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市、镇与墟、集、场在全国、省、府(州)、县的并存主要是城市市场制度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作用,而墟、集、场等地方性市场名称的并存则主要是习俗的影响,这在它们集中分布区的交界处表现得最为明显。湖北荆州府处于集与场集中分布区的交界处,光绪时市场以场(或厂)名者较多,如新场、项家口场、曹家厂、晏家巷厂等,以集名者则有朱家集、有新集和程家集(61)。同时在距某种地方性市场名称集中分布区较远的地方,也零星地存在这种市场名称。如前文所引,距集的集中分布区的南线较远的江西广信府弋阳县、贵溪县以及福建建阳县都有称市场为集的记载;距墟的集中分布区的北线较远的浙江宁波府鄞县、奉化县也有称市场为墟者。这主要是由于各地联系日益密切,不同习俗的直接或间接碰撞引起的,其中尤以移民的作用最大,移民会把移出地的市场名称带到移入地。在陕西孝义县:“土著人呼市曰集,附藉人呼市曰场。”(62)这里的“附籍人”即应是移民,他们称市场为场即应是保留了在原籍时的习俗。如果大批移民集牛居住在移入地的某一地区,他们的习俗就有可能较完整地在移入地保留卞来。江西、湖广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移民迁入地,市场名称在各省中也最为繁多。嘉靖时,江西广信府有市、集、墟并存(63);康熙时,湖南永州府的市场名称有街、巷、镇、市、墟、步(64);光绪时,湖南郴州兴宁县的市场名称有市、墟、厂(65)。 五、商品经济发展与市场名称的内涵变化 作为商品交换场所的市场的发展,是和商品交换需求的增长联系在一起的,而商品经济的发展则和商品交换需求的增长相互促进。各种市场名称在产生之初都有固定的内涵,可以说是名实相符,但随着明清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内涵发生演变,如市期间隔缩短、市场设施增加、商品数量和种类增加等等。内涵的变化会引起市场名称与其最初的涵义不符,有些市场名称可能随着其内涵的变化而改变名称,有些则可能因为习俗的作用而保持原有名称,这会使市场名称之间的区别变得模糊。 市的本意是要“有商贾贸易”,但明清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对商贾有很大的吸引力,越来越多的市场成为商贾的集中之地,即使一般的乡村市场也有商贾活动。正德《颍州志》根据参与商品交换的市场主体把当地市场分为不同层次:枣庄店、岳厢店、驿口桥集等属于“田家(农)交易”,瓦店“商贾游货”,杨村集“有商无贾”,田村集“商贾俱集”,中村集“商贾辐辏,市日无虚”(66)。这些称为集、店的市场并未因为和市一样有商贾交易而改为市,应是当地习俗的作用。光绪《海阳县志》说:“旧志于意溪、云步、枫溪、浮洋、金石宫、大窖、龙湖、彩塘诸地统称为墟,盖当时乡中无所谓市也。百数十年来,人烟稠杂,比户列廛,非复当时景象,必沿旧名,转嫌不类,今统易名曰市,从其实也。”(67)即商品经济发展使原来的墟名实不符,继续沿用原来的墟名“转嫌不类”,所以作者将这些墟全部易名为市,但并不代表这些市场的实际名称都是市。当然,也有不少市场名称在商品经济的作用下而改为其他名称。民国 (石城县志)云:“石城风气简朴,力穑者众,逐末之氓十仅一二,故墟多而市少云。”(68)民国《永春县志》云:“古者日中为市,今乡之远城者,尚或有之,皆谓之墟。永春无墟而有市,盖其开化之日久矣。”(69) 镇成为市场名称原本起因于政府设官,而明清时期有大量的镇并没有设官,其中不少应是因商品经济发展而由其他市场名称转化而来的,有记载说:“贸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镇”(70);“县必立市,市大者曰镇。”(71) 以上分别论述了城市市场制度、习俗和商品经济发展对市场名称演变的作用,但在分析市场名称演变的原因时必须进行总体把握,因为市场名称的演变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不是某一因素单独起作用。一般而言,城市市场制度代表着先进文明,会使市场名称趋于一致;习俗的作用则会使市场名称表现为多样性;商品经济发展会导致不同名称的市场的内涵发生变化,引起市场名实不符。在这三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多种市场名称的并存及混乱不清的状况不可避免。不过在商品经济发达、受城市市场制度影响大的地区,习俗对市场名称的作用也会相应减弱。江浙是明清时期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其市场除市、镇两个名称外,极少有其他名称,即为明证。 注释: ①谢肇淛:《五杂俎》卷3《地部一》,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89页。 ②谢肇淛:《滇略》卷4《异俗》,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③杨慎:《丹铅总录》卷2《地理类》,文渊阁四库全书。 ④陆深:《俨山外集》卷18《豫章漫抄》,文渊阁四库全书。 ⑤漳州府漳浦县“人亦以市为墟”(康熙《漳浦县志》卷2《方舆志下·街市》),龙溪县有凤塘墟、天宝墟、月岭墟等17墟(乾隆《龙溪县志》卷1《街市》),长泰县有陈巷墟、可塘墟等9墟(乾隆《长泰县志》卷1《舆地·坊市》附墟市);龙岩州有龙门墟、雁石墟等10墟(道光《龙岩州志》卷2《规建志》);延平府称墟之市场有13个,其中沙县8个,顺昌4个,永安1个(嘉靖《延平府志》卷3《地理志·坊市》);邵武府邵武县有椒屯墟、杨埂墟、朱坊墟、官田墟、黄坌墟、将石墟,光泽县有清化墟、长城墟、黄岭墟、寨前墟、新田墟,泰宁县有梅口墟、朱口墟,建宁县有唐坑墟、枧头墟、三滩墟、蓝田墟(嘉靖《邵武府志》卷2《地理·城池》附街市)。 ⑥广信府玉山县有寨头墟、镇头墟,均以一、六日为集期(嘉靖《广信府志》卷3《地舆志·坊乡》);抚州府临川县有黄塘墟、三山墟等9墟,崇仁县有黄墟、陈墟,金溪县有沙冈墟、青田墟等8墟(弘治《抚州府志》卷2《封域二·墟市》);南昌府丰城县有桥东墟、唐家墟等12墟(道光《丰城县志》卷1《地理志·都图》);瑞州府高安县有阴岗墟、上泉墟,上高县有山址墟、界埠墟(正德《瑞州府志》卷2《地里志·坊市》);临江府称墟之市场有7个,其中清江县1个,新淦县1个,新喻县5个(隆庆《临江府志》卷3《疆域·市镇》);吉安府万安县同治年间有柏广墟、长桥墟、沙坪墟、弹子前墟,废墟17个(同治《万安县志》卷2《建置志二·市墟》)。 ⑦茶陵州有8墟(同治《茶陵州志》卷4《城池》);衡州府耒阳县有21墟,清泉县有16墟(同治《清泉县志》卷1《地理·镇市》);永州府零陵县有2墟,新田县有1墟(康熙《永州府志》卷2《舆地·市镇》)。 ⑧黄润玉:《宁波府简要志》卷3《墟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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