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统至弘治时期的海外交通与海外华人穆斯林 宣德十年正月初三(1435年1月31日),明宣宗去世。其长子朱祁镇即位,定年号为正统,即后人所称的明英宗。此前,随郑和第七次下西洋来华访问的苏门答剌国、古里国、柯枝国、锡兰山国、佐法儿国(即马欢所记载的祖法儿国)、阿丹国、甘巴里国、忽鲁谟斯国、加异勒国、天方国等国使节,一直滞留在中国。这是由于这些使节都是搭乘郑和第七次下西洋船队来华的,而明宣宗在去世之前,并没有派遣使节进行新一轮的大规模的下西洋行动。明英宗即位后,即放弃了主动派遣使节大规模下西洋的海外交通政策。但如何送还这些国家使节回国,却成了明朝的一项必须处理的事情。 当年四月初一,明英宗决定将这些国家的使节委托给即将从明朝回国的满剌加国国王西哩麻哈剌一行。为此,明英宗还专门“敕谕满剌加国王西哩麻哈剌者”:“王在先朝,躬来朝贡,已悉尔诚。朕嗣承大统,大小庶务,悉遵祖宗成宪。今已敕广东都司、布政司厚具廪饩,驾大八橹船送王还国,并遣古里、真腊等十一国使臣附载同回。王宜加意抚恤,差人分送各国,不致失所,庶副朕柔远之意。”[23](卷4“宣德十年四月任寅朔”条)按:满剌加国王西哩麻哈剌者是在宣德九年率领王室成员入明的,比苏门答剌等十个国家使节来华晚一年(12)。满剌加国王一行可能也是搭乘明朝使团船只来华的,所以明朝要广东地方政府为他安排大八橹船送他们一行回国。而明朝决定将这些使节委托给满剌加国国王并让他转送各国,可能考虑到当时满剌加已是重要的国际贸易港口,吸引着很多印度洋诸国的穆斯林商人等原因。 不过,满剌加国王回国时,古里等十一国使节却没有随行(13)。正统元年(1436),当爪哇使节亚烈·郭信前来明朝访问时,明朝即把护送古里等十一国使节回国之事托付于他。为此,明英宗还专门用“敕渝”通告爪哇国王:“王自我先朝修职弗怠,朕今即位,王复遣使朝贡,诚意具悉。宣德时,有古里及真腊等十一国各遣使朝贡未回。今王使回,特赐海船与各使同还。王其加意抚恤,分遣还各国,庶副朕怀远之心。”[23](卷19“正统元年闰六月癸巳”条)明英宗即位后决定把护送印度洋诸国使节回国任务委托给来自于爪哇的穆斯林华人使节,显然考虑到伊斯兰渚国之间的相互联系。同时,也昭示着明朝大规模派遣使团、大规模通交西洋政策的终止。因此,从正统至弘治时期(1436-1505)明朝与伊斯兰诸国海上交通的局面,主要是通过伊斯兰国家派遣使节来明朝访问而形成的。 作为信奉伊斯兰教的满剌加王国,曾于正统四年[23](卷53“正统四年三月戊午”条)、正统九年[23](卷123“正统九年十一月乙丑”条)、正统十年[23](卷126“正统十年二月甲子”条)、景泰六年[23](卷253“景泰六年五月己未”条;卷256“景泰六年七月丙申”条)、景泰七年[23](卷266“景泰七年五月己丑”条)、天顺三年[23](卷304“天顺三年六月戊午”条)、成化四年[24](卷59“成化四年十月甲申”条)、成化五年[24](卷65“成化五年三月庚辰”条)、成化十一年[24](卷141“成化十一年五月甲寅”条)、成化十七年[24](217“成化十七年八月乙巳”条)、正德三年[25](卷45“正德三年十二月庚午”条)、正德十六年[26](卷3“正德十六年六月壬寅”条)等年间,先后派遣使节与明朝通交。而明朝也曾于天顺三年[23](卷306“天顺三年八月丙寅”条)、成化十七年[24](卷217“成化十七年七月辛丑”条)两次派遣使节前往满剌加国,履行新的国王册封仪式,但却一波三折。其中,陈嘉猷在接受明英宗派遣作为正使前往满剌加国途中,因遭受风难漂流到海南岛获救,他在调换因水渍损坏的礼品后又继续前往该国履行使命[23](卷326“天顺五年三月戊午”条)。而明宪宗开始派遣给事中林荣作为正使,但该使团也因遭受风难使林荣遇难[24](卷247“成化十九年十二月乙丑”条)。成化二十年,明宪宗再派给事中张晟作为正使前往满剌加国,但张晟却在南下赣州途中病故[24](卷269“成化二十一年八月丁未”条)。于是,明宪宗又改派行人左辅作为正使前往满剌加国履命[24](卷288“成化二十三年三月癸亥”条)。 对于另一个当年的西洋航海基地同时也是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苏门答剌国,明宣宗在宣德九年还曾派遣中官王景弘前往该国。翌年,苏门答剌国王即派遣使臣随王景弘前来明朝,并以自己年老不能视事为由,请求明朝准予其嗣继承王位,得到明朝认可[23](卷4“宣德十年四月癸卯”条)。正统元年,苏门答剌国派遣宋允作为使节前来明朝通交,结果在途中却被爪哇人谋害[23](卷141“正统十一年五月己巳”条)。天顺七年,苏门答剌国派遣麻力都然达剌蛮作为使节来华[23](卷355“天顺七年七月癸亥”条)。成化十六年,该国又有马力麻物作为正使的使团前来明朝[24](卷206“成化十六年八月乙亥”条)。马力麻物曾向明朝请求赠予冠带,被明朝拒绝,自后该国再无信使往来。 相对而言,爪哇国与明朝的海上通交却因得华人使团的便利而频密。其中,不少华人从其姓名来看,已具有穆斯林身份。正统元年,爪哇向明朝派来的使团中,有华人亚烈·马用良、亚烈·高乃生、财富八致满荣(汉名洪茂仔)等人为使臣[23](卷19“正统元年闰六月戊寅”条、“正统元年闰六月己丑”条、“正统元年闰六月壬辰”条);正统二年,该国派遣亚烈·张显文作为正使来华[23](卷32“正统二年七月癸巳”条);正统三年,该国派遣有正使亚烈·麻吽、正使亚烈·马用良、通事良殷、南文旦等人来华[23](卷42“正统三年五月己亥”条,卷43“正统三年六月戊午”条);正统五年,该国派遣的使臣曾奇等人在来华途中遭遇海难而亡[23](卷70“正统五年八月己卯”条);正统七年,亚烈·马用良再次作为正使来华[23](卷99“正统七年十二月己丑”条);正统八年,则是亚烈·李添福作为正使[23](卷106“正统八年七月戊戌”条);正统十一年、正统十二年,马用良又一次作为爪哇使团正使来华[23](卷141“正统十一年五月己巳”条,卷157“正统十二年八月癸亥”条);同年年底,率另一爪哇使团来华的正使陈麻勿将智(“麻勿”应是伊斯兰教名,将智是其汉文名)、通事李斌[23](卷148“正统十一年十二月戊申”条,卷149“正统十二年正月丙子”条,卷154“正统十二年五月丙申”条),也都是华人;景泰三年,爪哇国王派遣使臣亚烈·参尚耿等人来华 [23](卷216“景泰三年五月癸巳”条);景泰四年,华人林旋以通事身份率使团入明[23](卷229“景泰四年五月辛未”条);景泰五年,有曾端养、亚烈·龚麻率爪哇使团入明 [23](卷244“景泰五年八月壬辰”条);天顺四年,亚烈·郭信再次以正使的身份率爪哇使团来华 [23](卷318“天顺四年八月辛亥”条);成化元年,则有梁文宣(又作亚烈·梁文宣)为正使的爪哇使团入明 [24](卷19“成化元年七月戊申”条;卷20“成化元年九月丙辰”条)。不过,这次梁文宣的中国之行,却给明朝礼部官员留下了极坏印象。据礼部官员的上奏:“爪哇国使臣梁文宣等来朝,沿途恣肆贪暴,骚扰驿递,为有司所奏,已蒙皇上宽贷其罪。今文宣等回,乞降敕谕其国王,自后遣使必择,无若梁文宣者。”[24](卷22“成化元年十月壬寅”条)此奏得到明宪宗的批准。此后,爪哇国王在弘治八年、弘治十二年所派遣的两次使团,皆在来华途中遭遇海难,仅有部分成员漂流到广东[26](卷104“弘治八年九月癸巳”条,卷155“弘治十二年十月丙辰”条)。而一些内地商人,为了获取海外贸易利益,开始与爪哇贵族串通,利用明朝发放的勘合底簿旧纸填写进贡物品。明朝广东市舶司官员在检查时发现因他们所填写的纸张,并非明朝要求的号簿纸张而是仅供爪哇国收藏的底簿纸张,于是通过调查发现了真相 [26](卷172“弘治十四年三月壬子”条)。这一情况表明,明朝与爪哇麻喏巴歇王朝所维系的官方海上交通,已经走到尽头,必将被民间海上交通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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