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界观念 从更大的社会范围和人际互动的社会关系来看,所谓地界观念即指人们的地域区分、排斥心理。它是在家乡观念的基础上民国时期地方心理观念的主要内容,包括:南北方观念、省界观念、县界观念、乡界观念等。其中,尤以省界观念最引人注目(注:限于篇幅,主要以省界观念为研讨对象。)。 先从南北方观念看,南北方观念是指大体上以长江为界,南北区域的界限区分和排斥心理,有时亦参杂不同程度的政治成份,即南与北不同政治理念的排拒有时亦以南北方观念的形式出现,当然也含有南北方的地域成见在内。1917年7月孙中山答记者问的一番话, 就包含这两个方面含义。他说:“中国四千万方里,长江实划南北之界,君主专制之气在北,共和立宪之风在南,此因形势气候之不同,故文明进化有迟速之异,乃自然之区分,非吾人一朝一夕之意见,所强为畛域也。”(注:前揭《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125页。)当时,“南方”、“北方”、“南人”、“北人”、“南军”、“北军”等称谓时常见诸报章,我们虽不能完全视之为地域观点,但至少也包含着地域的成分。事实上,在北京政府时期,南北长期的对峙和冲突使这一观念得以强化和扩展。诚如谭人凤所言:“去岁民军倡义,南北之畛域始分……南人谓北方政策有罗马恺撒及拿破仑之手段,北人谓南方拥兵有希图割据宣告独立之思想。”(注:《谭人凤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73页。)成为一种以地域为基础,有时又超越地域而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地方心理观念。此时的南与北主要是以北洋军阀统治的北方省区同国民党和西南军阀控制的南方各省为称谓对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有限的统一及随之而来的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使这一观念日趋淡化,但依然存在。 从社会底层民众方面看,基本上是单纯的地方观念,即使是政治、军事斗争,亦常常以地域观点来看待。护国战争期间,湖南麻阳民众自动奋起参加,袭击北洋军,他们“称护国军为南兵,而称袁军为北兵”(注:李希泌、曾业英、徐辉琪编:《护国运动资料选编》下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456页。)。 民国时期日本的社会学家长野朗对当时中国民众中强烈的南北方观念而深感疑惑。他在其著作中写道:“北京在做清吟小班底艺者,虽在街上行走时,亦有南班和北班,南方人底艺者和北方人底艺者之分别。”(注:长野朗:《中国社会组织》(中译本),光明书局1932年版,第53-54页。)并谓:“南边人和北边人,恰巧和敌人似的,恶口相对,这是我们感觉到很奇异的。”(注:前揭长野朗:《中国社会组织》(中译本),第89页。)抗战胜利后东北民众对国民党军队的认识亦令人玩味。他们认为,“蒋党的军队,都是南方人,到我们东北来,不能吃高粮米,于是下令东北老百姓,不准吃大米,倒下大米作军用,如有偷吃大米者,即以军法从事”。更对过去在伪满时代的小职员,“一律不准采用;如受过他们军事训练,则可以试用,但报酬须比关内来的南方人差百分之十”(注:前揭《高崇民诗文集》,第103-104页。)。 在社会上层的政治人中,南方与北方的界限虽然亦蕴含不同程度的地域偏见,但往往成为不同政治势力对垒与不同政治分野的代名词。民初蔡元培北上迎袁世凯到南京就职时即深为南北对立而感到两难:“南方友朋,对于余之此行,颇有疑余偏请袁总统之情面,余固决不如此;愿北方人士,亦勿疑余偏向南方。”(注:前揭《蔡元培政治论著》,第72页。)1916年7月,谭人凤在山东民军欢迎会上发表演说, 开头即说:“鄙人生长南方,虽从事革命有年,鲜与北方同志接洽。”(注:前揭《谭人凤集》,第133页。 )这清楚地表明了南北地域的分界对人的政治行为的囿限,也反映出谭的内心世界中的地域观念。同样,谭氏在1918年致电冯玉祥勉其“热心护法”时,赞冯“独存伟抱,畛域胥泯”,而指斥段琪瑞等“显分南北界限,隐挟北兵势力,计图征覆南方”(注:前揭《谭人凤集》,第248页。)。地处最北的东北地方集团中,这种观念更有市场。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蒋介石集团用尽一切手段拉张学良助战,位居东北二号人物的辅帅张作相就直言不讳地说:“我们吃高粮米的,哪能斗得过吃大米的南蛮子,最好离他们远远的,以免吃亏上当。”(注:王禹廷:《感慨话陆沉之二十八》,载(台北)《传记文学》第47卷,第4期。)南北地域之见表露无遗。1948年, 国民党召开“国民大会”期间,北方各省(区)市“国大”代表均不满南京政府的“重南轻北”政策,在历数“政府重南轻北之实例”后,“强调北方人始终同情北方之痛苦,了解北方之需要,故北方代表应一律支持北方副总统候选人,否则北方永无太平之日,人民永无出路”(注:《国民党伪国大情况》,公安部档案馆存。),也是以南北地域观念相号召。 南北方观念应是地界观念中的表面和最大者。由于它只是以自然地理和人文差异所造成,而显得较为模糊,不甚分明,但又确确实实存在于民国一代人们脑际的一种地方心理观念。 从省界观念看,省界本为各省区之间的疆界。它最初虽由人为而成,但因沿袭久远,已具有相对的客观性和相当的稳定性,被视为各省间相互区分的客观标准。而省界观念则是人们将省界纳入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一种相互区分和排斥的社会心理现象。自元代设省以来,省界观念亦随之产生,但“省界”和“省界观念”二词则是在清末民初才出现的(注:“省界”一词,笔者见1907年吕志伊之《论国民保存国土之法》一文中使用,该文发表于《云南杂志》,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2卷下册,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829页。另据戴季陶1914 年发表之《中华民国与联邦组织》一文中指出:“‘省界’二字,最近发生了一新名词也。”见《戴季陶集》,第772页。“省界观念”一词则见谭人凤1912 年《粤汉路意见书》一文中使用,前揭《谭人凤集》,第60页。),这恰好说明了清末民初以来省界观念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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