙蘧作刺史。为了这件事,李陷害了赵黑,诬告赵黑贪污,黑被黜为门士,及李将获罪,“黑构成以诛之,然后食甘寝安”,可见宦官和朝士之间倾轧之烈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抱嶷“侮慢旧族,简于接礼”,并不足为奇;而孙小为并州刺史,“以郭祚为主簿,重祚门才,兼任之以书记”,却为不可多得之事了。 宦官对于大族虽形成对立,宦官互相间则多相援引。大宦官手下往往卵翼着一些小官宦,“文明太后时,王遇有宠,孟鸾以谨敏为左右”;杨范“为王琚所养,恩若父子”,刘腾就有义息四十余人。宦官的养子也往往取之于宦官之家,赵黑孙儁之轻薄无行,“为刘腾养息,犹以阉官余资,赂遗权门,频历显官而卒”,宦官集团能够成为一个社会力量,也和这些事情有关。 结语 北魏的宦官由其出身来看,应该肯定为宫廷奴隶,可是由于北魏中央势力的强大,宦官以皇帝左右亲信的资格,逐渐摆脱奴隶的身份开始参与朝政,太后临朝更助长了他们的气焰。在政治上,不但可以担任中外要职,身兼文武,还可以爵为王公;在经济上拥有第宅、奴婢、牲畜,还要经商放债,垄断山泽、社会地位在拓跋贵族之下,汉族大姓之上,俨然是一新兴的贵族。 他们和皇室一般站在同一的立场,为了接近皇室,他们经常和诸王合作;但有时也拉拢诸王,与皇室相对抗。他们和大族利害是冲突的,而宦官与宦官之间由于共同利害关系,往往结成一个集团,共同对外。 他们也有妻室和养子,因此也有宦官世家,宦官的子女和一般大族很少通婚,但北魏皇族往往成为宦官子女婚娶的对象,北魏皇室有时且称宦官世家为名门。这种现象非常值得注意。 从宦官势力的发展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北魏被释放的奴隶社会地位的不断上升。从宦官世家的婚姻关系,我们可以看出鲜卑贵族对于被释放的奴隶并不怎样轻视,同时由于良贱通婚禁令的无效,也可以看出鲜卑奴隶社会并没有充分得到发展。恩格斯说:“被释放的奴隶一般是处于低微地位的,因为他们不能属于任何氏族,而在新王的手下,他们……往往获得高官、财富和荣誉。……在法兰克人中间,国王的奴隶和被释放者,起初在宫廷里,以后在国家中,都起了重要的作用,新的贵族有很大一部分是从他们当中产生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魏的宦官就是这样的新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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