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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婚姻家庭变革运动的趋向(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南开学报:哲社版》 陈振江 参加讨论

随着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对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及其有关习俗的批判更为激烈和深入,履夷的《婚姻改良论》、胡适的《婚姻篇》、陈独秀的《恶俗篇》等篇章,都以犀利的笔锋深刻地揭露批判了封建婚姻陈规陋俗的各种弊端,并提出了改革婚姻家庭的各种方案,这些方案的共同点和主要目标是实行恋爱自由与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再娶再嫁自由和禁止一夫多妻),建立以“一夫一妻及未婚子女”为核心的小家庭制度。这些主张和方案大都出自在国外留学的民主革命派之手,他们羡慕西方的民主婚姻家庭制度,而力主效法。但是如何效法?如何构建文明进步的小家庭?尚未勾画出切实可行的蓝图。事实上,他们揭露和批判封建婚姻家庭制度的主要目的,还在于进行民主革命的舆论动员,希图通过揭露批判为多数人所感受到的严重社会问题来唤起民众的觉醒,激发他们积极投身于民主革命的洪流中去,就其内容和形式而论,基本上还属于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活动。这一明确的政治目的,从早期无政府主义者所鼓吹的“婚姻革命”、“家庭革命”、“消灭家庭”的言论中更清楚地反映出来。
    其二,鼓吹废婚姻、毁家庭和“家庭革命”等主张。这种主张盛极一时,辛亥革命后更为青年知识分子所崇尚。实际上,这种主张早在19世纪末已在中国出现,是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最先提出的。该书明确宣扬了破家界和形界、消灭家庭和男女界限的主张,认为废除婚姻、毁弃婚姻家庭的办法是男女自行订立“交好之约”,两性结合“顺乎人情,听其交欢,任立期限,由其离合”,甚至提出“男女同栖,一年一换”。(注:康有为:《大同书》己部。)康有为自知其主张骇世惊人,因此将《大同书》书稿长期秘不示人(注:康有为于1885年开始撰写《人类公理》,1902年成稿,改名《大同书》。后屡经增补,共分十部:甲部入世界观众苦,乙部去国界合大地,丙部去级界平民族,丁部去种界同人类,戊部去形界保独立,己部去家界为天民,庚部去产界公生业,辛部去乱界治太平,壬部去类界爱众生,癸部去苦界至极乐。该书旨在阐述人类最终要进入“太平世”(即大同世),这是无国界、无种界、无家界、无产界,和平民主,人人自由、平等、幸福的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高阶段。1913年《不忍》杂志发表甲、乙两部。后屡经修改,直到1935年经其弟子钱定安整理后,由中华书局出版全本。)。及至辛亥革命时期,民主革命的激进派和早期无政府主义者大张旗鼓地把家庭视为万恶之源,把废除婚姻家庭当做拯救中国的灵丹妙药,于是他们聚集同道,创办报刊,大肆宣传废婚、毁家的“婚姻家庭革命”之主张。民主派的一些报刊也争相刊载揭露批判封建婚姻家庭之弊端及其专制本质的文章,迅速形成一股“婚姻家庭革命”的社会思潮。
    在数以百计的论述婚姻家庭的文章中,以下几篇名作论述泼辣、明快,说理透彻:
    1904年《江苏》杂志发表《家庭革命说》(注:《家庭革命说》,作者署名“家庭立宪者”,载于《江苏》杂志第7期,1904年1月出版。该刊于1903年4月在日本东京创刊,江苏同乡会编,是鼓吹革命反对改良的重要刊物之一。此文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第833—837页。拙文所引原文均出于此,不详注(下同)。)一文,阐明了家庭革命的意义、目的、性质及其与政治革命的关系。文章认为,家庭革命就是摆脱“家庭之羁轭而为政治上之活动是也”;“家庭革命者,犹经济革命、女权革命之谓也”。进而阐明“政治之革命,由国民之不自由而起;家庭之革命,由个人之不自由而发;其事同,其目的同”,因此,政治革命与家庭革命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欲革政治之命者,必先革家庭之命,以其家庭之有专制也;而革家庭之命者,尤必先革一身之命,以其一身之无自治也”。可见,该文已把婚姻家庭的变革作为民主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锋芒指向家族社会的家长专制。因此,该文开宗明义,发出“革命,革命,中国今日不可以不革命;中国今日家庭不可以不革命”的呐喊。
    1904年《女子世界》杂志发表《女子家庭革命说》(注:《女子家庭革命说》,作者:丁初我,载于《女子世界》第4期,1904年4月出版。该刊于1904年1月在上海创刊,以宣传反对封建礼教、男女平等和爱国精神为宗旨,主编丁初我。此文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下册,第925—929页。拙文所引原文均出于此。)一文,除阐明家庭革命与政治革命的关系之外,主要论证家庭革命的实质是争女权、争自由,反专制、反夫权。指出“二十世纪,为女权革命世界”;“女权与民权,为直接之关系,而非有离二之问题”。进而论述政治革命与家庭革命的目的与原因相同,旨在反对君主专制和夫权之残暴。认为:“政治之革命以争国民全体之自由,家庭之革命以争国民个人之自由,其目的同。政治之革命由君主法律直接之压制而起,女子家庭之革命由君主法律间接之压制而起,其原因同。”并指斥“今日家长之威严,直有君主权之力”;又痛诋夫权之苛虐,“杀人无死刑,役人如犬马”。这篇激扬文字痛快淋漓地写道:“诸姐妹勿以革命为斩情之利剑,吾且欲扬家庭独立之旗,击鼓进行于女权世界,不忍使二万万个人天赋之权利,牺牲于独夫之手也”;并号召女子“欲革国命,先革家命;欲革家命,还请先革一身之命”。
    1907年《天义报》发表《毁家论》(注:《毁家论》,作者署名申叔(即刘师培)。载于《天义报》第四期,1907年7月25日出版。该报是半月刊,1907年6月创刊于日本东京。是《女子复权会》的机关报,是我国第一个宣传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杂志。由何震(刘师培之妻)主编。此文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第916—918页。拙文所引原文均出于此。),堪称中国无政府主义者进行社会革命、消灭私有制和向往大同世界的宣言书。文章指出:“今日欲从事于社会革命,必先自男女革命始”,其拨本塞源之计就是毁灭家庭。因为家庭是自男女结婚而始成;家庭是万恶之首、自私之根源。“盖家也者,为万恶之首,自有家而后人各自私,自有家而后女子日受男子羁縻。”文章描绘今后大同世界的情形是:“人人行踪自由”、“人类平等,断无强女子守家之理”;而且是:“人生逆旅,无往非家,土地属之公有,无此疆彼界之分,是家之一词,实应消毁,可无疑也”。家庭毁灭后,“人类之中,乃皆公民无私民”,无权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其结论说:“欲开社会革命之幕者,必自破家始矣。”
    宣传无政府主义的《新世纪》杂志,1907发表《三纲革命》(注:《三纲革命》,作者署名“真”,载于《新世纪》杂志第11期,1907年8月31日出版。该刊于1907年6月创刊于法国巴黎,周刊。李石曾等主编,是宣传无政府主义的重要刊物。此文收入《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第1015—1021页。拙文所引原文均出于此。)等文章,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和纲常伦纪之谬说,极力倡导家庭革命、纲常革命和消灭私有制,认为“既有家庭,则易自由而为专制”。因此,无政府主义者幻想设法使社会财富(即经济)平等而后达到“人人得以自立”。这样就可实现“聚散自由,有男女之聚处,而无家庭之成立。是时也,家庭灭,纲纪无,自由平等博爱之实行,人道幸福之进化也”。可见,在他们看来消灭家庭的根本途径是彻底消灭私有制,根本目的则是实现自由平等博爱和社会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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