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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丝绸对藏区的输入及其影响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藏学》 吴明娣 参加讨论

丝绸是中国内地最具代表性的工艺美术品种,它曾在各民族文化交流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唐代起,在内地和雪域高原之间就存在一条沟通汉藏民族情感、增进汉藏文化交流的丝绸之路;“金玉绮绣,问遣往来”,是唐代跨越青藏高原的丝绸之路的真实写照。宋元时期,丝绸源源不断地输入藏区,对藏族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明代,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之间的关系虽有别于元代,但官方及民间均保持着密切的往来,高原丝绸之路畅通。本文仅从丝绸对藏区的输入及其影响这一角度,探讨与汉藏文化艺术交流相关的问题,以说明明代是汉藏文化艺术交流的黄金时代,内地文化艺术在西藏及其他藏区的影响力,不仅没有削弱,而且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无论是在宗教,还是在民俗活动等诸多领域,均得到了生动体现。
    在明代输入西藏和其他藏区的内地物品中,丝绸是在数量上仅次于茶叶的大宗物品。在朝贡回赐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赏赐中,丝绸位居所赐各类工艺品之首。明代按朝廷规定,对藏区各地大小头目的朝贡,一般情况下回赐钞贯和丝绸。如是僧人,加赏袭衣、靴袜。贡马者,再给茶叶。一位学者曾据《明会典》关于赏赐的规定作过估计:“每个入贡的单位每人约赐衣服一套、钞百锭、绢四匹、茶六十斤,带来的马匹每匹给钞三百锭、苎丝一匹,以百人十马计,……每次十个单位入贡,则政府要支付衣服一千套、绢四千匹、茶六万斤、钞十三万锭、苎丝百匹。”① 这只是在常态下的按常规支出,实际的赏赐远不止此数。因为明中期以后,藏族入内地朝贡者络绎不绝,每个入贡单位常常数百人,甚至多达1500多人。有时明廷赏赐从一个地区起送的朝贡者,一年就有数千人。如成化八年(1472),朝廷接待从西北起送入京的藏族朝贡者4200余人,除给马值不计外,赏赐彩缎8542表里,生绢8520匹,钞298300锭。人均获赐数量虽然不多,但所赏赐的人数众多,对于朝廷来说当是相当庞大的支出。
    以上仅是有关入贡回赐的情况,从中已经可以看出,赏赐藏族朝贡者丝绸的大致数量。除此之外,遣使赴藏区各地抚谕赏赐、布施,敕封与裘职颁赐,召请、入觐赏赐等等,赏赐规格要远高于平常的朝贡回赐。不仅要在朝贡回赏的品种之外,增加金玉器物、法器、瓷器等工艺品,丝绸的品种和数量也要大为增加。朝贡回赏的丝绸一般为苎丝、彩绢及纱、罗,而颁敕、召请、入觐之类的赏赐则增加了高档的绒锦②、织金苎丝和织金缀珠的丝绸服饰等。所赐彩币数量也由对一般使者的1-2表里,增至7表里、9表里,以至数十表里。如明成祖于永乐二十一年(1423)敕谕大宝法王哈立麻,颁赐苎丝、彩绢各10匹,即10表里③;而哈立麻于永乐四年(1407)十二月入觐时,曾获得赏赐“彩币四十五表里”④。
    彩币是明代对苎丝、绢、纱、罗、绮等丝织品的泛称,也称“彩币表里”或“表里”,甚至简称“彩”或“币”⑤。明代赏赐藏族朝贡者的丝绸一般是将两种丝织品表里搭配,表指苎丝(缎),是衣服表层用料;里指绢、纱、罗,用于做衣服里层衬料。明代史书中常见彩币表里,甚至详记“彩币一表里”、“彩币七表里”,即包括表和里两种丝绸面料。在史料档案中保存的敕谕、赏单,有关于丝绸花色品种的具体而详细的记载,说明是将苎丝与彩绢相搭配赏赐,且二者匹数相同,几乎没有例外。
    有些汉译藏文史料中出现有表无里或有里无表的情况,当是在藏汉文转译过程中,由原汉文译成藏文时,译者对汉地丝绸品种不甚了解造成的。再转译汉文以后,与实际情况就有了不小的出入,虽如郭和卿、于道泉这样的藏学大家,也未对之作出订正。如明成祖遣使召请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是明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一派宗教领袖之间往来的重要事件。明成祖邀请宗喀巴诏和宗喀巴复明成祖书,常为史家引用。然而其中有关明成祖赐宗喀巴的礼品,郭和卿先生译《至尊宗喀巴大师传》⑥(以下简称《传》)和于道泉先生的《释注明成祖遣使召宗喀巴纪事及宗喀巴复明成祖书》⑦(以下简称《书》),两者的内容就多处有出入。《传》所列的物品多,且较《书》详细;同在《传》中出现的明成祖诏书和宗喀巴复明成祖书,所列的明成祖颁赠的礼品亦有差距,前者详,后者略,当以前者为据。参照同时期明成祖给大宝法王的赏单、敕谕⑧,知其讹误、缺漏主要在于丝织品上。按明代赏赐的惯例,表里搭配,在赏单中二者前后相接,每一丝绸赏项下再详列具体花色。可能是在藏地由不明底里的传抄者造成的失误,《传》中所列丝织品较混乱,诏书中前列“上缎(苎丝)七匹”,在瓷器与靴袜后,又列“彩绫七匹”;复成祖书中仅前列“彩绫七匹”,而无原列于前的“上缎七匹”。《书》中所列,亦如《传》中复成祖书,遗漏了上缎一项。另一重要讹误是,《传》之诏书中有“熊金出产(译注:缎?地名等原文不明)三截”,应为“绒锦三段”,包括诏书中提到的“大红如意花缎一截”(疑为“如意葵花大红一段”)、“松绿色四季花卉一段”(疑为“四季花柏枝绿一段”)、“蓝色大宝花卉一截”(疑为“宝相花深青一段”);而复成祖书中列为“无花卉的红、蓝、绿缎共三匹”;《书》则为“无花纹之丝绸三匹(一红、一蓝、一绿)”。三者之间差异如此之大,有花纹变为无花纹,高档的绒锦含混为丝绸。这些讹误,虽属细节,但也影响到对真实情况的把握。
    根据具体史料记载判断,明代赏赐藏族上层的丝绸,单批次数量不及宋元,然而明代“多封众建”的治藏政策,导致了朝廷赏赐的覆盖范围广,获赏人数众多,且次数十分频繁。因此,从总体上看,明代通过赏赐输入藏区的丝绸数量、规格不仅不低于元代,甚至超过了元代。此外,通过大规模的汉藏贸易输入西藏的丝绸,更是难以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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