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政府谋求国际调停幻想最终破灭 “八一三”淞沪抗战爆发不久,由比利时出任东道国,于1937年11月3日召开了九国公约签字国及与中日战争有密切关系的共21个国家参加的布鲁塞尔会议。日本和德国拒绝出席。日本坚持中日直接交涉,并在声明中继续歪曲侵华事变真相,极力攻击中国。意大利因与德、日结成轴心国,在会中事事阻挠,成为日本的代言人。 中国政府判断会议无成功的希望,但仍企图借助与会各国出面调停,及早结束战争。中国政府在致中国代表顾维钧的电文中称:“我方求在九国公约规定之精神下,谋现状之解决。”(注:《外交部致顾维、钱泰电》,参阅《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592页。) 在谈判的方式上,中国政府开始改变过去不同日本直接谈判的态度,期望在列强出面斡旋下进行中日间的谈判。外交部指示中国代表团:“倘各国已正式或非正式促令日本依照华盛顿会议解决山东问题办法,与中国直接谈判,同时受有关关系国之协助,则我方可不反对。至停战问题,倘各国向中日提议双方先行停战,中国亦可同意。”(注:《卢沟桥事变后的中日外交关系》,台北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印行,第403页。)在会议期间,战争形势日益严峻,中国政府一方面迫切希望和日本达成停战,另一方面它又迫切希望从列强(主要是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那里得到他们将采取某些实际行动的确切保证。 英、法等许多国家赞成召开这次会议,它们有一个普遍的想法,试图把美国拉到讨论远东问题的前台,因为美国是九国公约的发起国。但是,英国首相张伯伦对布鲁塞尔会议能否取得成功不抱希望。他认为,布鲁塞尔会议将一事无成,只是浪费时间。英国在布鲁塞尔将要得到的主要教训是在获得美国有效合作方面的困难,他极力反对英国卷入“中日冲突”。 美国政府害怕被推到第一线,成为未来行动的领导者或倡导者。罗斯福先后向美国出席会议的诺曼·戴维斯发出指令,要求他务必记住,美国不想被推到第一线,成为未来行动的领导者或倡导者,它不想成为风筝上的尾巴。要牢记美国外交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美国的国家安全。要记住美国公众舆论已表达了美国不卷入战争的决心。国务卿赫尔在致诺曼·戴维斯的信中明确指出,大会的主要作用应是提供建设性讨论的论坛,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可能基础,或就此提出建议,并努力通过和平谈判把各方拉到一起来。从赫尔的信中我们不难看到,美国认为这个会议主要的作用是提供了讨论的论坛。(注:《美国国务卿赫尔致美国出席布鲁塞尔会议代表诺曼·戴维斯的信》,1937年10月18日,《第二次世界大战起源历史文件资料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38页。) 在会议之初,讨论建立一个由美、英、比三国组成的小组委员会进行调停。但遭到意大利反对,它主张由中日直接谈判。法国和苏联则对该小组的构成提出异议。于是,组织小组委员会的计划只好取消。 会谈中,英国代表艾登对调停问题颇有兴趣,他表示仍有可能找到某种途径把日本拉到某种谈判上来。艾登几次试图与美国的戴维斯讨论联合行动问题,都被戴维斯回避了。 美、英等国会内的调停活动,深恐冒犯日本,却一再压迫、诱骗中国代表团,使中国代表团处境十分艰难。 其一、企图逼迫中国代表团“自动退席”。大会开幕后,即讨论建立一个由美、英、比三国组成的小组委员会,进行调停。这个小组向日本再次发出会议邀请,并声称日本如不愿出席,可由小组委员会与日本保持直接联系。为了表示“公允”,美国代表戴维斯传达美国政府的建议,说为了使与会各国在调停时“不受影响”,且避免被日本指为“态度偏私”起见,希望中国代表团在会上发表一篇讲话后,即自动退席,“给各国以评论的完全自由”。 其二、一再压迫中国代表首先表态,声明中国绝无与日本交恶之意。并公开宣布取消抵制日货,保护日侨生命财产,以及中国“愿与日本经济合作之诚意”。(注:《顾维钧致外交部电》,1937年10月28日;《钱泰致外交部电》,1937年10月29日。) 其三、诈骗中国牺牲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以满足日本的侵略欲望。美国代表说,中国必须让予日本“若干利益”,“俾得顾全面子”,“切不可空言恢复原状”,以“刺激日本”。(注:《钱泰致外交部电》,1937年10月29日。) 美国代表诺曼·戴维斯提出,希望提出一份供美国调停使用的中国可以接受的条件。在美国代表的诱导下,中国代表顾维钧将中国政府可以接受的调停条件“底牌”摊了出来。 一是日本过去提出的经济上的问题可以协商。日本在过去一段谈判中曾提出过的经济上的问题。如原料问题、中日经济合作问题、中国向日本纺织业供应棉花问题,顾维钧表示这些都可以同日本协商。关于沧州--石家庄间铁路的铺设权问题,虽然中国和法国已经早有前约,但日本一直希望能获得这一权利。还有龙烟煤矿和铁矿以及由长芦盐田供应食盐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顾维钧提出也都可以而且应该协商,但是协商要服从一个总的条件,那就是这些协商的性质不是中、日两国间排他性的交易,而是在合作的原则下,普遍适用于其他大国的。换句话说,就是这种协商不应该违背门户开放政策的精神。 二是“满洲国问题”可以考虑等待十年。戴维斯认为“满洲国”问题是主要障碍。他问顾维钧,中国是否愿意明智地考虑接受现状,以十年为期,观察事态的发展。顾维钧回答,解决满洲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基础早已在李顿报告书中提出过了。但是,戴维斯认为日本决不会接受那样的基础。顾维钧最后表示等待十年的建议未始不可以考虑。 三是通过恢复1932年停战协定的精神来解决上海问题。关于上海问题,中国代表同英、美的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顾维钧提出,关于上海,把1932年中日两国在英、美、法、意四国参与下达成的协定恢复起来,可以获得暂时的解决。而戴维斯则说,有人建议,上海问题要在全面中立化的基础上加以解决,中国可以为它自己保留一个商业和金融的大都市。顾维钧认为那将违背中国国家独立和领土完整的原则,反对了这一建议。 四是以建立非军事区的形式解决华北问题。顾维钧说,日本应该撤出它的全部军队。如果日本真诚要在华北进行经济合作,那么,由第三方面提出建议,在河北、察哈尔和满洲、热河之间建立-个非军事区,借以预防可能发生的武装冲突。然而,戴维斯则认为,这个建议恐怕不会被日方接受。顾维钧还说为了劝诱日本从华北全面撤军,几个大国可倡议废除1901年签订的辛丑条约中的军事条款,这样可给日本人面子,因为在日本同意撤军的同时,其它大国也都要撤回各自的军队。(注:《顾维钧回忆录》第三分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11页。) 事实上,关于同日本停战的妥协条件,中国政府早就有所考虑。中国政府外交部在训令驻日内瓦代表要求国联大会召集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时,已经表示“愿竭力促成中日问题永久解决”,提出了“顾及各国及日本在华利益”之十四条建议。如关于停战问题,要求“日本军队之数量及驻扎地点须恢复至1937年7月7日以前之状态”,在上海,“中国政府可不在1932年停战协定所规定之区域内驻屯军队,或建筑防御物”,在华北五省,要求“必须照正常办法由中国政府统治”。但是,“愿在冀察与辽宁热河之边界,划一非武装区,各以十公里(或二十公里)为限”,对所谓“满洲国”,“中国政府为顾全关系各国之人民利益计,仍愿继续维持此次冲突前业经实行之通车、通邮、通电及设立税卡等项办法”,但“重申对于该地领土权”。还有其它各项建议,等等。(注:《中国对日问题在九国公约会议所应采之态度及应取之办法》,《卢沟桥事变前后的中日外交关系》,第410页。)可见,顾维钧所谈的妥协条件同外交部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都是试图用局部的重大妥协,来阻止战争的进一步扩大。 中国政府作如此重大妥协,并未引起与会的英、美等国积极响应。顾维钧表示希望美国在近期内即能采取一些行动,而戴维斯并没有答复。他只说即将赶回美国,等他把情况向总统汇报以后,也许能有所行动。 在这次会议上,每个国家都声称它同情中国的抗战事业,并且愿意作出贡献,但谁也不愿意单独地采取任何行动。 会议期间,中国军事形势恶化。1937年12月14日,日本侵略军占领了南京。中国政府在抗战初期依靠英、美的调停活动终于失败。在英、美调停一无所获之时,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在日本政府的支持下进行所谓的“调停工作”,中国政府在遭受极其沉重军事打击的同时,又面临了新的更为严峻和外交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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