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界一般认为,现代化意味着一个社会由于工业化带来全方位的变化,也意味着一个社会包括个体在各个方面应该得到充分发展的机遇。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与一个现代国家中的所有民族是否能够获得公平的发展权利以及能否分享发展红利有关,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各种政治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一般而言,每一个多民族国家都有一个主体民族,政治权力一般由主体民族掌握,如果不能公平考虑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那么,民族差异就会激化为民族问题和民族冲突,并很可能在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主权国家的分裂。 从这个角度出发,世界上现有的主权国家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和尚未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两者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具有极大的差异。(38)也可以说,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其性质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也就是率先建立起现代民族国家的发达国家,它们基本上在制度层面构建了解决国内诸种问题的框架,其境内的各个民族大体能够在一个现代化的平台上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目标(一般体现为:他们享有这些发达国家的公民资格,以及由此连带的各种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这些国家的民族问题尽管并未完全消失,但少数族群已不再感到有那种寻求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紧迫性。西方学界常常宣称,他们的国家是自由民主社会,有责任保护那些劣势集团,保护他们的文化,反对多数集团或大众文化的侵略。承认和平等对待弱势集团需要公共体制去承认而不是忽视文化特殊性……自由民主社会不需要对别的文化构成威胁的优势文化的存在。(39)美国的肯定性政策,加拿大的“印第安人保护法”,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多元文化政策,就是这种自由的象征。尽管这样的描述对西方社会的现状有着某种程度的粉饰,但不可否认的是,民族问题在这些国家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有着本质的差异。以2014年马上要举行独立公投的苏格兰为例,不仅苏格兰支持独立的人还不到一半,英国其他地区的民众对苏格兰独立竟然也大多持中立态度。如基斯·罗宾斯所言:“如果还没有从唐宁街,就是从球场的看台上,好像出现了一种呼吁,即如果苏格兰和威尔士希望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发展,那么他们应该被鼓励这么做,英格兰人不会再被不列颠困扰。”(40)换言之,人们对在绝大多数其他国家十分敏感的民族分离问题上持十分宽容的态度。 事实上,在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和地区,人们更愿意联合成区域一体化的政治经济联盟体。民族国家的色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淡化。 欧盟的发展代表着这种趋势。从二战后的欧共体一直到1992年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在半个世纪中,欧盟已经从一个欧洲的区域合作组织逐渐成为一个原有的多个民族国家迈向一体化的典范。虽然欧盟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在《欧盟宪法条约》未能获得通过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似乎前景暗淡,但其成员国在2007年签订的《里斯本条约》,使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再次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该条约首次赋予欧盟以独立法律人格,欧共体所有的权利将被欧盟取代而不复存在。各成员国将以欧盟为载体“用同一个声音说话”(41)。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尽管主权的让渡始终是一个敏感的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欧洲的一体化还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2010年欧盟通过的十年规划“欧洲2020战略”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将“竞争性单一市场作为关键性政策工具”,具体措施包括:以竞争政策消除国家贸易保护主义,保护单一市场开放性,实现企业机会平等,保护专利和产权制度等。(42)一些学者甚至乐观地认为,这种“无国家民族主义”(stateless nationalism)的发展趋势,在欧洲很可能从上到下彻底埋葬民族国家体系。(43)如果欧元区渡过了目前的危机,欧洲的单一市场最终形成,那么,欧洲的一体化就算没有完全销蚀欧洲各主权国家原有的根基,它也已经成为一个世界上十分特殊的“国家联合体”,或者可以说它是一个“准主权国家”。而这种联合起来发展的动力,来自这样的思考:“传统的欧洲民族国家……不再有资源扮演全球角色。他们团结起来组织欧盟的成败,将决定其未来是否有影响力。欧洲,倘若联合起来,将继续扮演大国的角色;若是分裂为许多民族国家,只会沦落为第二流的地位。”(44)换言之,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之间正在谋求更大程度的整合,以期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和话语权。比较而言,民族问题在这些国家中已经退居“二线”,甚至在欧洲地区,一些要求分离的民族,却同时在申请加入欧盟或是继续保持欧盟成员的身份,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它不同于现代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性质。 此外,主要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各种各样的跨国组织正在摆脱主权国家的约束,逐步地渗透到全球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据此,一些西方学者断言,我们生活在一个工业变得不如信息重要的后工业时代,民族国家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挑战。所以他们认为,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民族国家已经变得多余,民族国家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日本著名思想家大前研一认为,将来将不会像今天这样拥有二百多个国家,而是会有成千上万个城市国家(45)(city-state)。欧洲的一体化,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这种看法。于尔根·哈贝马斯就认为,民族国家的活动空间和世界范围内一体化的生产关系要求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他说:“随着经济的跨国化,特别是金融市场以及工业生产的跨国化,民族国家的政府今天越来越发现,为了保持国际竞争力,自己不得不忍受诸如失业率持续上涨,少数群体不断被边缘化这样的后果。如果社会福利国家不想徒有虚名,社会下层要想免遭彻底隔离,就必须建立起跨国的行为主体。只有像欧共体这样的跨国整体,才能按照协调一致的世界内政模式来对全球系统施加影响。”(46)的确,按米切尔·凯廷等人的看法,全球化已经削弱了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其理由在于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全球的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全球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和流动,资本、货物、服务甚至一定程度上的劳动力流动,跨国的合作销蚀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第二,全球化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使英语成为主导型国际语言,也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全球化,当然,大多数是美国民族文化的产品。同时,不断增加的移民产生的多元文化也在内部和外部产生了对政府的挑战。第三,在全球的层面增加了对人权的新的理解,并由此颠覆了国家主权的原则。第四,新的超民族国家的机构开始出现,比如全球性的世贸组织,以及更加强有力的地区性组织,比如欧盟。这种区域性机构和全球性机构之间的联系并不总是清楚的,但十分明显的是,欧洲的一体化是通过各种制度的建设使市场力量不再过多地受到疆域的限制。(47)换言之,一体化趋势使得现存国家的民族分裂问题自然而然地被化解了。由于这种理论鼓吹的是个体与民族国家“切割”而直接拥抱各种国际组织,因而又被称之为“切割论”。 从发达国家的角度对民族国家和民族问题进行的种种分析,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说服力。然而,处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它们面临的民族问题则完全不同。由于现代化的任务尚未完成,这些国家在解决自身的民族问题时都面临着发展与变革、内部与外部的双重压力。从这些国家的国情看,它们仍然在为它们人民的最低限度的文明和食物、健康以及教育等基本需求的满足而进行着斗争,迫切需要解决的是发展问题。如果是多民族国家,那么,每一个民族是否在这些亟须解决的政治、经济乃至文化方面的利益上获得优先权,就成为国内政治的一个重要变数。如果未能在这些问题上得到公平的对待,民族问题就会变得敏感起来。因此,这些民族国家都亟须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许多亟待解决的发展问题,使国内的各个不同民族都能够公平地分享到现代化红利,而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工具--国家机器本身的优先性和重要性也由此体现出来。正如马来西亚的马哈蒂尔·穆罕默德所说:“当今有成就的国家,是那些在经济中有一个起中心作用的政府,并非完全自由主义的民主政体。”(48)沙尔玛认为,在大部分情况下,权威的集中化可以先行,但在某些情况下,则首先要有国家整合和国家建立(nation building)。国家是基本的政治单位,现代化包括“对于公共事务的公正性的感情,但首先是在政治领域中接受这样一种信仰,即民族国家是政治的首要单位”(49)。然而,对由谁来帮助民众接受这一信仰,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率的民族国家,通过谁来完成这些任务等问题,却是一个尚未解决的难题。 很多学者则认为,面对全球化浪潮的冲击,公民维护自己的权益需要更加强化和维系个体与民族国家的关系,拥有某国的公民身份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权利的象征。所谓人口流动的“偷渡”现象,主要是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换言之,发达国家的公民身份拥有比发展中国家更高的含金量。而这种含金量,在很大的程度上等同于发展水平。这再次证明,发展的水平与民族问题具有某种微妙的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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