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界历史”范畴在唯物史观中的地位和作用 “世界历史”范畴在唯物史观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世界历史”范畴有利于阐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统一性和多样性 唯物史观认为,从纵的方面看,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就在于,社会运动总是呈现出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在人类总体历史上,这一过程表现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在具体民族的历史上,这一过程表现为在没有外来影响、冲击、干涉的情况下,民族的历史也将依次经历上述五种社会形态。马克思认为,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是社会的“自然的发展阶段”。 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在纵的方面表现为,不同的民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超越某一种或几种社会形态而跳跃式地向前发展。确认人类总体历史进程的不可超越性,并不是说,一切民族,不管它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历史轨道,相反,它承认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某一或某些民族能够超越某种社会形态而直接走向更高级的社会形态。这就是说,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正如列宁所说:“世界历史是一个整体,而各个民族是它的‘器官’。”[14]世界历史形成之后,作为其“器官”的各个民族或国家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个“整体”的影响和制约。正是在世界历史的影响下,北美洲、大洋洲、非洲以至东欧的一些国家,有的从奴隶社会,有的从原始社会,直接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在现实的历史上,雇佣劳动是从奴隶制和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的,或者像在东方和斯拉夫各民族中那样是从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的”[15]。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指出了资本主义产生的三条道路:(1 )从封建制度的“衰亡”中产生;(2 )从奴隶制或农奴制的“解体”中产生;(3)从原始公有制的“崩溃”中产生。 其中第一条道路是西欧资本主义产生的道路,也是资本主义产生的典型道路,第二、三条道路则是在世界历史影响下形成的。没有资本主义开创的世界历史,从奴隶制的“解体”和原始公有制的“崩溃”中绝不可能产生资本主制度。正是在资本主义开创的世界中,在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的冲击下,中国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直接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世界历史和民族历史的统一性的根源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民族性和世界性的辩证统一,这是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的核心。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民族性是指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不同的民族那里具有不同的性质、结构和运行机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世界性是指随着交往的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开拓,各民族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便越出民族狭隘的地域,在世界历史背景中,进行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补充,这就使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形成了世界性。这也就是说,一个民族的发展根源于这个民族内部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但是,任何一个民族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处于国际交往中,“因此,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才导致这个国家内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16],从而对变革旧的生产关系起了促进作用。当然,我们承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世界性,并不否认它的民族性,相反,这种世界性是以民族性为前提和基础的,因此,民族性和世界性是统一的。 在把握社会发展的秩序和线索时,既要看到统一性,又要看到多样性,正确把握二者的辩证关系。一方面,社会形态更替的统一性往往通过各个民族不同的发展道路表现出来,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不排斥不同民族在发展秩序上的独特性;另一方面,社会形态更替的多样性也并不否定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某一民族可以跨越一定的历史阶段,但它的历史运行线路不可能是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逆向的,相反,其跨越的方向同人类总体历史进程是一致的。实际存在着的社会形态及其生产力规定着跨越的限度,现实存在的较先进的社会形态对跨越具有导向作用。没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存在及其对落后国家的影响、冲击和渗透,一些民族就不可能跨越封建制、奴隶制而直接走向资本主义社会。 (二)“世界历史”范畴有利于深刻揭示人的社会性 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人本身的社会性是其活动的社会性所铸成的。所谓活动具有社会性质,也就是说活动的内容由人们之间的社会联系所决定,是个人作为社会联系的一环而活动,即不仅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活动,而且为满足他人需要而活动,通过满足他人需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人的活动的这种社会性质决不是自然的产物,“而是某种社会过程的精巧的结果”[17],这也就是人逐步克服自然局限性的过程;从另一角度来说,也就是通过交往的扩大,把“由自然决定”的关系转化为“由社会决定”的关系的过程。 在最初的社会形态,个人虽然已具有某种社会的规定性,但这种规定性还是建立在对自然界(自身自然和外部自然)的依赖性基础上的。在这种条件下,“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是自然存在”,“他的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表现为自然,土地,表现为他的无机体;他本身不但是有机体,而且还是这种作为主体的无机自然。这种条件不是他的产物,而是预先存在的;作为在他之外的自然存在,是他的前提”[18]。导致人们共同活动的共同需要,“其本身具有狭隘的、为自然所决定的性质”,即使到了封建时代,也还没能超出这种自然局限性[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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