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西学在中国传播的两种范式(2)
两种范式的功能与特征 由于严复进行的是社会性传播,因此在翻译西学时他实际上并未总是去贯彻他自己提倡的“信、达、雅”三条标准中的第一条。在《名学浅说》的“译者自序”中他也承认:“中间义恬,则承用原书;而所隐喻设譬,则多用己意更易。盖吾之为书,取足喻人而已,谨合原文与否,所不论也。”(15)于是,西施、泰山、翰林院(16)、张之洞乃至袁世凯(17)等等为国人熟悉的例子取代了原有的例子。这么做的好处无疑是明显的,在急需吸收西方先进思想改造国民智识的时代,用国人熟悉的例子说明道理比沿用国人不熟悉的外国事例当然更易收到开发启蒙的功效。在严复看来,逻辑学更多的是思想方法而不是技术,因此对于那些逻辑学中的技术细节,严复不但置之不译而且对其表现出明显的轻视和鄙夷:“旧有名学小书,以偏统正负,四种词头,交互错综,得可用合法连珠十九首。而此又区为四式。视中介在原词中如何位置,以为之差。于是造为强记歌诀,使小儿诵之。顾此实为闭锢性灵,非教育善法。是以本译,置不复论。第使学者知有此物而已。”(18)这种大而化之的处理方式与其社会性传播性质是相一致的。与其相比,王国维的翻译则要谨严得多。仅在一处,王国维更换了原例:“原书系引穆尔干氏所举之例,然此例系述英国教会之事,我国人不易知其虚妄,故以雅氏书中之例易之。”(19)王国维提到的“雅氏”系指亚里士多德,也就是说,即使更换的例子,王国维也力求出自西学经典。这样的翻译显然实用性更低而学术性更高。同时,对于那些中文里没有合适词对应的英文,王国维没有强译。如denotation和connotmion,虽然王国维以夹注的形式给出了一种翻译,但此后则径直使用英文。全书还有多处直接使用英文而将中文翻译以夹注形式标于其后的做法,甚至有些专有名词如Babara、Celarent等(20),干脆置之不译。这种现代学术界通行的做法在20世纪初就被王国维使用了,这是一种与严复完全不同的态度。需要指出的是,谨严并不意味着生搬硬套。王国维在忠实原著的基础上也注意到了有些理论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在谈到具体名辞与抽象名辞(21)时,王国维特别指出:“按:西文中同一名辞,其为具体名辞时与抽象名辞时,其语尾不同。我国文中无此区别,故此章所论者,半不能应用于我国也。”(22)王国维还略去了对“句子的逻辑分析”一节的翻译,因这一节谈的多是英语中的文法。(23)这些都表明王国维的译作并非囫囵吞枣的劣品,而是经过消化理解后的上乘之作。虽然严复的翻译常为学人所称道,但以现代学术性标准衡量,王译更胜于严译。 从二人在译文中加的按语也能看出两种范式的不同特征。就数量而言,严复补缀的按语比王国维要多得多。如商务印书馆在“重印‘严译名著丛刊’前言”中指出的:“严复往往就原著某一思想或观点,脱离原文,发抒自己的见解。有的注明‘复按’字样,可以判明是严复自己的思想;有的则未加注明,夹译夹议于译述之中。”(24)具体到《名学浅说》则严复所加按语都未加注明,但很多地方仍然可以明显看出是译者自己的议论。如关于一词多义造成的概念混淆,严复举出“国”字:“至于今日党派滋多,虽人人皆言爱国,而其意中所爱之国各异。是以言论纷淆,实无相合之处也。”(25)这显然是针对时弊的有感而发。在谈到由“A是B”不能推出“非A不是B”时,严复又顺带根据这一原理推论道:“彼不知天下有用之学众矣。夫西学诚有用,然不得以此而遂禁吾旧学之亦为有用也。”(26)容易看出,表面上这个论断不过是一条逻辑推论原理的运用,实际上却是为矫正“全盘西化”故意埋下的一笔。不过,在《名学浅说》中,严复更多的时候不是个守旧派,而是经常根据西方逻辑学思想和方法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鄙陋。例如,在讲到逻辑分类时,严复借题发挥,批判起中国的五行论。“五行曰金木水火土。意欲以此尽物。则试问空气应归何类?……是故如此分物,的成呓语。中国人不通物理,五行实为厉阶。”(27)又如,在谈到概念的清晰性时,严复举中国的“气”字作反例,对其含混使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问人之何以病,曰邪气内侵。问国家之何以衰,曰元气不复。于贤人之生,则曰间气。见吾足忽肿,则曰湿气。他若厉气、淫气、正气、余气。鬼神者二气之良能,几于随物可加。今试问先生所云气者,究竟是何名物,可举例乎?吾知彼必茫然不知所对也。然则凡先生一无所知者,皆谓之气而已。指物说理如是,与梦呓又何以异乎!……出言用字如此,欲使治精深严确之科学哲学,庸有当乎?……他若心字天字道字仁字义字,诸如此等,虽皆古书中极大极重要之立名,而意义歧混百出,廓清指实,皆有待于后贤也。”(28)最有趣的是,在论述语言的一词多义现象时,《名学浅说》中有这样一段:“然此类实生于名有歧义,遂致纷如。此最为文字之短缺。各国皆然,而中国之文字尤甚。”(29)初看这段文字似乎是严复补缀的按语,因为以19世纪中西交流的状况和耶方斯的知识背景推断,一部教材性质的逻辑学原著大约不会提及中国文字的情况。然而当笔者读到《辨学》中的下面这段话时,忽然有了新的看法。同样在论述语言的一词多义现象时,《辨学》中有这样一段:“夫一国语中而有许多同意之语,固此国语之辨学上之缺点,以吾人往往习于混视此等言语,而不暇考其暗中之有无差别故也。而此缺点,尤以英语为最著。”(30)由于王译是基本忠实原著的,因此可以认为这段话系原作者的议论。但这段文字与上面严复的那段文字何其相似乃尔!唯一的区别在于,在严复那里“最为文字之短缺”者不是英语而是中文。考虑到《名学浅说》与《辨学》在性质和内容上的相似性,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名学浅说》中的那段话并非严复所加的按语,而是原本就有这样一段话,只不过严复在翻译的时候顺手把原文中的“英语”替换成了“中国之文字”,因为在严复看来,在一词多义这一点上,中文更甚于英文。这种自曝其短的翻译实在是让人敬佩不已。为了让国人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短处,更积极地学习他人的长处,严复在传播西学中的这些手法可谓用心良苦。而这样的议论和翻译在《辨学》中是完全看不到的。《辨学》中的按语不但很少,而且都是微观注释性的就事论事,不像严复的按语多为宏观议论性的借题发挥。例如,在第一次出现“名辞”这一术语时,王国维加注道:“名辞,英语之 Term,出于拉丁语之Terminus,界限之义也。”(30)所加按语仍不脱离原文,只是理论或术语的说明,而不是个人的议论或见解。另一个重要区别是,严复虽然用了很多国人熟悉的例子说明逻辑理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逻辑理论的通用性(即并不局限于某国语言或思维),但他却经常指出中西文化的差异,实际上通常是中国思想文化的不足:“但中国少年,所治学科,多因此种不足为致身阶梯,相率不学。必经人先发明,大利人事,而后从而乞之。此所以常为劣种,而于势力竞争,必无幸也。汝曹深思吾言,戒之而已。”(32)相反,王国维则时常举出中文中对应的例子说明中西语言的共通之处,例如在讲到判断的主谓结构及系动词时,他对比道:“从西文之例,则‘铁金类也’一语,必云‘铁是金类’。此‘是’字即动词,所万不可缺者也。我国语中虽略去‘是’字,然‘也’字之中仍含‘是’字之意,故‘也’字虽助词,亦得视为动词焉。”(33)在谈到同音字的时候,他举出中文中类似hair和 hare的例子:“在我中国如同、铜、桐、筒、童、僮、瞳等皆是。”(34)在谈到形同而音不同的字时,他又补注道:“在中国语中如骑射之射之于仆射之射,间居之居之于谁居之居是也。”(35)在谈到(paper)一词的演变时,对应于“纸(Paper)之一语,本为罗马帝国时代所用之巴披路斯(Popyrus),(树皮),今则棉麻所制之新物质,可以供书写之用者,亦谓之纸”,王国维补注道:“中国纸本以破布等制造,故其字从丝,今则竹草所制者亦谓之纸。”(36)在谈到有歧义性的句子时,对应于“狭斯丕尔亨利第四戏曲中,载神之预言,曰:‘公爵尚存,则亨利将废。’其为公爵之废亨利与?抑亨利之废公爵与?吾人所不能定矣”,王国维举出《史记》中的例子加以补充:“史记魏其侯武安侯列传曰:使武安侯在者,族矣。若离上文,则武安侯之族人抑被族均不可知也。”(37)这些都表明了不同语言的相通之处。它们与严复的按语在内容和风格上都大相径庭。严复常常醉翁之意不在酒,他不只是在介绍逻辑学,还在应用逻辑学和透过逻辑学这样的西学来发现中学的缺陷和不足。事实上,严复在翻译其他西学著作时采取的也是这样的态度,最典型的当然是对《天演论》的翻译。王国维则始终在逻辑学之内玩耍,他之所以补注一些中国的例子其目的也不超出逻辑学的范围,并不直接涉及中西方文化的比较,而更像是为作者提到的理论或观点所进行的旁证,这是一种典型的学术性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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