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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西欧城市自治运动发生的历史原因(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王亚平 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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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市民的斗争首先是从争取自由开始的,城市从兴起之初就是自由的庇护所。中世纪早期城市兴起的主要因素是远程贸易,早期远程贸易的供需关系使商人们在王室和教俗大贵族的城堡或府邸周围设立货栈和居住地。虽然商人们因没有土地而没有社会地位,但是他们却受到王权和大封建主的保护,给予他们人身自由迁徙自由、和从商自由的特权[②①]。为了抵御地方封建主的侵扰,特别是其司法权的干涉,商人们在他们的居住地周围修建了各种形式的墙垣:土墙、木栅栏,或挖掘壕沟,等等。城墙说明一个具有特殊法律地位的社会阶层的存在。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没有一座不筑墙的城市,修筑城墙是一种特权[②②]。
    中世纪西欧的社会关系是以采邑制为经济基础确定的,这种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土地分封所赋予的人身依附关系,这种统治关系以及在其之外的所有关系都是以特权的形式体现出来:国王的特权、教会的特权、修道院的特权、封建主的特权,城市的特权也包括在其中。“在中世纪,权利、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每一种形式都表现为一种特权,一种脱离常规的例外。”[②③]特权使市民不受采邑制所产生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束缚,保证他们能够从事与农业没有直接联系的经济活动,才使他们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合法的社会阶层。市民有了特权,城市也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完全不同于农村的社会的和经济的组织。
    城市的法律地位不同与农村,但是它并没有脱离封建社会,它所享有的特权恰恰说明它是封建制度的产物,更何况13世纪的城市已经是封建政治统治和宗教的中心:巴黎、伦敦、亚琛是王室的所在地;埃森那赫、维也那、博兰登堡、柏林、慕尼黑等有公侯的府邸;佛兰德、科隆、马格德堡、美茵茨、累根斯堡、兰斯、沙特尔、那不勒斯、热那亚、米兰、布鲁日、列日,等等,这些重要的工商城市都是大主教的驻节地。国王和教俗封建主是这些城市的领主,所以他们有权给予城市特权,通过城市的发展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他们又以更大的特权制约城市,如:控制市场权,垄断商品(葡萄酒、盐等)的专卖权,征收赋税,强征劳役等。工商活动为社会增加了财富,同时,促进工商活动发展的自由交换引起了自由竞争,自由竞争必然要否定封建统治的特权,因为它的先决条件是人身的自由。有了自由的特权,市民才能自由支配他的财产,拒绝领主司法权的任意判决,1074年科隆市民与大主教的斗争就属于此。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的政治要求也提高了,仅仅是享有“自由”的特权已经不能保证和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因为,教俗封建主利用特权破坏了工商活动中的自由竞争,而市民只有通过自由竞争才能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在与强大的封建特权进行的斗争中,促使那些在城墙内居住的享有自由法律地位的个体的市民相互依赖,结成一个整体,以“同盟”(Eidgenossenschaft)或以“公社”(Communio)的形式出现,成为一个自由的、集体的个体,即一个法人。在这个自由的个体中,虽然财富的多寡依然造成人与人之间社会地位的差别,但是每个人的身份都是平等的,即都具有人身自由的法律地位。这种法律地位使他们有权抵制城市领主强加于他们的征用权、征兵权和各种经济垄断权。为了维护这个权利,城市制定了自己的法律。城市法中包含着比王权给予的特权更多的内容,它不仅取消了城墙内封建土地制所规定的个人的奴役身份和土地的奴役状态,限制或取消了城市领主的各种封建特权,而且还规定了市民应尽的义务,如:根据财产交纳一定数目的赋税做为城市的公共基金,承担修建城垣、构筑防御工事等劳务,服兵役保护城市。城市法使其成为一个与城墙之外的法律迥然不同的司法地区,有了自己的审判权,以自治团体的法庭代之城市领主的司法权,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市议会,这是城市最初的自治机构。但是,教俗封建主不会轻易地放弃能给他们带来丰厚经济收入的对城市的主权,城市要自治就不可避免地与其进行斗争,甚至是暴力斗争,城市运动从单纯地维护已享有的自由的特权进一步发展为争取征税权、司法权、在政治上要求自治的斗争。
    城市自治运动的核心内容是反对封建主的特权,教会是封建特权最顽固的堡垒,所以,13世纪西欧各城市广泛开展的异端运动是城市争取自治的又一种斗争形式。所谓的异端是基督教会中传统的正统派对持不同教义的反对派的贬称,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异端的含义和内容都不相同,13世纪异端运动的中心是反对教会的封建特权。城市最初享有的自由是在王权司法权的保护之下,王权可以较有效地制止地方势力对城市的干涉和侵袭,但是教会则很少受王权的制约,主教利用所享有的宗教特权和政治特权垄断城市的经济,所以主教城市,如科隆、米兰、圣康坦、博韦、琅城等最先展开争取自治的斗争。城市市民以教会放弃财富和权力,提倡教士廉洁的宗教思想,否定教权至高无上,反对教会的各种特权,“城市异端--这才是中世纪真正的公开的异端--主要是反对僧侣,攻击他们的富有和他们的政治地位。”[②④]经济因素是城市异端运动发生的主要根源,“它是从封建社会生长出来的城市反对封建主义的一种反对派的表现。”[②⑤]
    综上所述,13世纪西欧城市争取自治的政治斗争植根于封建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土地制度的变革,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流通形式的改变,货币走上了社会经济舞台,这才使市民阶层能够借助货币的力量铲除封建特权强加于自由经济活动道路上的障碍。共同的经济利益把自由的各个单一的市民组织成为一个整体,为了共同的政治要求以团体的组织形式与强大的城市封建领主进行斗争,甚至是暴力的斗争,并在此过程中制定了维系这个整体的法律,设立了自治的管理机构,由此加强了城市自治的政治权力。城市自治运动是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只有在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城市自治运动才能有保证。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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