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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督抚与地方官的选用(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清史研究》 刘凤云 参加讨论

嘉庆七年,广东督抚吉庆与瑚图礼又因题请“将海阳、潮阳、揭阳、饶平等县四缺,不拘年限拣员调署。”被皇帝指斥为“殊属非是”。谕曰:“若如吉庆等所奏,遇有海阳等四县缺出,辄将年限未符人员保题调署,纷更旧制,又安用吏部为耶?且各省州县皆有要缺,傥俱照粤省纷纷陈请,是各州县升迁调补,督抚皆可任情更易,适足开倖进之阶。吉庆、瑚图礼所奏不可行,并著传旨申饬。”[(60)]对于督抚题缺违制的后果和实质,嘉庆皇帝的认识不可为不深刻。这不仅关系到地方吏治能否澄清的问题,而且隐含着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矛盾。
    但督抚滥题滥委的现象,并未因此而收敛。道光年间,皇帝又就州县正印官不得滥委佐杂人员署理,多次发布谕令。如道光二年谕曰:“向来督抚以佐杂委署正印,止于季报册内声明,并不专咨报部,办理未为周备。嗣后各督抚如有必须将佐杂委署州县者,即将委署缘由详细声叙,随时专咨报部,以凭查核。其有违例调署委署者,除不准行外,仍将该督抚奏请议处。”[(61)]道光三十年又谕曰:州县官“近日纷纷调署,虽云为缺择人,恐其不免为人择缺。一存调剂之见,便闻奔竞之风。此种积习,于地方大有关系,至佐杂微员,遽令署理正印,尤易贻误地方。著各直省督抚力加整顿,破除积习。……其有实在人地相需,必须调署委署者,务宜各按定例,秉公办理,毋稍瞻徇,以杜夤缘而肃吏治。”[(62)]可见,督抚心存玩易,任意保题私人的现象,始终没能杜绝。
    督抚滥题,却屡禁不止。其原因从根本上说,仍是官僚政治的弊病。嘉庆皇帝说过这样的话:“向来外省督抚往往因州县员缺紧要,将与例未符人员专折奏请升调。有发交部议,经部臣照例指驳、而朕仍准所请,并将该督抚处分宽免者。亦有不交部议,当即降旨准行者。此朕随时斟酌,并非著为成例。”[(63)]然而,人治的随意性,必然冲淡了法制的严肃性。这些在皇帝看来“非著为成例”的例子,便成了督抚们的可援之例,违例题缺,形成故套。“明知部议必驳,部驳之后仍可邀准,而一经恩准,处分亦无不宽免。”[(64)]在封建官僚制度下,人治永远大于法制。
    其三,督抚于题缺择员时重才轻守,致贪酷者多得升迁。
    御史贾允升在其《请除外省积弊六事疏》中,讲到各省遴选官吏的弊症。他说:“上司保题考语,或云才情练达,或云办事勤能,往往声名平常之人,亦滥登荐牍。甚有甫经送部引见,而所属百姓亦来京控告”。[(65)]形成这种局面,大致缘于三种情况:一是某些督抚因簋簠不饬、婪索纳贿,转而为人曲饰通融,致庸才劣员得以跻入高位。二是,两耳不聪,玩忽职守,为属员的表象所迷惑。三是,相当一部分督抚在择人时存在着严重的重才轻守思想。
    按例,凡督抚所属题缺,皆为冲繁疲难兼三兼四之繁缺、要缺,理当自简缺中推举,拔擢于练有为之人,督抚首先考虑的也当是堪胜其任的官吏。但封建官僚中,虽不乏练达的能吏,却不多德才兼备之人,这就难免造成督抚在题缺时的顾此失彼,以致于升调官僚中被参劾者大有人在。如顺治二十年,川陕总督金砺所荐布政使黄纪、兴屯道佥事白士麟,“旋被巡按陕西御史王继文特参贪污,赃私累累。”[(66)]金砺被奉旨罚俸。同时,又有偏沅巡抚袁廊荐举永兴知县周浑。然而,荐牍甫上,便有士民执词赴诉,以致袁廓不得不始荐继参,具题检举周浑,发其“纵蠹”等事。其事皆发生在顺治诏令督抚荐举属员之始。
    而后,康熙年间,随着保举制的盛行,某些督抚的择人权限发展到题缺选官,可以就所属州县官中廉能并著者破格请调。然而,督抚中“有秉公而调者,即有徇私而调者。”凡假公济私者,“皆借整治地方为名,简拔贤能为说。既不拘历俸之深浅,复不论参罚之有无,巧为朦胧,意成捷径。”[(67)]一经选用,即刻败露。比较典型的,有山东历城县知县管承宠、江西南昌县知县王廷对等,均在由简调繁后,或以贪污索贿革职,或以亏空钱粮被参。[(68)]
    雍正以后,特别是乾隆年间,在被督抚题调升补的官员中,因贪酷、亏空被参革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尤其是仓储亏空案。如乾隆五十一年,浙江学政窦光鼐疏参浙省十一府七十余州县,多有钱粮亏空之情。浙江为钱粮征收重地,而作为州县繁简缺的划分,首先是根据钱粮之多寡而定。所以,就地区而言,华中、华南各省几乎都是繁缺。浙江正是繁缺最多的省份之一。窦光鼐还特别指出,嘉兴府属之永嘉、海盐二县、温州府之平阳县亏空尤多,三县缺额逾三十万余。其中,平阳县知县黄梅为弥补亏空,肆行借谷派捐等侵渔之事,“以小民之脂膏,肥其欲壑,婪索不下二十余万”。[(69)]可见,在这些出任要缺的能吏中,贪墨者远远多于廉洁者。
    综言之,督抚作为一省的最高长官,不仅负有察吏之责,而且具有题缺择人的权力,由此决定了督抚与地方吏治的关系非浅。清人有过这样的评论,“督抚之贤否,视其所举而了如矣。”“吏治不清皆由举劾不当”。雍正皇帝也认为:“遴选属僚之贤能者,委任得宜,则振纲饬纪。”[(70)]因而,研究清代地方吏治,便必须注重督抚的选官职能与作用。
    注释:
    ①《清经世文编》卷17,吏政三,储方庆《铨政》。
    ②据《清史稿·职官志》统计。
    ③ ⑤《清史稿》卷109。
    ④ ⑥ ⑩ (15)王庆云:《石渠余纪》卷1,纪荐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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