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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论戊戌维新与洋务运动的关系(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学术研究》 徐松荣 参加讨论


    早期维新派,也就是洋务派的理论家和思想家。他们既系统地总结了洋务运动,明确地提出“变法”的理论,更激进地提出仿效西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
    冯桂芬于1861年就撰成《校邠庐抗议》,阐发自己的改革主张,包括采西学,制洋器,改革官制,淘汰冗员,改革科举,取士用人,发展军工、民用企业,改革关税、币制等方面。指出学外国必须做到“人无弃材”,“地无遗利”,“君民不隔”,“名实必符”,将发展经济与改革政治结合起来。特别是“改科举议”,成为科举改革的嚆矢。
    王韬大谈洋务,高唱“变法”。在《弢园文录外编》,设有《变法》上、中、下三篇,《变法自强》上、中、下三篇,共六篇专论“变法”。指出中国要“转祸为福,变弱为强”,“在一变而已矣”,“盖洋务之要,首在借法自强”。在《重民》篇里,提出政治上“惟君民共治,上下相通”最为理想,可以“固国本,致富强”,经济上“以商为战”。(13)同时倡导科举改革,指出不废时文(八股),“西法终不能行,洋务终不能明,国家富强之效终不能幾”。(14)
    薛福成所作的《筹洋刍议》,从14个方面阐发了“洋务”与“变法”。其《变法》篇明确指出:“世变小,则治世法因之小变;世变大,则治世法因之大变”。(15)认为议会制度是西方第一大善政,“君民共主”,最为适中。又倡导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并设计了“商政”21条。
    汤震在《危言》一书里,提出“设议院”的方案,阐明“变法”的主张。指出:法之“递变”,法之“当变”,势之必然,并吁请朝廷“善变法”,“善用法”。(16)
    郑观应早期的《易言》,即提出“仿泰西之良法”,以期长治久安,(17)并阐述了西方议院在“通上下情”方面的作用。后来的《盛世危言》专设《议院》篇,说:“欲张国势,莫要于得民心;欲得民心,莫要于通下情;欲通下情,莫要于设议院”。(18)并主张赋予议院以治国之权,“揽庶政之纲领”。又高度赞赏“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并重,实为立宪国家神圣不可侵犯之高贵机关”。(19)
    陈虬撰成《治平通议》,大谈“变法”,包括设议院,兴制造,奖工商,开铁路,变官制等。最根本的是设议院,认为是“泰西富强之道”,进而提出州县一律设议院,地方兴革事宜由议院“议行”的主张。(20)
    陈炽所撰的《庸书》,也认为西方富强的根源是议会制度,主张中国实行立宪政体,推行议院逐级选举,以此“合君民为一体,通上下为一心”。(21)
    何启在香港发表不少政论,后编为《新政新诠》。该书从七个方面倡导改革,推行新政。首要的是“行选举以同好恶,开议院以布公平”。(22)议院民选,以监督行政长官。并提出改革官制,废除捐纳,裁撤冗员,兴办学校,改革教育,广开言路,兴修铁路,发展商务等改革措施。
    洋务运动时期,已逐步形成了一股维新变法思潮。而早期维新派则架起洋务运动到戊戌维新的桥梁,并成为后者的先驱。
    
    洋务运动是社会改革运动,戊戌维新把这场运动推向更高层次,推向政治领域。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洋务运动遭受严重挫折,以李鸿章为首的洋务派从政治舞台上悄然退出。维新派顺应时势发展的要求步入前台,发起维新变法运动,成为时代的主角。
    戊戌时期,维新派的活动家和思想家们,在洋务派、早期维新派的思想理论主张的基础上,提出更高的目标和更响亮的口号,并展开广泛深入地组织、宣传活动。他们的活动方式没有停留在实业活动、著书立说、私下议论阶段,而是大张旗鼓地公开活动。包括兴办学堂,聚徒讲学;成立学会,联络维新志士;发行报刊,制造舆论;编译西书,介绍西学西政;上书言事,推行皇权变法;著书立说,提出维新变法纲领。维新派的活动轰动了朝野,引起了世人注目。
    维新派的理论宣传,既有显明的政治色彩,也表现了显明的时代色彩,呼吁抵抗列强侵略,拯救民族危亡;批判封建专制制度,鼓吹建立君主立宪制国家;抨击旧文化,旧道德,倡导新学新思想;要求废除科举,兴学培养新型人才;要求发展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实现国家富强。维新派的活动和舆论宣传造成了强大声势,也提出了明确的维新变法纲领。与洋务运动相比,戊戌维新才是一场完全意义上的改革变法运动。
    首先,“变”与“变法”。康有为在他的政论里反复论述了“变”与“变法”,“故至变者莫如天,故至变者莫如地”,“世道既变,治道斯移”,“故无百年不变之法”。进而指出:“变则通,通则久”,当今之世只有“变法”,“更新大政”,才能“光宗庙之威灵,图社稷之久安”。(23)梁启超大声呼吁“变法”,“今夫自然之变,天之道也”,“法何而必变,凡天地之间者,莫不变”,是故“法者,天下之公器也;变者,天下之公理也”。(24)严复急切要求“变法”,“观今日之世变,盖自秦以来,未有若斯之亟也”,“今日中国不变法,则必亡是已”。(25)谭嗣同以“冲决罗网”之精神,大声呼吁“变法”。“法”怎样“变”?维新派回答说:“方今不变则害,小变仍害,非大变,全变,骤变,不能立国也”。(26)这比起洋务派、早期维新派更加激进,“变法”的内涵也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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