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光绪十年三月十四日(1884年4月9日),朝廷中发生了一次重大的人事变动。正在中法战争进行当中,执掌中枢达二十余年的恭亲王奕被开去一切差使,代之以醇亲王奕譞遥领军机。此事史称“甲申易枢”。在此之后,朝廷对于铁路的态度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更换中枢之后发生的三件有关铁路的事件足以说明这个变化。 第一件事是光绪十年(1884)五月,詹事府代递左中允崔国因奏称“建设铁路,则调兵转饷运漕,均可迅速,且通商惠工,可夺外洋之利。”(注:《清德宗实录》卷184页。)慈禧下谕:“铁路一事, 前经李鸿章等会议,以需费至钜,未即兴办。惟此等创举之事,或可因地制宜,酌量试办。著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会商李鸿章详加酌覆,妥筹具奏。”(注:《清德宗实录》卷184页。)这里很耐人寻味, 对此周盛传认为:“今此议发自京员,又奉有酌量试办之谕旨,且不发交南洋,而独命中堂会商,总理衙门不欲旁挠之意,盖可想见,此诚难得之机遇。”(注:请开清江铁路禀,《周武壮公遗书》卷12。)当时上海天津各西报也报道中国将兴建京津铁路,(注:《中法越南档》第834号文, 光绪十年闰五月四日。转引自李国祁:《中国早期的铁路经营》。)而李鸿章也确曾命驻德公使李凤苞订购一百二十里铁路器材,(注:《西国近事汇编》甲申卷2,译光绪十年闰五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八日西报, 转引自李国祁:《中国早期的铁路经营》。)说明可能有所行动。另外一个佐证是光绪十年六月二十四日(1884年8月14日), 美国使馆参赞何天爵(C.Holcombe)致函总理衙门称:“贵衙门须行奏明中国现造铁路,拟向美商总借中国库平银二千万两……所有入奏折稿及奉准朱批,须由贵衙门用印文送交何参赞,以便向美商商借,而凭取信”。(注:宓汝成:《中国近代铁路史资料》第1册64页。 )说明总理衙门方面可能也确与美使进行过接洽活动。 第二件事是光绪十年(1884)十月、十一月间,京师传闻“神机营王大臣等拟借洋债五百万两,修置铁路,自西山起至芦沟桥止,”(注:山东道监察御史文海奏,《洋务运动》(六),169页。 )以便运煤供神机营炮厂之用。另一说是“嗣闻用机器取煤,借款五十万,自西山开铁路至德胜门,以便运煤,造机器。”(注:浙江道监察御史汪正元奏,《洋务运动》(六),174页。)此事并未找到确证, 但言官们对此攻讦甚急,尤其是内阁学士徐致祥,连续上折攻击办铁路之举,甚至说“倡导此说与赞成此说者,非奸即谄,而置国家之大害于不顾也。借夷之款以增夷之利,用夷之法以遂夷之计。”(注:内阁学士徐致祥奏,《洋务运动》(六),172页。)十一月二十五日(1885年1月10日),上谕:“徐致祥此奏,并不平心论事,辄敢肆行訾诋,殊属妄诞,著交部议处。”(注:《光绪朝东华录》1862页。)继准吏部议:“降三级调用,不准抵销。”(注:《光绪朝东华录》1867页。)因进言反对修铁路而获咎处分,这在朝中还是第一次。 第三件事是在中法战争期间,双方试探进行和谈的时候,盛宣怀与林椿酌议,法国借银二千万,以一千万购法国船械及铁路料,一千万现银,借作整备海、陆军及造铁路。(注:《李鸿章全集》,电稿(一),312页。)此议一出,朝中言官交章谏阻。 徐致祥奏:“无论竭中国之力不足以应,而以彼之款专开铁路,并监工匠头俱用伊国之人,则千万之资耗于中国,而铁路之利收自洋人,造成后断不能禁彼之不行也。”(注:徐致祥奏,《中法战争》(六),26页。)周德润奏:“法以一千万两现银,听中国自造铁路,雇法工匠,是铁路之外不得用此项银两,工匠之中不得用别国之人。既开铁路于中国以便其私图,复收现银回本国以坐享厚利,明言通融,暗实攘夺。”(注:周德润奏,《中法战争》(六),30页。)总之,一不可借法款,二不可造铁路。但是清政府最终同意“由法国在北圻一带开辟道路,鼓励建设铁路。彼此言明,日后若中国酌拟创造铁路时,中国自向法国业此之人商办,其招募人工,法国无不尽力襄助。”(注:《中法越南条约》第七款,《中法战争》(七),424页。)除借款之议未予应允外, 还是将其他有关铁路动议写进了正式条款,这也是清廷在外交中第一次在铁路修建方面作出的让步。 上述三事表明朝廷在铁路上的态度已发生了极大的转变。虽然这时还谈不上有正式的铁路政策,但是这一转变已经体现了奕譞时期在铁路方面不同于奕时期的动向。这个趋势在中法战争以后更加明显。 中法战争结束以后,朝廷下诏各臣工切筹善后,铁路问题立即被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了出来。李鸿章言:“法事起后,借洋债累二千万,十年分起筹还,更无力筹水师之岁需。开源之道,当效西法采煤铁、造铁路、兴商政。矿藏固为美富,铁路实有远利……非圣明主持于上,谁敢破众议,以冒不韪。”(注:《清史稿》交通志,4428页。)光绪十一年(1885)七月,闽浙总督左宗棠病故,临终遗疏言:“铁路宜仿造也。外洋以经商为本,与中国情形原有不同,然因商造路,治兵转运灵通,无往不利。其未建以前,阻挠固甚,一经告成,民因而富,国因而强,人物因而倍盛。有利无害,固有明征。天下俗论纷纷,究不必与之辩白……请俟海防大臣派定之后,饬令议办。”(注:《交通史路政编》第1册,38页。)左宗棠以前对铁路的态度并不积极, 而今也认识到铁路“有利无害”,并请朝廷商办。他的意见对朝廷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奕譞在复出以后一直就是建设铁路的热心支持者,并且海军衙门成员中,奕劻、善庆唯奕譞是从,李鸿章、曾纪泽都是力倡铁路之辈,可以更加顺利推进铁路建设。光绪十二年(1886)四月,又由李鸿章奏请将铁路事务统归海军衙门管理,使铁路事宜有了正式的行政管辖,也使铁路建设有了主持机构。(注:曾鲲化:《中国铁路史》,44页。)从此,对朝廷来说,铁路已不是要不要建的问题,而是如何建以及在何处建。 唐胥铁路的公开及合法化是对这一说法的第一个注脚。李鸿章在光绪六七年间暗中修造的短短小铁路如今不仅得以保留,甚至可以公开招股续接至阎庄。 开平铁路的接修仅仅是个试探,并且工程进展得也很顺利。在这种情况下,海军衙门于光绪十三年(1887)采取了公开的步骤,奏请修筑津沽铁路和台湾铁路,并得到慈禧的批准。不仅如此,海军衙门在上奏中还请求“设合用无弊,拟将京外开矿各处,均次第仿照兴办”,(注:总理海军事务奕譞等奏,《洋务运动》(六),188页。 )为将来续修津通路打下伏笔。这样,中国铁路建设进入第一个加速发展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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