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官名说 邓广铭先生认为五押是官名而非人名,但出于谨慎,并没有做出进一步的推测。(13)李桂芝教授认为“五押”当即“五院”,韩德威以西南面招讨使兼五押,当系以西南面招讨使兼五院大王。(14)学界对此假说颇有质疑。(15)因为在韩德威兼领五押期间,北院大王(即五院大王)另有其人,即耶律普奴宁(统和初)和耶律磨鲁古(统和八年至二十三年),(16)可见“五押”与“五院”是没有关系的。杨浣先生则认为“五押”可能是“西南面行军都统”的雅称,同时认为辽代“五押”有可能源自唐代的“六押”制度。(17)然而这种推测恐怕很难令人信服。唐代的“六押”是由“中书舍人代表皇帝、协助宰相批剳百司奏抄表章的制度”(18),我们很难想象这与辽朝西南边区的“五押”有什么关系。至于“西南面行军都统”,笔者认为应当是西南面招讨使在战争时期的称呼,与“五押”也毫无关系。 (三)军名说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五押应为“五押军”或是“押领五军”之义。其依据是《韩橁墓志》中有“假公押领控鹤、义勇、护圣、虎翼四军”的记载,故五押应是在控鹤、义勇、护圣、虎翼四军之外再加一军。(19)然而,韩橁押领控鹤等四军应是临时差遣。因为据墓志记载,太平八年(1028)因渤海大延琳叛乱,朝廷命韩橁押领控鹤等四军,“充攻城副部署”;大延琳叛乱被平息后,韩橁“拜永清军节度,易、博、冀等州观察处置,管押义勇军,驻泊于辽东”。(20)由控鹤、护圣等军名看,这些军种应属于禁卫军系统,《辽史·百官志》“南面军官”条亦载有侍卫控鹤兵马都指挥使司,而且我们从韩橁的履历中,丝毫看不出控鹤等军与西南面招讨司有什么关联。刘国生先生则认为“五押军”应是由西南面五押招讨司统辖的一支边境戍兵,(21)但却没有解释究竟押领哪五支军队。 笔者认为,若是单纯从辽代制度中去寻找五押的线索,恐怕很难找到一个明确的答案。然而,当我们追溯唐朝对于这一地区的统治方式时,就会发现辽朝的“五押”很可能源自唐代的“押蕃落使”。 辽朝西南路招讨司的辖区大体上相当于唐朝的丰州、天德军、东受降城、中受降城、西受降城等地区。自唐以来,该地区一直是突厥、沙陀、吐浑等胡族聚居之所。唐朝对这一区域的统治方式虽时有变动,但是值得本文关注的则是其押蕃落使的设置(22),唐代史料中有许多记载: 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五月,“以朔方留后李栾为灵州大都督府长史、朔方灵盐丰夏四州受降定远城天德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度支营田观察押蕃落等使”(23)。 宪宗元和九年(814)六月,“以左龙武将军燕重旰为丰州刺史、天德军、丰州、西城、中城都防御押蕃落等使”(24)。 武宗会昌三年(843)二月,“以麟州刺史、天德行营副使石雄为银青光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丰州刺史、御史大夫,充丰州西城中城都防御、本管押蕃落等使”(25)。 僖宗乾符二年(875)十月,“以前大同军及云朔都防御营田供军等使李珰检校左散骑常侍、丰州刺史,充天德军、丰州西城、中城都防御使、本管押蕃落等使”(26)。 由此可知,唐朝有时以当地的军政长官兼押蕃落使来统领该地区较难控制的胡族。契丹族对于这一制度应当比较熟悉,因为唐朝不仅在朔方地区设有押蕃落使,在其沿边的契丹族聚居之所也设有此职。如贞元元年(785)九月辛巳,唐德宗“以权知幽州卢龙军府事刘济为幽州长史、兼御史大夫、幽州卢龙节度观察、押奚契丹两蕃等使”(27)。长庆元年(821)三月癸丑,唐穆宗“以幽州卢龙军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押奚契丹两蕃经略等使”(28)。“押蕃落使”一职一直延续到了五代、北宋时期,如后唐明宗天成元年(926)十一月,诏曰:“雄武军节度使官衔内,宜兼押蕃落使。”(29)宋景德三年(1006)九月,“鄜延副都部署石普言,夏州请盟,朝廷加以恩制,望不授押蕃落使。上曰:‘是蕃部旧职,不可去也。然普意亦有可采,宜令止兼管内押蕃落使。’”(30) 总之,押蕃落使是唐、五代以来用于控驭边地少数民族的一种比较常见的职官,契丹对此应当是很熟悉的。辽朝在其西南面的天德军一带,仿效唐制设置押五蕃落使,管理聚居于此且又叛服无常的胡族部落,实属正常。(31)故西南面招讨使兼领的五押应是押五蕃落之意,意即管押在此地域内的五个蕃族部落。 至于五押究竟管押哪五个蕃落,由于史料太过匮乏,我们已很难知晓,笔者对此作出两种推测。 第一种推测是管押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五蕃。据《辽史·太祖纪上》记载,神册元年(916)七月壬申,辽太祖阿保机“亲征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诸部,皆平之”。随即举兵东向,于十一月攻下“蔚、新、武、妫、儒五州……自代北至河曲阴山,尽有其地……置西南面招讨司,选有功者领之”(32)。阿保机西征河曲阴山的诸部恰为五个蕃落(即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而西南面招讨司的设置亦在阿保机征服诸部后不久,这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五押有可能是指管押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五蕃。(33) 另一种可能是管押乙室、涅剌、迭剌迭达、品达鲁虢、乌古涅剌五个部落。据《辽史·营卫志下》记载,在太祖所置二十部中,镇守辽朝西南边境者即为上述的五个部族,其中涅剌、迭剌迭达、品达鲁虢、乌古涅剌四个部族在军事上隶属于西南面招讨司。至于乙室部,《辽史》虽未明言其军事上的归属情况,但根据西南面招讨司为这一地区最高军事机构来看,乙室部在军事上也应归西南面招讨司节制。(34)因此,“五押”极有可能是指管押乙室、涅剌、迭剌迭达、品达鲁虢、乌古涅剌五个部落。同时,由于圣宗改组部族,析置太祖二十部为三十四部,镇守西南边境的五个部族也随之被离散,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圣宗之后,再也没有出现关于“五押”一职的记载。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五押”这一职位通常由西南面招讨使兼任,专门负责管押突厥、吐浑、党项、小蕃、沙陀五蕃落或是乙室、涅剌、迭剌迭达、品达鲁虢、乌古涅剌这五个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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