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唐代度支使的产生(2)
二 唐朝度支使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唐天子要任命第五琦作度支使?前文讲得过于简略。这里稍作补充。 唐朝建立后,实行的是户部理财(见拙文:《汉唐财政职官体制的三次变革》,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7(1)), 也就是尚书户部长官(尚书、侍郎)统率户部、度支、金部、仓部四司,职掌“天下田户、均输、钱谷之政令”(《旧唐书》,卷四三,《职官志》。)。其中,户部司主管户口、土地、赋役等大体属于财政收入方面的政务;度支司主管财赋的分配、供应、运输等大体属于财政支出方面的政务。此二司是尚书户部所属最重要的职能部门。至于金部和仓部,不过是负责金银玉帛和粮食货物的保管出纳机构。其他与财政相关的司农寺、太府寺等,则是根据政令执掌某些财政事务的机关。这样的财务行政体制,在正常运行百余年之后,到开元天宝时出现破绽。首先是户部司因均田制破坏、户口逃亡、色役伪滥而职事逐渐弛废,于是,天子设置括地、户口、租庸等使职代行其职务。接着,度支司的转运职事变繁,于是有水陆运使、江淮都转运使的产生。不过,那时度支司受到的冲击不如户部司那样大,有关财赋分配和供应的“支计”权力,仍掌握在手。唐朝财务行政体制完全崩溃,是在安史之乱爆发以后,因而主要财政使职的产生也必然与之相适应。 安史乱起,两京陷落。肃宗在灵武建立流亡政府时,“文武官员不满三十人,披草莱,立朝廷,制度革创”(《资治通鉴》,卷二一八,至德元载七月条。),所授户部尚书乃是领兵在前线浴血奋战的李光弼,哪里还有什么户部理财可言!又据史籍记载: 安史之乱,数年间,天下户口,什亡八九;州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建中元年七月条、九月条、二月条。)。 自天宝末年,盗贼奔突。克服之后,府库一空。所在屯师,用度不足(《通典》,卷十一,《食货·杂税》。)。 自至德、乾元以后,所在军兴,赋税无度,帑藏给纳,多务因循(《旧唐书》,卷一二九《韩滉传》。)。 大历以前,赋敛出纳俸给皆无法,长史得专之(《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建中元年七月条、九月条、二月条。)。 这些记载说明,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王朝的财政收入急剧减少,财政支出却需要大量增加,而原来那套财政职官及其财赋收支制度已荡然无存。因此,至德元载(756)十月第五琦在彭原见肃宗, “请以江淮租庸市轻货,溯江、汉而上至洋川,令汉中王(李)瑀陆运至扶风以助军”(《资治通鉴》,卷二一九,至德元载十月条。)时,肃宗立即采纳,拜第五琦为监察御史、勾当江淮租庸使。当时,宰相房琯不赞成任用第五琦,肃宗回答说:“今天下方急,六军之命若倒悬然,无轻货则人散矣。卿恶琦可也,何所取财?”房琯无言以对(《大唐新语》,卷十,《厘革》。《唐会要》,卷八四,《租庸使》同。)。第五琦原是青州北海郡录事参军七品官,现在以八品监察御史为江淮租庸使,可能因为品秩过低,故不久迁其本官为六品上的司虞员外郎,同时由于征运租庸,必须与河南、山南东西、江南西、淮南等五道节镇发生关系,为了便于工作,又加河南(或称山南)等五道支度使。肃宗任命第五琦的目的十分明确,那就是“取财”,收集财赋以应急。第五琦也不辱使命,能够“促办应卒,事无违阙”(《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可能是出于对第五琦政绩的肯定,并提高其威信,大约在至德二年,肃宗又将第五琦的本官迁升为司金郎中(从五品上)兼侍御史。这年九月,凭借回纥骑兵收复长安。接着又收复潼关、陕州。十月安庆绪退出洛阳,唐军进据东都。肃宗回到长安,唐王朝从形式上看算是恢复起来了。可是,“比者,时谷翔贵,薪刍不给,困穷之极”(《全唐文》,卷四二,肃宗:《御丹凤楼大赦制》。)。因此,不得不进一步依靠第五琦谋求扩大财源。乾元元年三月迁第五琦为度支郎中兼御史中丞(从四品下),并加盐铁、转运等使。稍后又加铸钱使。于是,第五琦创榷盐法,使“上用以饶”(《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改铸大额新钱,使“百官、六军沾赉有差”(《资治通鉴》,卷二二○,乾元元年十月条。)。至此,第五琦以使职名义执掌着唐王朝的租庸、榷盐、铸钱、转运等项财政权力。不过,这些主要是属于原户部司所管财政收入职事。随着财赋收入的稍许改善,便出现如何安排和控制支出问题。 乾元元年十月,第五琦“迁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专判度支,领河南等道支度、都勾当转运、租庸、盐铁、铸钱、司农太府出纳、山南东西江西淮南馆驿等使”(《旧唐书》,卷一二三,《第五琦传》。)。其中河南等道支度使和转运、租庸、盐铁、铸钱诸使是承前继任。这次新授的主要是专判度支,即度支使的首次设置;至于司农、太府出纳使是与度支使职事相关的,馆驿使则是出于转运需要而设的。为什么肃宗要新置度支使呢?其用意显然是要把原属度支司所辖财政支出大权也交由第五琦执掌。这除了可从同时兼任司农、太府出纳使以控制支出而得到说明外,还有下列两条材料也能旁证。 乾元元年,外官给半料与职田,京官不给,仍敕度支,使量闲剧,[分](司)给手力课(《唐会要》,卷九一,《内外官料钱上》。据《册府元龟》,卷五○六,《邦计部·俸禄二》、《通典》,卷三五,《职官·禄秩》,“分”乃“司”之误。)。 ……及第五琦为度支、盐铁使,京师多豪将,求取无节,琦不能禁,乃悉以租赋进入大盈库,以中人主之意。天子以取给为便,故不复出。是以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藏,有司不得窥其多少,国用不能计其赢缩,殆二十年矣(《旧唐书》,卷一一八,《杨炎传》;《唐会要》,卷五九,《度支使》;《资治通鉴》,卷二二六,大历十四年条。)。 前一条说明乾元元年京官各司之手力课钱是由度支供给,而当时的度支应是第五琦专判的度支。后一条是杨炎奏语,更确切地证明,任度支使的第五琦,因为执掌着租赋的支出权,才有由于不能节制京师豪将的求取而奏请尽贮于大盈库之举。杨炎此奏,《资治通鉴》载于大历十四年(779年),上溯20年,为乾元二年(759年)即第五琦专判度支的第二年。这两条材料说明,肃宗设置的度支使,确实执掌着国家财政的支出大权。 度支使的设置,虽然旨在执掌国家财政支出权力,但是从任使者的实际情况来看,在一段时间内,却集财政收入和支出大权于一身。第五琦任度支使的同时,兼任转运使、租庸使、盐铁使、铸钱使、司农太府出纳使、河南等五道支度使、山南等道馆驿使,既掌财政支出,又管财政收入。其后,乾元二年(759 年)十二月吕諲以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度支使和转运使;上元元年(760 年)五月刘晏以户部侍郎任度支、盐铁、铸钱等使;上元二年建子月(十一月)元载以户部侍郎任度支、铸钱、盐铁、江淮转运等使;宝应元年(762 年)建辰月(三月)元载以户部侍郎同平章事,仍充度支、转运等使;宝应元年六月刘晏复以户部侍郎兼京兆尹充度支、转运、盐铁、铸钱等使;广德二年(764年)正月第五琦复以户部侍郎充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等使, 这段时间的任使者,都是兼掌财政收入和支出大权。到永泰二年(766 年),度支使与转运使开始分别由二人担任,国家财政的管理办法有所改变,度支使的权力才有相应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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