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市场之名与实的变迁 不同名称的市场都有特定的分布地域,这些大小不等的地域不可避免地出现交叉,可以说,没有哪个布政司、省能保持单一的市场名称,不少府、州即可以集中两种以上的市场名称。明嘉靖时,淮安府邳州有市10、集13、镇2;凤阳府泗州有市4、镇3、集15。(23)这是市、集、镇在一州并存。嘉靖时,江西广信府弋阳县有横峰市、筱箬集,玉山县有七里市、寨头墟、镇头墟,贵溪县有栢关集、金沙集,铅山县有旁罗市、沙湾市。(24)这是市、集、墟在一府并存。康熙时,湖南永州府的市场名称有街、巷、镇、市、墟、步(25)。 不同市场名称在同一省、府、州,尤其是在同一县的并存,说明其具有特定涵义。乾隆《澄海县志》说:“民人屯聚之所为村,商贾贸易之所为市,远商兴贩所集,车舆辐辏为水陆要冲,而或设官将以禁防焉,或设关口以征税焉,为镇,次于镇而无官司者为埠,此四者其定名也。……凡天下县邑皆然”(26);乾隆《吴江县志》说:“民人屯聚之所谓之村,有商贾贸易者谓之市,设官将禁防者谓之镇,三者名称之正也”(27);市因商贾辏集而成,镇必经前代设官而立,名义各有所取”(28)。即镇作为市场名称的基本涵义是设官管理,市须有商贾贸易。设官管理和有商贾贸易表明镇、市商品交换量比较大而且稳定,市场内需要有一定的固定设施。至于墟、集,也有其特定涵义。屈大均说:“粤谓野市曰虚,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满时少,虚时多,故曰虚也,……叶石洞云:昔者圣人日中为市,聚则盈,散则虚,今北名集,从聚也。南名虚,从散也。”(29)即是说,墟、集是指乡村市场,小生产者借以调济产品余缺,无须商贾介入,“聚则盈,散则虚”表明这种市场属于定期市,自然也无须固定设施。 明清时期,不同名称的市场的涵义已发生了变化,模糊了市场名称之间的基本界线,有关记载和研究既表明它们不尽相同,又使人很难明确其区别之所在,甚至互相矛盾。 以墟与市而言,民国《佛山忠义乡志》云:“粤俗以旬日为期,谓之墟;以早晚为期,谓之市。墟有廊,廊有区。货以区聚,盖犹有城遗制。市则随地可设,取便买卖而已。故墟重于市,其利亦较市为大。……墟期以日利四方,市期以早暮利近地。”(30)咸丰《顺德县志》云:“广管生齿日繁,贸迁百货,随地流通。凡名镇巨村,必有购求物力之地,即谓之市,大率所在备饔飧为多。其或合数村十数村于适中之所,晨朝趋至,迄午而罢。一旬之内,咸定以期,所近各不相复,则谓之墟。旧志先市后墟,今从阮志(按:道光二年阮元修《广东通志》)亦大先小之义。”(31)这是以往研究中区分市与墟的主要依据。叶显恩、谭棣华通过对广东墟市的研究,认为墟与市的区别在于:一、墟大市小;二、交易的商品品种和流通量不同,服务对象的侧重面也不同,墟提供的商品种类和数量比较多,以四方行商为服务对象,市着重供应日用百货,满足日常生活之需求,以附近的顾客为服务对象;三、墟的场区较讲究,墟有廊有区,市则随地可设,市区设置较简单;四、营业时间不同,墟有定期,市无虚日(32)。但是根据这些标准很难明确地将其区分开。 以交易时间而论,“以旬日为期,谓之墟;以早晚为期,谓之市”,是指墟之交易有定期,而市之交易无虚日,这种说法有其他材料可以佐证,如嘉庆《东莞县志》也说:“墟有常期,市无虚日”(33)。但是乾隆时长宁县“凡市皆为三日市”(34),也就是说,市也有定期的。实际上,通观总体情况,墟与市都有定期与经常之分。 以服务范围、内容和市场规模而论,“墟期以日利四方,市期以早暮利近地”,说明市主要服务于当地居民,墟的服务范围则比市大,兼顾周围甚至远方客商的需要。照此逻辑,墟提供的商品种类和数量应该比市多,市“大率所在备饔飧为多”,所以才有“墟重于市,其利亦较市为大”之说,应该说,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适用范围,比如在顺德县,“远方咸集者曰墟,备朝夕之求、供饔飧之用者曰市。”(35)民国《开平县志》云:“旧称贸易之场,小曰市,大曰墟”(36),东莞县“杂沓交易之场,大曰墟,小曰市”(37)。但其适用范围很有限。民国《顺德县志》云:“谨按乡镇贸易之地,百货骈阗,其朝趋而午散,远方咸集者曰墟,备朝夕之求、供饔飧之用者曰市。墟有定期,市无虚日,其大较也。后来墟市之名不免淆乱,如大良之细大墟,陈村之新旧墟,平葛之乐从墟,勒楼之人和墟,商店所在,即以墟名。伦教之茧绸市,各乡之丝市,容奇之上街市,虽有定期,亦以市名。盖名称之混久矣。”(38)陈铿在对福建农村市场的研究中指出,福建除县城集市多叫县市外,其他的或叫集、或称墟、或谓市,从职能、规模、周期诸方面看并无严格区分(39)。 以集与市而论,姜守鹏认为,集与市之区别在于:“首先,二者的规模不同,集大市小;其次,二者的营业时间不同,集有定期,市则常日均开;再次,二者服务对象不同,市利近地,集利四方。”(40)但此标准也并非处处有效。仅以营业时间而论,定期市比比皆是,并非都是常日均开,集也并非都是定期,日日集、每日集也并非没有,山东章邱县的郝家庄集“每日集”(41),浚县李家道口集“日日集”(42)。 以镇而论,“亦有不设官而称镇,既设官而仍称村者,凡县邑皆然。”(43) 同一市场两种名称的情况也屡有出现。光绪时,广东惠州府河源县的廻龙镇、南湖陡、船塘、马墩、递运水、柳城、平陵等市场均是“大墟兼市”(44)。民国《东莞县志》云:“按彭志有铁冈墟、石排墟,又有铁冈市、石排市,岂一地分墟、市耶?然墟、市近不复分别。”(45)嘉靖时广东南雄府的浆田镇、圆田镇亦名浆田墟、圆田墟(46)。 总之,市场之名与实的变迁存在不同步性,导致不少市场出现名实不符,引起市场名称的混乱。要了解多种市场名称并存而又混乱不清的原因,就不能以一时一地的情况冒然下结论,必须弄清其源流,进行总体把握,因为这种状况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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