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古人为之不然……(施政爱民),事成功立,上下俱富;而百姓皆爱其上,人归之如流水,亲之欢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愉者,无它故焉,忠信调和均辨之至也。(《富国》) 凡兼人者有三术:有以德兼人者,有以力兼人者,有以富兼人者。彼贵我名声,美我德行,欲为我民……是以德兼人者也。……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贫。古今一也。(《议兵》) 礼乐则修,分义则明,举错则时,爱利则形。如是,百姓贵之如帝,高之如天,亲之如父母,畏之如神明。(《强国》) 荀子也曾说到对无法教化之人要施用刑法,但他认为这样的人是极少数。当时有人认为仁德在政治上无用,证据是尧舜那样的仁君,尚有“朱、象不化”。他在《正论》篇中反驳说:“是不然也。尧、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听天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然而朱、象独不化,是非尧、舜之过,朱、象之罪也。尧、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时之琐也。……何世而无嵬?何时而无琐?”人类社会参差不齐,什么时候都会有少量“嵬”、“琐”,这是有时要用刑法的理由。这是性恶论吗?当然不是。荀子对主流人性的判断显然是乐观的,在尧舜仁政之下,“生民之属莫不振动从服以化顺之”。这虽是老生常谈的赞誉,其中包含的却是对人性的乐观期待。如上所言,这种期待不是荀子独有,而是儒家共有。唯荀子完全继承这一观念,丝毫不加质疑,正可见荀子综合性政治思想的人性观基础,其实就是延续传统儒家的看法。 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上,韩非才是以性恶观为政治思想的基础。从韩非学说中我们能看到,所谓以性恶说为基础考虑政治问题,就是认为人性本恶,所以善待人民的政治根本无效,期待人民的善意回报根本不合人的天性。韩非批评儒家与墨家说: 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人之情性,莫先于父母,皆见爱而未必治也,虽厚爱矣,奚遽不乱?今先王之爱民,不过父母之爱子,子未必不乱也,则民奚遽治哉!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韩非子·五蠹》)儒家主仁爱,墨家主兼爱,二家之说不同,但是在韩非看来,二家基本观点是一样的。韩非认为这样的政治思想,在出发点上对人性的判断就是错误的。韩非以父母爱子,子常不肖为喻,说明人性并非如儒、墨所设想的那样,能为爱所感化顺从。人性普遍情形是“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只能用威势强压,所以必须施以严刑峻法。韩非对仁爱政治的批评涉及人性评估,不止这一处,兹不具引。这里要指出的是,韩非从人性观批评儒、墨,才是先秦政治思想中性善观与性恶观的大分野。荀子的政治思想,认为君主爱民,人民一定“归之如流水,亲之欢如父母”,正是被韩非批评的性善观类型。 荀子政治思想的新见解肯定人性中的情欲,这与爱民政治思想背后的人性估计并不矛盾。与传统儒家相比,荀子不仅继续认定爱民政治能赢得人心,而且进一步肯定人民的物质欲望是正当的,良好政治就是为了协调人民欲望,不至于因为欲望相争引发冲突。可以说,与此前的儒家观念相比,荀子对人性中正面因素的估计,不是转保守而是更乐观。仅仅因为荀子在论述欲望与礼义关系时,说到欲望的自发倾向有危险,就说荀子礼义思想甚至整个政治思想的基础是性恶说。这样偏颇的解读显然十分不妥。不妥的解读而能长期流行,就是因为《性恶》篇的观点起了先入为主的误导作用。 四、对《性恶》篇作者的怀疑 本文开始就指出,从常理可以判断,荀子如果是认真思考人性问题写作《性恶》篇,表达他对人性问题的理解,那么写作其他各篇不可能不提“性恶”。如果《性恶》确实是荀子本人所写,其他篇不提“性恶”,则只有两个可能:一是《性恶》写作晚,写其他各篇时“性恶”观念尚未提炼出来;二是荀子写《性恶》是为了特别的目的,即为与孟子“性善”说相争,立一个相反的异说。这两个可能区别很大,对于理解荀子人性思想会导致完全不同的结论。如果是第一种可能,荀子晚年总结自己对人性的看法写《性恶》,那么“性恶”就是荀子基本人性观最后的概括。如果是第二种可能,荀子写作《性恶》是为了提出与“性善”相匹敌的异说,那么“性恶”就不可视为荀子人性观的概括,而是一个游离在荀子思想系统之外的独特观念。 以上讨论已经证明,第一种可能不成立。荀子各篇基本的人性观不是性恶说,也不是近于性恶的认识,他不可能最后总结自己人性见解而写出《性恶》。那就只有一种可能,即写作《性恶》是为了立一个新奇的异说。郭沫若早年研究荀子思想时,注意到“性恶论”论证的勉强,且与其心理说、教育说都无有机联系,就曾怀疑:“大抵荀子这位大师与孟子一样,颇有些霸气。他急于想成立一家言,故每每标新立异,而很有些地方出于勉强。他这性恶说便是有意地和孟子的性善说对立的。”(17)笔者完全同意《性恶》篇是为与孟子学说相争而作,并且“有些霸气”的说法,但倾向于怀疑,这位“急于想成立一家之言”“有意地和孟子性善说对立”的作者并不是荀子本人,而是他的弟子后学。这样的怀疑现在并无确切证据,但出自文献分析的理由有二。 第一,《性恶》的主旨是与孟子性善说相争辩,立相反的异说。这个与孟子相争,并严厉批评孟子的态度,《荀子》各篇皆不见,唯有《非十二子》中非思孟一节态度与此相似。可是这一节文字早已有人提出怀疑。王先谦《荀子集解》“考证上”引王应麟《困学纪闻》说:“《荀卿·非十二子》,《韩诗外传》四引之,止云十子,而无子思、孟子。愚谓荀卿非子思、孟子,盖其门人如韩非、李斯之流托其师说以毁圣贤,当以韩诗为正。”(18)王应麟怀疑荀子本来未曾批判思、孟二子,这一问题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非十二子》,而且关系到《性恶》。王先谦在引王应麟说以后,又引《四库全书总目》,否定王应麟的观点。但是《总目》的否定理由十分勉强。(19)从《荀子》各篇对孟子以及儒家前辈的态度看,王应麟的说法是有道理的。虽然非思、孟者未必是韩非、李斯之徒,但不是荀子本人,是其后学的可能甚大。按《荀子》各篇,除《性恶》和《非十二子》外,其他各篇皆无点名批评孟子,有两处提到孟子: 空石之中有人焉,其名曰觙。其为人也,善射以好思。耳目之欲接则败其思;蚊虻之声闻则挫其精。是以辟耳目之欲,而远蚊虻之声,闲居静思则通。思仁若是,可谓微乎?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强矣……辟耳目之欲,可谓能自强矣,未及思也。蚊虻之声闻则挫其精,可谓危矣,未可谓微也。夫微者,至人也。至人也,何强!何忍!何危!(《解蔽》) 孟子三见宣王,不言事。门人曰:“曷为三遇齐王而不言事?”孟子曰:“吾先攻其邪心。”(《大略》)第一例认为子思、孟子有其所长,只是未达“至人”的境界。后一例是以孟子为儒家前辈而引述其言行。从这两例看,荀子对孟子的态度是温和而尊重的。不仅如此,荀子对所有儒家前辈,大体都是温和而尊敬的。荀子在儒学内部尊子弓,有一定的派别立场,有时会批评儒家的某些派别,如《儒效》批评“俗儒”,《劝学》批评只重《诗》、《书》的一派,《正论》批评主禅让的一派等等,(20)但语气都比较平和,而且从不点名。这与荀子文章理性温雅的风格相一致。《荀子》各篇多有点名批评战国诸子,但向来不提儒家。如《解蔽》:“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势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天论》:“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成相》:“慎、墨、季、惠百家之说诚不详。”《非十二子》除思、孟以外,其他十家是它嚣、魏牟、陈仲、史鰌、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荀子对儒家不同意见的派别虽有批评,但向持温和态度,而且不点名,却于《非十二子》中点名批评思、孟,而且言辞激烈,确实颇为可疑。(21)《韩诗外传》只引十子,当然有可能是引述者因某种原因删去思、孟,但更大的可能是荀子原来就只批评十子,例同《解蔽》、《天论》等篇点名批评儒家以外诸子。 王应麟的怀疑很少有人注意,其实这一怀疑很重要。如果王应麟的怀疑能够证实,《韩诗外传》所引批评儒家外十子确实是荀子原文,那么《性恶》点名批评孟子的做法,大体就可相信是荀子后学某个分支所为。这个分支与《非十二子》中点名批评思、孟的分支还不一样,后者没有批评“性善”,可知其批评孟子以扩张荀学门户的心思同,批评的侧重却不同。如果《性恶》和《非十二子》批思、孟一章都出自荀子本人之手,后者却又不批评性善说,也是难以索解的现象。 第二,《性恶》的论证比较粗陋,与《王制》《礼论》《解蔽》《正名》等篇相比大失水准。首先,该篇提出“性恶”的重要观念,却未作认真论证。只有第一章提到人生而有好利、疾恶、耳目之欲,顺是则有争夺、残贼、淫乱,算是对性恶的论证。但是这个论证是一种常识见解,谈不上对人性之恶有什么特别观察。类似见解前人就提过,如《墨子·尚同》和《商君书·开塞》。(22)不仅如此,即使这样常识性的论证,也只在《性恶》第一章提到,以下各章不再说起。似乎“性恶”这样的大论断,轻而易举就可确定,剩下的问题就是以此论断证明善来自后天教化,以及证明“性善”说错误。 其次,人性既然恶,为何能够变善,这对于“性恶”说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性恶》篇竟然不予回答。过去有学者认为,没有回答“性恶”为何可以教化向善,是荀子学说在理论上的一个漏洞。其实这是《性恶》篇的漏洞,而并非荀子学说的漏洞。《荀子》中其他篇没有“性恶”说,像“性者,本始材朴也”、“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这样的说法,认为人性质朴无文,这样的理解无需解释何以能教化变善,质朴之性与向善没有矛盾。只有明确主张“性恶”,又认为人可以教化向善,才需要解释教化如何可能,因为二者是矛盾的。 在诸子中,商君、韩非子、庄子揭示了人性中的恶,但他们不认为人可以教化变善;(23)孔子、孟子相信人可以教化向善,但不认为人性恶。只有《墨子·尚同》《兼爱》和《荀子·性恶》,既认为人性恶,又认为可以教化向善。墨子没有明言“性恶”,却认真解释了自私的人为何愿意“兼爱”。(24)其解释是否合理是另一回事,尝试作出解释本身却表明一种讲道理的态度。《性恶》篇对人性恶何以能教化向善却不作说明,好像只要有教化,向善是没有问题的。该篇典型的论述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人之性恶),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这就是说,关键是要有礼义,只要有礼义,人一定向善。这个转变如何可能,本性恶的人何以能向善,则不必解释。这种论述给人的感觉就是俗话所说的“强词夺理”,只管提出独断性的话,却不准备说理。 《性恶》篇有一段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是人性恶却能变善的解释:“凡人之欲为善者,为性恶也。夫薄愿厚,恶愿美,狭愿广,贫愿富,贱愿贵,荀无之中者,必求于外。”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正因为人性恶,才想要善,因为人总是渴求自己没有的东西,就如“贫愿富,贱愿贵”那样。这样不通的类比,也算说道理吗?丑愿美,贫愿富,贱愿贵,这是合于日常经验的,是所谓人之常情;“恶愿善”却是根本挑战日常经验。有谁见过性情凶恶的人反而特别愿意变善?或许有这样的特例,但怎能类同于“贫愿富,贱愿贵”的常情?这样的类比,真是给人轻侮文字的感觉,好像文字是一种怎么摆弄都可以的东西。“恶愿善”与“贫愿富”排在一起,整齐好看,问题就糊弄过去了。荀子的《解蔽》、《正名》差不多代表先秦诸子理性分析的最高水准,《性恶》与《解蔽》的作者是同二个人,可能性有多大? 怀疑《性恶》非荀子作,以上提出的分析尚非确证,目前只能存疑。但《性恶》确有可能是后人所作,这也不是什么惊人的事。先秦诸子文献,多是学派著作的汇集,挂在一位宗师之名下。《荀子》32篇可理解为荀子学派的著述,其中有些篇是弟子所作,是正常现象。(25)《性恶》不论是否为荀子所作,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即它的目的不是总结荀子基本的人性观,而是旨在提出一个游离于各篇之外的特别观点。当然,《性恶》观点也有与各篇相通之处,如性、伪相分,道德来自后天学习教化,不来自天性。但《性恶》与各篇有一决定性的不同:以负面眼光看人的情欲,把情欲与礼义相对立,认为教化是“矫”人性,如同矫正“枸木”。与荀子主流观念相比,这是一个走偏锋的独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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