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由于这些穆斯林商人的介绍,明成祖对于西洋地区有了一些了解,可能感到在西洋区域可以加强自己作为“真命天子”“君主华夷”秩序的政治影响。于是,他在永乐二年正月即做出了派遣使节大规模通西洋诸国的计划,开始命令福建等地打造海船[7](卷24“永乐二年正月癸亥”条)。永乐三年五月,明成祖又下令浙江等都司造海舟一千一百八十艘[7](卷42“永乐三年五月丙戊”条)。永乐三年六月,明成祖遂正式下令派遣“中官郑和等赍敕往谕西洋诸国,并赐诸国王金织文绮绥绢各有差”[7](卷43“永乐三年六月己卯”条)。不过,在这项命令中,对于郑和出访西洋诸国的计划并不清晰。而当随明朝尹庆使团一道来明朝访问的苏门答剌、满剌加、古里三国使节于该年九月来华时[7](卷46“永乐三年九月癸卯”条),郑和下西洋使团的访问任务就包括有上述三国,还包括自永乐元年以来每年都有使节前来通交的爪哇国[7](卷23“永乐元年九月乙酉”条,卷33“永乐二年七月丁卯”条,卷34“永乐二年九月己酉”条、“永乐二年九月甲寅”条,卷35“永乐二年十月己卯”条,卷46“永乐三年九月癸卯”条)。而此行的最终目标,据《娄东刘家港天妃宫石刻通番事迹碑》和《长乐天妃之神灵应记碑》的记载,则是西洋古里国⑧。因此,尹庆从古里访问的顺利归来及其对古里等国的了解,以及受爪哇国王之命来明朝通使的华人穆斯林阿烈于都万等人对海外情况的介绍⑨,都直接影响了郑和初次下西洋的具体目标。 永乐五年九月,郑和率二万七千余人的庞大船队从西洋航行归来,他们还带来了苏门答剌、古里、满剌加、小葛兰、阿鲁等国的使团[7](卷71“永乐五年九月壬子”条 )。而郑和首次西洋航行的成功,也使明成祖感到继续派遣郑和进行西洋航行的必要。三日后,明成祖即指示都指挥汪浩负责“改造海运船二百四十九艘,备使西洋诸国”[7](卷71“永乐五年九月乙卯”条)。十一月,他再次下令让浙江、湖广和江西官府负责改造“海运船十六艘”[7](卷73“永乐五年十一月丁巳”条)。就在永乐五年底,明成祖又派遣郑和进行第二次西洋航行。此后,明成祖又四次令郑和率领庞大船队进行西洋航行。另外,明宣宗也曾令郑和率队进行一次西洋航行。那么,郑和率领庞大船队七下西洋的目的何在?我们认为,它不是《明史》中笼统说的“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18](《郑和传》)。因为明成祖和明宣宗爷孙不会在自永乐三年到宣德八年(1433)前后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到海外大规模地寻找一个早已没有东山再起资本的建文帝。同时,郑和下西洋也不是《明史》中所说的“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即使单从军事上向外扩张的角度看这一观点也不能成立,因为郑和在海外并没有凭靠强大的海上武装去占领诸国一寸领土。郑和前后七次下西洋的目的,最初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发动海外国家的“四夷来朝”,以便为明成祖本人制造“万国归附”和“真命天子”的标志,从而改变自己因使用武力夺取皇位而致政治权威极度缺乏的尴尬局面[19]。同时,也在于改善海外诸国自洪武中期以来华夷秩序混乱的政治局面,加强明王朝的政治影响力。而要加强明朝在海外诸国的政治影响力,除了要有必要的海上军事实力外,更需要展示明朝在经济上的富强和政治上的“怀柔远人”的风范。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则是郑和在海外诸国王公中例行宣读皇帝诏书和“赏赐”,并大量采购海外诸国的香药宝物,以满足明朝王公贵族的消费需求,改善国内因“海禁”政策实施所造成的舶来品货源不足的局面。 事实上,郑和在下西洋过程中,正是凭借了海外穆斯林的商业网络开展贸易和交流活动。 第一,郑和等人积极支持满剌加和苏门答剌的两个穆斯林政权,并在这两个国家设立航海贸易基地。作为一个深受麻喏巴歇王朝和暹罗王朝双重扩张压力的新兴穆斯林王国,满剌加国王拜里迷苏剌在尹庆访问后即派遣使回访明朝,并表示“愿同中国属郡,岁郊职贡”[7](卷47“永乐三年十月壬午”条)。但明成祖并未将其列为属郡,却从外交上全力维护满剌加王国的安全,多次制止暹罗对满剌加国的扩张[20]。明成祖对于满剌加王国的这种特殊保护,是与该国在郑和下西洋活动中的重要性相关的。满剌加国不仅是明朝船队从东洋进入西洋的中继站,而且自该国建国开埠以来就云集了大量穆斯林商人。郑和在下西洋的过程中,于满剌加国王城附近设立“官场”(仓库),“中国宝船到彼,则立排栅,城垣设四门更鼓楼,夜则提铃巡警。内又立重栅小城,盖造库藏仓廒,一应钱粮顿放在内。去各国船只俱回到此取齐,打整番货,装载停当,等候南风正顺于五月中旬开洋回还”[21](P41)。另外,郑和船队在另外一个穆斯林商人云集的苏门答剌国也设有类似的“官场”⑩。为了支持苏门答剌国王宰奴里阿必丁,郑和还曾被迫卷入与宰奴里阿必丁的政敌苏干剌的冲突[7](卷168“永乐十三年九月壬寅”条),此举不仅维护了宰奴里阿必丁在苏门答剌国的统治,而且也维护了明朝在苏门答剌国的航海基地利益。 第二,郑和一行在西洋诸国的贸易活动,主要是依靠当地穆斯林商人进行的。据当时参加下西洋活动的马欢记载,他们在西洋大国古里国的贸易活动,完全是由该国的两位回回大头目负责的:“王有大头目掌管国事,俱是回回人。国人皆奉回回教门,礼拜寺有二三十处,七日一次礼拜,至日,举家斋沐,诸事不理。巳午时,大小男子到礼拜寺拜佛,至未时方带回家。才做买卖,交易等事。人甚诚信。其二头目受朝廷升赏,若宝船到彼,全凭二人主为买卖。王差头目并哲地、米讷几即书算手,官牙人等,会领舟宗大人议择某日打价。至日,先将带去锦绮等货,逐一议价已定,随写合同价数匮。其头目、哲地即与内官大人众手相掌,其牙人则言某年月日交易,于众中手拍一掌,已定,或贵或贱,再不悔改。然后哲地富户将宝石、珍珠、珊瑚等货来看议价,非一日能定,快则一月,缓则二、三月。若价钱较议已定,如买一主珍珠等物,该价若干,是原经手头目、米讷几计算,该还纻丝等物若干,照原打手之货交还,毫厘无改。”[21](P65-66) 而在一些纯粹的伊斯兰国家,明朝使团则是依靠该国国王的帮助进行贸易。如在祖法儿国,“中国宝船到彼开读赏赐毕,王差头目遍谕国人,皆将其乳香、血竭、芦荟、没药、安息香、苏合油、木鳖子之类来换易伫丝、磁器等物”[21](P77)。又如明朝使团在阿丹国,“咸伏开读毕,王即谕其国人,但有珍宝许令卖易。其时在彼买到重二钱许大块猫睛石,各色雅姑等异宝,大颗珍珠,珊瑚树高二尺者数株、其珊瑚枝株五匮、金珀、蔷薇露、狮子、麒麟、花福鹿、金钱豹、驼鸡、白鸠之类”[21](P80-81)。 第三,郑和使团下西洋活动从古里国向阿拉伯半岛地区的不断发展,也是在穆斯林的帮助下完成的。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郑和使团前三次的西洋之行,最终目的地是南印度的国际贸易中心古里国。从第四次下西洋开始,郑和使团的主要目的地为忽鲁谟厮国以及阿拉伯半岛等地(11)。忽鲁谟厮国为霍尔木兹海峡北岸的一个重要城邦,在当时为一个重要的国际贸易都市。郑和使团在前往忽鲁谟厮之前,一定是在古里国通过当地穆斯林商人了解到忽鲁谟厮国商业繁荣等情况,才将他们的活动范围向西推进。在郑和使团担任通事的马欢也记载,当时明朝使团前往忽鲁谟厮国,“自古里国开船投西北,好风行二十五日可到”[21](P91)。而前往祖法儿国,“自古里国开船,好风投西北,行十昼夜可到”[21](P76)。前往阿丹国,“自古里国开船,投正西兑位,行一月可到”[21](P80)。前往天方国,“自古里国开船投西南申位,船行三个月到本国马头,番名秩达”[21](P99)。当时,在古里的明朝“内官太监洪等见本国差人往天方国,就选差通事人等七人,赉带麝香、磁器等物,附本国船只到彼。往回一年,买到各色奇货异宝、麒麟、狮子、驼鸡等物,并画天堂图真本回京”[21](P103-104)。于此可见,明朝使团前往天方国,是在古里国穆斯林商人的引导下成行的。 为了便于与西洋地区穆斯林诸国的交往,明成祖以及明宣宗才选择了由郑和这样一位具有穆斯林身份的人士担任使团正使。另外,还有马欢、费信、郭崇礼、西安羊市大清真净寺掌教哈三等中国伊斯兰教徒在使团中担任通事工作;在参与航海的人员中有指挥同知哈只、泉州卫镇抚蒲日和、副千户沙班、总旗官夏文南、百户蒲马奴等中国穆斯林[22](P784-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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