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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耕地数额考察(4)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田培栋 参加讨论

*万历六年湖广布政司的耕地数字太大,不符合事实,应根据《后湖志》卷二记载嘉靖二十一年湖广田土数字为249 593.91顷。因此这年全国总额也应改为5 047 370.79顷。
    根据表中数字计算,自洪武二十六年至万历六年,经过185 年的时间,荒地已减少到3 449 152.21顷。再从《诸司职掌》记载洪武二十六年的田土数字与《后湖志》记载弘治十五年的额田数字相比较,可知全国各地都保留着程度不同的荒地,其中数额最多的是湖广、河南、南直隶。
    湖广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较大的地区,“本朝分省,亦惟楚为大,其辖十五郡……动数千里,入省逾月,文移之往复,夷情之缓急,皆所不便”(注:王士性:《广志绎》卷四《江南诸省》。)。洪武二十六年《诸司职掌》记载湖广田土为2 202 175.75顷,成为全国各布政司之冠。这个数字包括大量的荒地。经湖广人民长期辛勤开垦,至明代成化八年(1472年),官民田地塘共249 026.54顷,军队屯田11 315.25顷(注: 嘉靖《湖广图经志》卷一《田赋》。),再至嘉靖二十一年,湖广耕地增至249 593.91顷(注:《后湖志》卷二《黄册事产》。),万历十年田地山荡湖共916 281.67顷(注:《神宗实录》卷一二九万历十年十月癸丑,“湖广巡抚陈省题:清丈过所属武、郴等府州官民田地山荡湖共八十三万八千五百二十五顷零……武左等卫屯田地山塘堰七万七千七百五十六顷二十一亩零”。),直至清朝光绪十三年全省耕地才达到939 510.20顷(注:《光绪会典》卷一七《户部》。)。耕地面积要达到明初的田土数字,距离还是相当大的。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因为本地区地形复杂,山地丘陵约占全区75%,平原不到25%。以湖北为例,湖北地处长江中游,河流有1 100多条,著名的江汉平原古为云梦泽,到了明代, “沔湖广八百六十里,袤五百四十里,为江汉诸水所汇涿之处”。这里湖泊密布,估计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湖泊近1 000个,总面积近9 000平方公里。湖广地区在历史上是著名的水灾区,每年雨季来临,长江、汉江等河流水位高涨时,云梦泽与洞庭诸湖汇为巨壑,一片波涛,庐州湖泊隐没,“故民田必因地高低修堤障之,大者轮广数十里,小者十余里,谓之垸……其不可堤者,悉弃为莱芜之地,常多于垸”。这些“湖田”和退滩地,往往被淹没或者被冲塌,岁收难保,基本上属于半耕性质。在湖南地区田土数字中,包括许多种植林木的山地,“国初民间地有不可为田者,令民植桑而薄其征,所谓桑田也。若土性不宜桑者听植他木,其征亦如之,故云农桑绢”(注:嘉靖《常德府志》卷六《食货·田赋》。)。总之,明初湖广地区的地方官把许多“湖田”、退滩地、荒芜地以及不能种植谷物的山地都统计在田土数字之中,这样就大大膨胀了统计数字。尽管如此,湖广总面积约为40万平方公里,而明初的田土数字只占全省总面积的1/3而已。
    关于河南布政司耕地的变化,据《诸司职掌》记载洪武二十六年河南田土为1 449 469.82顷。但实际耕地变化如下:
    明代河南布政司耕地扩大统计表(单位:顷)
    时间 洪武二十四年永乐十年成化十八年
    耕地面积275 313277 052 286 979
    时间 弘治十五年嘉靖二十一年万历六年
    耕地面积416 293416 322 741 579
    资料来源:弘治十五年、嘉靖二十一年数字根据《后湖志》卷二,万历六年数字根据万历《明会典》卷一七《田土》,其余数字根据顺治《河南通志》卷一二《田赋》。
    洪武二十六年河南有荒地1 174 156.82顷,后经过185年的开垦,至万历六年,荒地仍有707 890.82顷,再延至清朝乾隆十八年,全省耕地730 284顷,这是清朝历代最高的耕地数字,却未能达到明朝万历年间的耕地数字。直至本世纪90年代,全省耕地才达1.3亿亩。这就是说洪武二十六年全省的荒地,经过将近600年全省人民的开垦,才完成了垦荒任务。
    南直隶的田土数字,据《诸司职掌》记载,洪武二十六年为1259274.52顷,该地区的荒地主要集中在淮河流域,洪武二十六年凤阳府田土为417 493.90顷。又据成化《中都志·贡赋》记载,永乐十年凤阳府官民田地山荡池为53 077.54 顷, 按此计算仅凤阳府的荒地就可达364416.36顷。又据万历《明会典》卷一七,淮安府的荒地也有92 257顷。明清时期南直隶实际耕地面积是不断扩大的。据《后湖志》记载,弘治十五年为696 720.12顷,嘉靖二十一年为716 298.21顷。又据万历《明会典》记载,万历六年为773 946.72顷,直到清朝光绪十三年,该地区耕地已达到1 162 418顷(注:参见《光绪会典》卷一七《户部》。),荒地所剩无几。
    万历六年,全国耕地虽已达到5 047 370.79顷,仍未突破洪武二十六年全国的田土数字,但在全国范围内却有若干省与府的耕地已突破洪武二十六年的田土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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